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2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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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陈 明正式任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任职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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