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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卫生健康局解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省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近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黔南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省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黔南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但乡村医生队伍仍存在专业水平不高、学历偏低、保障不足等问题。为贯彻落实贵州省进一步促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政策措施,结合实际,细化形成我州17条落地举措,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队伍能力,规范村医队伍管理,让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诊治常见病、慢性病。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聚焦队伍提质、服务达标、收入稳定、保障增强四大核心目标,分年度推进。2026年,村医可初步诊治3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形成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格局。2027年,县乡村梯次带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建成素质较高、专业规范、符合需求的乡村医生队伍。

(二)工作措施

对标省级10条措施,细化形成17条落地举措。

一是严格准入退出。建立村医动态管理台账。对三类乡村医生队伍(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编制外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和在编乡村医生)的考核管理要求进行细化明确。二是强化岗位培训。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培训州县联动机制,组建州县培训师资专家库,将优秀乡村医生纳入专家库。三是推动力量下沉。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支援村卫生室。探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为每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1名临床带教老师。四是持续引进人才。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连续执业10年以上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村医。采取“县乡聘、村级用”模式招聘,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积极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五是拓宽发展空间。将村卫生室执业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审,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将县级医生下沉支援村卫生室的服务时间计入个人基层服务时间,在绩效分配、考核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六是优化网络布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1所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在3000人以上且地理位置居中的可设置乡镇卫生院服务延伸点。探索分类管理,向偏远地区倾斜。七是增强服务功能。提升硬件水平,提高输液服务质量,推广中医药服务。将村卫生室为群众提供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八是强化待遇保障。及时足额拨付各项补助,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0%以上用于村级。鼓励县(市)根据实际,通过提升乡村医生政府定额补助标准等多种渠道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持续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支持性服务纳入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九是建立劳动关系。对不属于“县乡聘、村级用”的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其中乡镇卫生院缴纳部分由县级统筹保障。十是加强养老保障。对 “县乡聘、村级用”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对与乡镇卫生院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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