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业:
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市场主体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黔南府发〔2023〕4号)、《黔南州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市场主体培育激励奖补政策兑现操作规程的通知》(黔南市场主体领办发〔2023〕3号)文件精神,经公示无异议,对如下单位给予补助。
附件:黔南州符合2023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奖补建议名单.docx
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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