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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兴勇 会议届次: 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健全完善监测对象教育帮扶资助相关政策机制的建议 第118号
主办单位: 黔南州教育局 会办单位:
复文标题: 黔南州教育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号 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2020年脱贫攻坚结束后,农村脱贫攻坚战略已经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成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任务。过渡期以来,国家、省级出台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进一步增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国家和省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监测对象重点转向了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2022年4月国家下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正式形成一套完整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机制,并明确每年要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经过一年的试行,2023年正式印发明确各级责任,并明确乡村两级要落实好政策宣传、排查预警、监测识别、精准帮扶、风险消除各环节工作,该工作指南并作为今后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基本遵循。

一直以来,独山县紧盯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一进一出”两个重点环节,用好群众自主申报、行业部门预警监测、干部走访等方式及时精准发现预警线索,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预警监测和帮扶作用,横向强化部门协作,纵向加强各级联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纳入监测,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高质量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使脱贫攻坚成果守得更加牢固。以独山县为例:当前全县动态识别防贫监测对象系统数据3532户13643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857户3314人,边缘易致贫户1008户379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667户6535人),2024年新增监测754户3026人,风险消除率61.27%,所有监测对象均落实帮扶措施。国家、省在过渡期的教育帮扶政策,除雨露计划助学政策覆盖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子女外,其他教育帮扶政策均未覆盖由一般农户识别进来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如:一般农户因学纳入监测对象的家庭针对性帮扶措施还存在短板,中高职阶段有雨露计划(中职1900元/年、高职4500元/ 年)政策覆盖,一般农户监测对象家庭家中有就读高中、大学及以上学生,教育帮扶的政策未能覆盖,监测对象家庭只能靠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学金、县级设立的防贫保险等政策进行帮扶,与脱贫人口本科4830元/年,专科生4500元/年的教育帮扶政策差距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帮扶成效。目前因学纳入监测对象且未消除风险的有306户1293人,其中非脱贫户且家中有高中、大学及以上学生的就有99户,在帮扶农户风险消除上存在较大难度。比如:玉水镇黎XX户为一般农户,2021年9月因学纳入监测对象,家庭人口5人,之女为在校生,本科四年级。该户由一般农户识别为监测对象,纳入监测以来落实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帮扶措施,但未能享受4830元/年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又如基长镇吴XX户为一般农户,2024年8月因学纳入监测对象,家庭人口4人,之女为高中二年级在校生,目前只落实国家助学金的教育帮扶措施,未能享受1900元/年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因教育刚性支出较大纳入监测对象,由于无响应政策的覆盖,教育帮扶成效不明显,针对性帮扶措施不强。

针对健全完善监测对象教育帮扶资助相关政策机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州有关部门健全完善监测对象教育帮扶资助相关政策机制,教育帮扶资助应该由脱贫户逐步向监测对象倾斜,从制度上完善监测对象教育帮扶措施,也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群体的政策落实,切实减轻监测户家庭学生的经济负担。二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市场的各种物价也在升高,建议高中及以上阶段国家助学金、本科以上教育资助有所提高,当前仍然一直沿用脱贫攻坚期以来的教育资助标准。


答复内容:

莫兴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监测对象教育帮扶资助相关政策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学生资助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学生资助体系,在资助范围和资助效果上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和“三个不用愁”。即各个学段全覆盖(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从制度上保障了“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24年,全州在校学生84.8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4万人,占比33.5%。其中,脱贫户学生15.7万人,占18.5%;其他贫困学生12.6万人,占14.9%。全年资助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0.4万人次,资助资金10.1亿元,实现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四类贫困生”(脱贫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一、关于健全完善监测对象教育资助政策机制问题

一是监测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可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幼儿园可申请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补助(800元/生·年),义务教育阶段可申请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住校生1250元/生·年,非住校生625元/生·年;初中住校生1500元/生·年,非住校生750元/生·年),高中阶段教育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2300元/生·年),中职教育还可享受国家免学费(2000元/生·年),大学教育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生·年)。

二是学前教育资助已逐步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倾斜。2024年11月28日,省级印发《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4〕169号)明确“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为经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内就读的脱贫家庭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儿童、低保边缘儿童、特困救助儿童、支出型困难家庭儿童、其他低收入家庭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三是持续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有关“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实施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工作,对于非脱贫家庭的监测对象未享受到的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经与省厅对接,将优先在助学金及校内资助等方面允以补助。同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视察的讲话精神,我们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得到国家的支持,将在校就读的监测对象纳入资助范筹。

二、关于提高资助标准问题

近两年来,国家陆续提高资助标准。从2024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困难生生活补助:小学住校生从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250元,非住校生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625元;初中住校生每生每年1250元提高到1500元,非住校生每生每年625元提高到750元。本专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提高到3700元。从2025年起,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至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至12000元。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以上为国家级层面的政策标准,资助对象都有明确界定,并按要求下拨专项资金。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州教育事业发展!

黔南州教育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