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烟花爆竹零售环节安全风险高,事故频发。我州作为贵州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最多的地区,同时又是少数民族地区,烟花爆竹的产销安全形势一直非常严峻。目前全州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6家,零售企业1477家,多为个体户经营,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较低,社会风险较大。通过三年多的“两关闭”工作,全州烟花爆竹零售店从2016年的3000多家减少到现在的不到1500家,安全经营条件有所提升,“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在各县(市)开展执法检查和考核工作的情况来看,部门县(市)的“两关闭”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有的零售网点与居民住宅楼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旺季烟花爆竹零售点超量储存现象严重,在销售旺季群众购买烟花爆竹时的不安全行为较为突出,烟花爆竹销售环节安全风险和安全形势较为严峻。
为此,我州率先在贵定县开展试点建设工作,通过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牵头,开展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能力建设,加大安全投入,提供专业安全管理,有效提高了本地烟花爆竹零售环节的本质安全,提高了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了销售环节的安全风险,成效显著。
为将成功的试点经验推向全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制定《黔南州全面推进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依据
《方案》的制定,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安监总局令第93号)以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通过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硬件设施、安全条件,充分利用本地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管理优势,通过建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的安全共同体,提高地区总体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达到有效管控销售环节安全风险的目的。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通过构建一个批发企业与零售网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权责对等的“安全责任共同体”,着力解决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小、乱、差”的问题,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形成安全条件到位、基础设施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打非治违到位的良好安全氛围。
第二部分是明确建设主体和建设模式。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主体为全州辖区内批发企业;建设模式是通过批发企业与零售点开展连锁经营。
第三部分是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安全基础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客货分离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环节的基础安全。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建设。通过统一安全投入、统一安全管理、统一购买保险、统一许可管理、统一配送运输等管理措施,全面提高销售环节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主要明确各县(市)和企业在推进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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