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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805477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8-07-20
  • 文  号:
  • 黔南府办发〔2018〕34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南府办发〔2018〕3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81号)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我州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全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州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县(市)、乡镇、村,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全州农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达到260亿元以上;经济作物占种植业比重提高到70%;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比重达28%;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乡村旅游业综合收入达177亿元以上;建设州级以上农业园区100个,其中省级农业园区60个;全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800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个以上,规范运行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000家以上。力争农村产品上网销售额年均增长4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达到13000元以上。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州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做优做特山地现代农业

  (一)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以“六大”特色优势产业为抓手,加快推动优势产业布局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营销品牌化?,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到2020年,实现茶园提质、刺梨种植、精品水果、商品蔬菜、中药材产业面积均达100万亩以上,畜牧业综合产值达120亿元。大力调减低效作物种植面积,加快调优粮经种植结构,到2020年全面完成调减玉米种植任务。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林间经济,到2020年,全州林下经济发展到300万亩,产值50亿元以上。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适应人们日益多样化物质文化需求。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抓好品种改良和品牌建设,培育更多“三品一标”。(责任单位:州农委、州林业局、州扶贫局、州市场监管局)

  (二)延伸农业全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大田托管、代种代收、农机农艺、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建设产地批发市场,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深化分工协作,推动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等产供销环节紧密连接,重点打造刺梨、毛尖茶、绿壳蛋鸡等一批跨区域全产业业链。落实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扶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采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技改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和加工园区。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直销,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农校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镇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推广农业生产基地互联网订单交易和移动互联网支付。(责任单位:州农委、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林业局、州商务粮食局、州供销社、州大数据管理局)

  (三)发展农业新型业态。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项计划,推动互联网与农业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全州智能农业发展。到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接入覆盖100%,物联网等智能化设施应用率达到20%以上,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实现“乡乡通”,质量安全追溯覆盖产业化龙头企业比例扩大到40%。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着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平台,加快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人才支撑体系,推动黔货出山、网货下乡。支持在城镇郊区发展工厂式、立体化的设施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积极发展创意农业,支持创建创意农业园区,促进“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产品变礼品”。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探索众筹、定制等农业新业态。(责任单位:州农委、州大数据管理局、州林业局、州商务粮食局、州供销社)

  (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大健康医药等产业深度融合。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打造一批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和乡村旅游村寨示范点,建成具有黔南特色的“农民家园、市民公园、游客乐园”。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景区景点。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责任单位:州农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林业局、州文广新局、州旅发委)

  (五)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的有效衔接,合理确定区域产业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一批集农业种养结合、农产品加工、信息服务、农业商贸物流、农业观光体验于一体的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每年单列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指标,专门用于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设施建设,为优势产业、示范园区聚集发展创造条件。扶持发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州农委、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商务粮食局、州林业局、州市场监管局)

  (六)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坚持走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的城镇发展之道,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大型交易市场等为载体,支持打造产业链条完整、产业功能多元、主体合作紧密、三次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综合体,促进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与城镇化协同推进,增加农业产业附加值。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统筹城镇商圈、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建设,引进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农村商品零售市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挂钩”机制,调动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州农委、州发展改革委、州建委、州国土资源局、州财政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商务粮食局、州公安局)

  三、加快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七)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和发展电子商务。引导科研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采取多种形式领办专业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积极推进合作社信用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引导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家庭农场通过组建协会等方式加强联合,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鼓励打破区域和产业限制,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到2020年,实现村村有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到2250家。(责任单位:州农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八)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工程,鼓励和支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盘活资本存量,引进战略投资,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和重组,实现集团化生产经营。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组建农业全产业链复合型企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鼓励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优先安排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并引导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安置农村劳动力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参与全产业链的利益分配。加快农垦改革发展步伐,推进垦地合作共建。(责任单位:州农委、州扶贫局、州水务局、州商务粮食局)

  (九)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优势。大力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在做好农资供应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推动发展农村庄稼医院、科技信息服务站,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农技推广、信息收集发布等社会化服务,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进一步优化基层供销社布局,盘活低效闲置资产,采取联社出资、股东增资、职工集资、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改造、重组或新建基层供销社的组织和经营服务体系,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实现基层社在乡镇全覆盖。到2020年,全系统购销总额突破8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责任单位:州供销社)

  (十)支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采取组织专家团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技术诊断、解决方案等服务。在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领域,将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核心,支持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产业联盟;加快搭建产业合作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成立产业联盟,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为技术支撑,进行农产品市场拓展,突出产业联盟的营销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州农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十一)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积极争取中央各类投资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的重点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发展壮大,相关扶持政策同等对待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创新农业投入的新型融资方式,鼓励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以及发行债券等方式,投资设施农业、现代种业、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等领域。鼓励工商企业发挥技术、市场和资金优势,参与农村产业融合。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委、州对外协作局、州水务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工商联)

  四、加快构建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十二)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实行保底收购、二次返利,形成稳定购销关系。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同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责任单位:州农委、州商务粮食局、州市场监管局)

  (十三)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将农村集体经营权等各类资产进行清理核实,确定权属关系,折价入股农业经营主体,收益量化到村集体成员。各县(市)政府可探索制订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国家财政投入及政策支持形成的收益,应按一定比例量化到户,让农户受益。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完善农民股份合作社、涉农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责任单位:州农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扶贫局)

  (十四)强化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让农民就地变工人,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渠道。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要与利益联结机制挂钩。(责任单位:州农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商联)

  (十五)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进一步稳定土地流转关系。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加快建立县、乡两级为主的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逐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范围,建立健全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的联动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制定和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提高农业经营者的契约意识,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州农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政府金融办、人行黔南州中心支行、州市场监管局)

  五、加快建立农村产业融合服务体系

  (十六)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提高耕地产出能力,到202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13万亩。持续打好“四场硬仗”,深入实施“六个小康”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版,打通农村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推进“三改”工程,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进一步改善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环保局、州建委、州商务粮食局、州旅发委、州扶贫局、都匀供电局)

  (十七)加快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以县为基础、乡镇为单元,加快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实现农业公共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建设覆盖全州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完善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相关制度和保障体系,促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州农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大数据管理局、州商务粮食局)

  (十八)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进一步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完善乡级、村级金融服务网点和终端,加快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财政奖补、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有序推进“三权”抵押贷款。大力发展和壮大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建立健全覆盖全州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推广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责任单位:人行黔南州中心支行、黔南银监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财政局、州农委)

  (十九)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科学编制农民教育培训实用教材,健全农民教育培训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在线教育培养手段,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鼓励和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志投身农业发展的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鼓励支持农业科研人员到农业产业发展一线以创办、领办和参办形式创新引领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发展。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责任单位:州农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科技产权局)

  (二十)探索农村产业融合脱贫之路。深入贯彻精准扶贫方略,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建立新型农业经济组织与贫困农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贫困农户稳定增收。围绕全州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扶贫专项规划,做大做强茶叶、刺梨、生态畜牧业、蔬菜、精品水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实现乡乡有产业扶贫基地,县县有农村产业融合项目。争取和动员对口帮扶城市、帮扶企业与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优先办理项目备案、用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并在申报和安排相关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提高项目带动能力。(责任单位:州农委、州扶贫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商务粮食局、省国土资源局、州建委、州旅发委、州环境保护局)

  六、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县级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以园区为平台,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强部门协作。州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抓紧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州农委要会同州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二十三)加大财税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各项投资,统筹安排和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深入研究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农业经营性主体融资风险补偿、财政贷款贴息、保险费用补助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州级投融资和担保平台要重点支持融合程度深、带动力强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农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府金融办、州银监局)

  (二十四)推进试点示范。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积极推进都匀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长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开展的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争创一批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以产城(镇)融合型、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内部融合型、功能拓展型、技术渗透型、产业集聚型为导向,推进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发展,在全州选取1个县(市)、2个园区、12个乡镇和24个行政村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充分发挥试点区域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州农村产业加快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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