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黔南州深化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黔南府办发〔2024〕1号)(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为便于全州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更好理解相关内容,推动《改革实施方案》落地落实,现进行如下解读:
一、《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1号)以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的工作要求,为推动我州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经深入调研,并征求多方意见,结合黔南实际,最终形成我州《改革实施方案》。
二、《改革实施方案》的改革目标是什么?
以黔南州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相关中医医疗机构为成员单位,共建全州中医药专科联盟,推动中医药院内制剂在州内医疗机构同质、同价跨院使用,实现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质控的“三统一”改革目标;全力打造城市15分钟中医药服务圈、农村30分钟中医药服务圈,以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改革实施方案》有哪些具体工作措施?
《改革实施方案》改革事项包括三个方面8项任务。
一是实现中医药院内制剂“三统一”。即:中医药院内制剂统一生产、中医药院内制剂统一服务、中医药院内制剂统一质控。筹建成立“黔南州中药(民族药)制剂研发生产中心”,为全州提供制剂研发和生产服务,逐步拓展中药饮片代煎代配代送业务,形成中医药互联网闭环服务链,保障代煎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打通为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着力构建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县级中医医院的县域内辐射带动作用,提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网底。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半径和丰富服务内涵,延长中医药服务链条,积极探索中医药助力大健康产业发展新路。
三是积极培育民间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充分挖掘民间民族医药确有专长人员,开展民间民族医药能手认证工作。充分发挥民间确有专长人员的优势,有效补充中医人才队伍。探索在全州公立医疗机构内设置“民医馆”,或在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聘请我州有一技之长、掌握特色疗法且通过国家、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民间中医坐诊。
四、《改革实施方案》的推进步骤是什么?
一是试点工作阶段(2024年)。制定《黔南州深化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州、县两级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规划及目标。组建完成黔南州中医药专科联盟,开展不低于4个院内制剂在全州流通使用,选取2个以上具有代表性、基础相对较好的景区、社区、乡村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全面推广阶段(2025年)。全州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综合改革工作不断深化,中医药专科联盟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顺畅,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基本形成。全面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基本实现全州院内制剂同质、同价跨院使用,全州基层中医馆医疗服务网络能力全面提升。
三是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后)。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综合改革持续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进一步发展、产业进一步壮大。在所有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省级示范中医馆,力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行政村卫生室按“中医阁”标准开展建设。力争建成黔南州中药(民族药)制剂研发生产中心,将符合生产条件的所有院内制剂在中医药专科联盟内实现调剂使用。
五、如何保障《改革实施方案》有效实施?
为确保《改革实施方案》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督查问效三个方面,强化重点工作任务,确保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综合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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