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黔南州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黔南府办发〔2017〕5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黔南州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为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充分发挥旅游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4号)要求,结合我州旅游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7-2019年期间,通过实施九项旅游扶贫工程,带动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9364人以上受益脱贫。
(二)年度目标
2017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319人受益脱贫;
2018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704人受益脱贫;
2019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341人受益脱贫。
(三)县(市、开发区)目标
都匀市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815人受益脱贫;
荔波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30人受益脱贫;
平塘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50人受益脱贫;
三都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200人受益脱贫;
独山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690人受益脱贫;
福泉市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30人受益脱贫;
瓮安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973人受益脱贫;
贵定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60人受益脱贫;
龙里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3人受益脱贫;
惠水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250人受益脱贫;
长顺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64人受益脱贫;
罗甸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150人受益脱贫;
都匀经济开发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49人受益脱贫(将根据机构调整作出调至都匀市)。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旅游项目建设扶贫工程。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和整合乡村旅游专项资金、旅游厕所建设奖补资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5个100工程”、“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等相关项目资金配置到旅游扶贫项目建设上;对带动就业作用明显的旅游景区和旅游产业项目优先向省级推荐申报使用220亿元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旅游产业子基金。按照财政资金每投资10万元至少扶持3.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脱贫攻坚旅游扶贫子基金每投资50万元至少扶持3.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资金或基金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好台账,便于核查资金使用效益。
(二)实施景区带动旅游扶贫工程。引导我州34个3A级(含3A)以上旅游景区和11个纳入省100个景区工程的景区提供安保、保洁、咨询、导游等岗位和提供旅游商品销售点、旅游餐饮服务点、停车位等服务便利,带动景区所在村寨和周边贫困人口就业。其中,樟江景区带动不少于700名贫困人口脱贫;龙里县巫山峡谷、福泉古城、平塘掌布、瓮安千年古邑等4家4A级旅游景区分别带动不少于500名贫困人口脱贫;其它29家旅游景区,每家分别带动不少于300名贫困人口脱贫。从2017年起,所有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申报单位必须与景区所在地的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制定旅游扶贫工作计划,每家分别带动不少于300名贫困人口脱贫,对未建立旅游扶贫台账和旅游扶贫成效不显著的景区实行一票否决。
(三)实施旅游资源开发扶贫工程。用好全省旅游资源大普查成果,按照“科学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各种措施优先开发1个深度贫困县、2个极贫乡(镇)和349个贫困村的旅游资源。县(市、开发区)在开发旅游资源时,要积极引导开发企业优先贫困人口务工,通过实施旅游资源开发扶贫工程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百区千村万户”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参照省级推广“美丽乡村”建设的“花茂路径”、特色产业发展的“杉坪路径”、“三变”改革推动的“娘娘山路径”、景区带动的“赤水路径”、民族文化创新的“西江路径”、互联网助推的“好花红路径”、产业融合的“云谷田园”等“七种路径”,带动贫困人口通过直接到乡村旅游企业务工增加收入,直接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增加收入,直接开办农事体验或旅游活动项目增加收入,直接出售农副土特产品等增加收入,直接出租房屋或土地等自有资产增加收入,将房屋、土地、人力等自有资源折算入股分红,通过政府、企业低价或无偿提供的停车场、商铺等经营性资产增加收入,从乡村旅游发展中获得补助收入,通过乡村旅游发展获得资产增值收入等“九种渠道”,培育(养)乡村旅游经营户和旅游致富带头人,力争每个乡村旅游经营户带动1至2名贫困人口就业,每位旅游致富带头人带动3至10名贫困人口创业就业。
(五)实施旅游商品扶贫工程。大力发展“贵银”、“黔绣”、“黔茶”等系列旅游商品,开发地方特色美食和民族手工艺品。深入实施国家旅游局提出的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每个县(市、开发区)在辖区重点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至少设立1家旅游特色商品专卖店,优先售卖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旅游商品企业的旅游商品;每个县(市、开发区)要出台政策鼓励酒店、农家乐等旅游餐饮场所积极采购深度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每年配合省旅发委开展“游客喜爱的贵州旅游商品”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质量高、特色足、设计新的精品品牌。通过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和促销,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六)实施“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扶贫工程。推动“旅游+”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本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兴办各种旅游开发性企业和实体,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旅游企业,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推进旅游与农业、工业、林业、文化、交通、体育、康养、养老等多产业融合发展,深度开发森林徒步、河谷漂流等体验性旅游活动,打造采摘耕作、农事感知等旅游产品,培育精品客栈、特色民宿等旅游业态,把全州的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鼓励成立旅游专业合作社,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旅游公司、旅游农场,采取“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多种方式,为参与旅游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贷款,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贴息等特惠贷支持,助推一大批贫困人口脱贫。同时,到2019年,全州培育30家以上“旅游+”融合发展企业,按照每家企业扶持1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带动3000名贫困人口脱贫。
(七)实施旅游结对帮扶工程。坚持开放式旅游扶贫,充分调动体制内体制外两种资源、省内省外两个渠道和全社会力量,重点利用广州市对口帮扶城市资源优势,采取分级分类结对帮扶的方式,创新帮扶联动机制。利用第十二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期间召开全国涉游企业结对帮扶深度贫困地区对接会和2017年广东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重点帮扶1个深度贫困县、2个极贫乡(镇)和349个贫困村发展旅游。组织和引导大学毕业生、专业艺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创客”投身旅游扶贫开发,通过创意研发、产品开发、宣传推广等,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推动贫困村旅游创新创意和升级转型发展。通过旅游结对帮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八)实施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工程。大力推广实施《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贵州省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三个标准。重点指导贫困地区开展乡村旅游村寨、乡村旅游客栈及经营户(农家户)评级定档工作,提升乡村旅游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特色创意、环境卫生等硬件和软件水平,以户带村,以村带镇(乡),加快贫困地区形成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的乡村旅游产业体系。2019年年底前,全州评定200家标准级以上乡村旅游村寨、客栈和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户。在乡村旅游评级定档工作中,引导乡村旅游经营户每户吸纳2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
(九)实施旅游教育培训扶贫工程。将旅游扶贫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县(市、开发区)旅游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培养一批乡村旅游创客、乡村旅游经营户、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导游和乡土文化讲解员等实用人才。鼓励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本地旅游从业人员就近就地参加乡村旅游食宿服务、管理运营、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每个县(市、开发区)培训旅游扶贫重点村干部100名以上、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200人以上。开展教育旅游扶贫助学活动,落实中职免学费政策。全面开展乡村旅游人才培训,推进贫困村寨旅游人才培育工作。到2018年,实现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州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旅游扶贫工作组,负责全州旅游扶贫工作的筹划、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统筹解决旅游扶贫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县(市、开发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销。制定全州重点村旅游宣传推广方案,加强对贫困地区重点旅游景区、线路产品和乡村旅游品牌的宣传营销,引导更多游客到贫困地区旅游和消费。充分利用全省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云信息、互联网和电商平台、节庆推广、主题活动等载体,建设旅游商品展销平台、旅游电商服务站点,支持各大电商平台为贫困地区开设扶贫频道,开展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等。积极组织开展旅游企业、旅游院校学生、对口帮扶单位公益旅游等活动。在广州市对口帮扶城市的电视、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上宣传推介黔南旅游发展及旅游扶贫。
(三)强化调度考核。根据省旅发委旅游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完善旅游扶贫工作调度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实行“月调度、季总结、年考核”,将旅游扶贫工作纳入各地旅游业发展绩效考核。建立旅游扶贫工作跟踪、监控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参与评选一批旅游扶贫示范县(市、开发区)、旅游扶贫示范村(寨)、旅游扶贫示范户、旅游致富带头人、旅游扶贫示范景区、旅游扶贫示范单位、旅游扶贫先进个人。
(四)强化监测管理。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全省旅游发展和旅游精准扶贫云系统,配合省旅发委选取贫困村作为监测点,纳入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体系,动态跟踪、评估旅游扶贫成效。每个县(市、开发区)应该培训并明确2名旅游精准扶贫云信息员、每个旅游扶贫乡镇(村)必须分别培训并明确2名旅游精准扶贫云信息员,建立市、县、乡三级的旅游精准扶贫云信息员队伍,加强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全面采集旅游扶贫村寨贫困户的基本信息和带动就业增收情况,实时跟踪旅游扶贫开发建设情况,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确保为省、州旅游脱贫攻坚提供准确信息。
附件:黔南州各县(市、开发区)九项旅游扶贫工程三年(2017—2019年)助推贫困人口脱贫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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