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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
  •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杨光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395773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黔南州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10-24
  • 文  号:
  • 黔南府任〔2025〕36号
  • 是否有效: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杨光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杨光和任黔南州投资促进局局长,兼任黔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曹斐琳兼任黔南州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高艳春任黔南州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黔南州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州慈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何超江任黔南州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州慈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何正灏任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翟建新黔南州投资促进局局长、黔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尹帮奇不再担任黔南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陈芳不再担任罗甸高原千岛湖水利风景区管理处处长职务。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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