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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政金合作黔南宜居“聚保增”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背景目的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管理规范,运行安全,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随着新一轮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非公经济、个体工商业进一步发展等,原有住房公积金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阶段发展实际,主要表现为:一是资金需求大于供给增长,轮候划拨资金现象客观存在。二是保障体系仍不健全,未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职工权利保障不充分。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资金归集总量与贷款规模不匹配等问题凸显。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字〔2021〕20号)要求,必须启动三级风险应急响应,采取破题解题的新思路以适应新形势发展。

为此,我们坚持以下改革方向: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稳步降低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防范资金风险。二是坚持民生保障。扩大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保障职工住房刚性需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三是坚持服务优先。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让企业欢迎、群众满意,助力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具体措施

(一)改革的核心内容:聚力归集扩面、保障住房需求、增强资金管理。精准测算各县(市)贷款需求,差异化设置公积金归集目标,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归集扩面工作,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人群;公积金贷款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向首套刚需住房优先,做到应贷尽贷,出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优化城镇既有住宅居住环境;根据《贵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5〕3号)精神,在公积金个贷率高于85%时,可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降低个贷率。针对个贷率居高不下问题,一方面,制定《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实施办法》,强化与州内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公转商”增量贴息贷款,缓解短期资金紧张矛盾。另一方面,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减少非刚需性贷款,实现稳步降低公积金个贷率目标。

(二)改革的具体抓手:归集提标、积极扩面、分类施策、环境提升。将村(社区)在职常任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范围,出台《黔南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建立包保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各受委托银行客户资源,探索开展政金合作新模式,各管理部(业务部)与受委托银行成立联合工作组,摸清各受委托银行开户企业经营状况,扩大建缴人员覆盖面。出台《黔南州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暂行办法》,优先保障都匀城市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环贵阳经济圈住房贷款资金需求,出台《黔南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办法》,动态监测各县(市)资金净流量、贷款供需情况,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稳步降低公积金个贷率;出台《黔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暂行办法》,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

三、改革预期成效

通过改革,我州住房公积金在建缴质量、发展方面将逐步提高。同时,通过积极引导开展工作,可以实现:一是保障基层干部权益。将村(社区)在职常任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范围,进一步提升和增强村(社区)干部岗位吸引力,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二是规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以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缴存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实际发放月平均工资核算,实现全州财政预算单位聘用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逐步提高。三是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实现全州正常运营的规模以上企业住房公积金建缴率达到60%以上;实现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的公积金建缴人数逐年稳定增加。四是化解资金流动风险。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逐年稳步增长,增值收益稳步提高,财政贡献稳步增长。五是降低资金运行风险。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个贷率回归到85%至95%合理区间。六是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增强职工住房购买力,推动区域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助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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