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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解读:《黔南州加快推进旅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2026年9月,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黔南州加快推进旅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工作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制定背景和目的

旅居是人们离开常住地前往异地,在相对固定的地点居住较长时间,深度体验当地气候、生态、文化等特色,以此追求高品质生活的一种生活方式。旅游消费升级为旅居产业大发展提供了市场保障,3.23亿60岁银发人群和数字游民趋势提供了人群基础。消费升级体现在规模、时间、内容、品质和理念,其中频次增加、时间增加推动旅游向旅居变迁,旅游内容从基础型向体验型过渡,业态从观光向康养、旅居转变。以贵州、云南为代表的旅游强省政策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建设、产品开发、业态延展等加快布局旅居产业。从全国看,旅居产业正成为数亿人参与万亿级文旅产业新赛道。2026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26〕2号)中提出“激发重点领域发展活力”,旅居服务作为六大重点培育领域之一,旅居正式进入国家战略施行层面。2026年4月,全省召开旅居产业发展推进会议指出,旅居是旅游产业发展的新趋势,贵州全域、全季发展旅居产业具备良好条件、前景广阔。

二、起草过程

2026年1月启动《工作方案》起草工作,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牵头组织28家州直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组织12个县(市)进行摸底调研,收集5万余字地方发展谋划材料及2026年县市旅居产业重点任务清单。方案起草过程中,先后两次向州直部门和12个县(市)征求意见。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要求,于2026年5月在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官网公示,于2026年6月通过黔南州市场监管局公平性审查,于2026年7月通过州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6年7月31日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本方案制定依据充分,符合《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程序要求,内容与国家有关政策不相抵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发展模式、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发展模式。

明确提出“3+1+8”特色旅居产业发展模式:以荔波、龙里、罗甸3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作为重点示范引领,将都匀打造为“贵南阳光旅居带”重要节点城市,重点打造“荔波净肺、龙里避暑、罗甸暖冬、都匀养心”四大示范板块,建设一批高品质示范项目,突显产品功能与价值,以点带面推动全域发展。突出以独山、福泉、贵定、平塘、惠水、长顺、三都、瓮安8个县(市)作为特色支撑,构建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全域联动的旅居产业格局。

(二)发展目标。

明确2027年、2028年、2030年分阶段梯次推进的量化发展目标,覆盖县域旅居目的地、旅居集群、旅居村寨、旅居民宿、旅居地产项目等核心指标,形成省、州、县三级上下协同的工作推进体系。

(三)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

总方案围绕推进规划引领、业态升级、链条延伸、服务提升、项目带动和要素保障,梳理形成19项重点任务,明确6大类工作任务、措施及工作目标,同时明确县(市)2026年旅居产业重点工作任务,搭建起州、县上下协同、一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四、《工作方案》的特点

一是突出存量盘活。把闲置资源利用作为首要路径,贴合我州实际、降低投入成本、避免重复建设。

二是明确发展格局。“3+1+8”定位精准、错位发展,发挥县域特色优势。

三是突出务实可行。任务具体、指标量化、责任明确、配套完善,可落地、可见效。

四是突出安全规范。坚守安全底线,简化审批流程,兼顾发展质量与运营安全。

五是突出融合发展。推动旅居与文化、旅游、体育、康养、乡村振兴、城市更新深度融合,带动效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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