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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读:《黔南州深入实施“六项行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

2026年2月12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发布了《黔南州深入实施“六项行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黔南府发〔2026〕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

2024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2024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发〔2024〕18号),对未来一段时期特别是“十五五”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6月和2025年2月,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和《关于深入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办发〔2025〕4号),对全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各项任务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市(州)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文件要求,按照2024年11月22日州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发〔2024〕18号”文件精神并听取全州就业工作情况汇报时作出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解决全州就业扩容动力不足、重点群体就业保障不充分以及就业服务效能还不优等问题,结合我州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出台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制定必要性。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提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党中央将就业作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优先战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要求“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二是落实全省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纵深推进黔南州委“316”总体部署的迫切需要。依托主导产业优势、扶持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创业载体推动高质量就业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有效举措。黔南州委“316”总体部署将民生事业作为“六大提升行动”之一,明确了“到2027年,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持续缩小,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8万人以上”的总体目标,现需通过有力举措,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力资源支撑。三是破解全州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务实举措。“十四五”期间,黔南州就业形势稳定向好,但距离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促进新增劳动群体稳定就业、职业技能提升以及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短板不足,急需从发展扩大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改革推动就业、技能提升就业、政策保障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多个方面、不同层次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具体措施推进解决,确保全州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基于上述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尤为必要。

(二)制定可行性。一是政策依据充分。《实施方案》严格遵循国家和省关于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与上位文件精神一脉相承,确保了工作方向的准确性和政策的合法性。二是现实基础扎实。黔南产业基础正逐步夯实,六大农业主导产业、磷化工和新能源电池材料等产业基础为扩大就业提供了广阔空间。三是保障机制健全。建立由州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县(市)以及州直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体系,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形成了有效的组织保障和落实推力。因此,制定的《实施方案》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个部分8个方面。

第一部分,即第1个方面:工作目标。提出深入实施“六项行动”,促进每年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村劳动力省外务工规模稳定在65万人左右、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

第二部分,即第2至第7个方面。分别系统阐述实施发展扩大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改革推动就业、技能提升就业、政策保障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等“六项行动”的工作内容,重点对就业创业新举措新政策进行概要梳理,具体为强化宏观政策协同联动、主攻工业扩大就业容量、积极培育就业新增长点、聚焦产业发展开辟就业新空间、大力推动区域就业联动、持续优化创业环境、培育发展创业载体、落实优惠政策、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拓宽技能人才享受教育和职业成长通道、提升技能培训平台“建管用”水平、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支持中小企业稳岗拓岗、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持续稳定农村劳动力就业规模、实施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就业权益保障水平等20条工作措施。

第三部分,即第8个方面:强化组织保障。提出州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统筹协调、要压实各县(市)属地责任,同时有关职能部门要健全监测预警与权益保障、并将就业纳入绩效考核,合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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