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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农业农村局解读:《黔南州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26—2030年)》

2026年4月22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黔南州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和目的

2023年10月31日施行的《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第九条规定:“市州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结合畜禽养殖数量、人口数量、消费习俗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黔农发〔2023〕42号)要求:“市(州)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为加强全州畜禽屠宰管理,优化畜禽屠宰场(点)布局,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全州实际,我局起草编制了《黔南州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26—2030年)》。

二、起草过程

2024年9月启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并完成第一次征求意见。2024年9月23日在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官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30日;在此期间,通过座谈会向全州12县(市)屠宰监管人员及19家畜禽屠宰企业负责人现场征求意见。

2025年6月24日,《黔南州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纳入黔南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年8月根据农业农村部最新政策,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及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程序。2026年1月14日《实施方案》经州人民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3日经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内容分为4个部分,即发展目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一)发展目标。

设定了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到2026年底,全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部达到《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简称“生猪屠宰GMP”)要求,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小型定点畜禽屠宰点基本清理完成,牛羊禽定点屠宰扎实推进。屠宰检疫率、肉品品质检验率、“无纸化”出证率、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足额派驻官方兽医,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到2030年,全州畜禽屠宰企业数量基本保持稳定,以“代宰制”为主的屠宰生产经营模式有明显转变,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占比90%以上。培育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屠宰企业2家以上,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5家以上。

(二)总体布局。

1.设置条件:近三年年出栏生猪≥50万头的县(市),企业发展全产业链且近三年年出栏生猪≥30万头或年出栏地方特色品种生猪≥10万头的,可酌情增设生猪定点屠宰场。乡镇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含跨县市)≥60公里或配送时间≥2小时的,可设置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近三年年出栏肉牛≥4万头(出栏肉羊≥20万只)的县(市),可设置1家牛羊屠宰场;企业发展全产业链且近三年年出栏肉牛≥1万头(肉羊≥5万只)的,可酌情增设牛羊定点屠宰场。近三年年出栏家禽≥1000万羽的县(市),可设置1家家禽定点屠宰场;企业发展全产业链且近三年年出栏家禽≥500万羽,可酌情增设家禽定点屠宰场。

2.设置标准:新(迁、改)建独立屠宰场,设计产能需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满足《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应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等建设标准;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三同时”制度。

(三)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设定了5个工作目标:一是推进畜禽屠宰标准化建设,到2026年底,全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部达到生猪屠宰GMP要求。二是推动屠宰企业转型升级,2026年全州生猪规模化屠宰比例达90%以上;到2030年,力争全州畜禽定点屠宰自营率达50%以上,创建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5家以上。三是促进“养、宰、销”一体化融合发展,2030年,培育一体化经营屠宰企业2家以上。四是加快屠宰数字化建设,督促屠宰企业全面实行入场查验、待宰、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全程信息化监管,全面推进检疫检验“无纸化”出证。五是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管执法,加强官方兽医、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协同联动、宣传引导三方面。

四、关键词解释

(一)生猪屠宰GMP:是指农业农村部第710号公告《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规定: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羽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属于限制类。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生猪屠宰设备,猪、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艺属于淘汰类。

(三)“三区三线”:“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国土空间类型,“三线”是指分别对应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四)环保“三同时”: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必须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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