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南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规划纲要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黔 南 州 全 民 科 学 素 质 行 动 规 划 纲 要 工 作 实 施 方 案(2021-2025 年)》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6 号)精神,特制定《黔南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以下简称《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州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1%,“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适应黔南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公民科学素质组织保障、机制保障、条件保障等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各类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学精神在全州广泛弘扬,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聚焦重点人群,实施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为全面推进黔南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培育科学思维,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在“十四五”时期实施 5 项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青少年群体的科学探索精神,为黔南州创新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后备力量。(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育人全链条。实施科学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在黔南主流媒体适时刊载、播放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的内容。突出宣传以南仁东为代表的 FSAT 团队科技工作者、以王小谟为代表的“三线”科技工作者科学家精神。激励青少年树立远大的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团州委、州科协、州委宣传部、黔南广播电视台、州社科联、州科技局、黔南日报社,各县〔市〕政府)
2.加强各个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重视相关师资培养、促进亲子关系质量、鼓励社区科普教育。加强学校社团建设,引导变革基础教育阶段教学方式,更加注重唤起学生好奇心、求知欲和想象力,推动素质教育提升。中小学校应结合实际举办科技节(月)、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科普讲座等校园科技教育活动,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职业院校建立劳动教育与职业体验基地。(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州委、州科协、州科技局、各县〔市〕政府)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对有科学志向和创新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组织开展州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黔南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积极组织参加中学生学科竞赛、机器人大赛、科普作品创作大赛、青少年 3D 打印创意设计大赛、青少年人工智能大赛等活动,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实施好中小学生科学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团州委、州科协、州科技局,各县〔市〕政府)
4.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博物馆、青少年宫、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积极推动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做好流动科技馆巡展工作;充分挖掘黔南特有山地农耕劳动文化,因地制宜走进农村开展体验劳动。利用 500 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天空之桥桥梁科普馆、都匀三线建设博物馆、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绿博园等各级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自我保护、识毒防毒、防邪反邪、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科院、州气象局、州林业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5.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强师工程”为抓手,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力度,每年培训100 名科技辅导员,招录科学教育专业教师 20 名以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创造条件争取开设科学教育、科学传播专业。在瓮安猴场会议会址、邓恩铭纪念馆、“时代楷模”南仁东先进事迹馆、都匀三线建设博物馆、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五星思政广场、麻怀村 等建立黔南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
1.加强农村科普宣传。贴近农村日常生产生活,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移风易俗等,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农村科普活动,传播文明生活科学理念。(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黔南广播电视台、州气象局、州林业局、州农科院、州科协、州文联,各县〔市〕政府)
2.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统筹运用好组织、人社、农业、科研院所以及部分涉农企业等培训资源,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使其更好掌握和运用农业科技,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积极向上争取“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技致富二传手”“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多彩贵州〃创在乡土”等项目。发挥好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补贴,探索建立农民职称评定制度,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每年培育 1000 人次以上;每年开展农民培训 2 万人次以上。深入实施“锦绣计划”,促进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林业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3.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扩大科技小院等院(校)地共建基地覆盖面。鼓励科技特派员、基层农技专家等科技人员深入乡村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易地扶贫搬迁小区、脱贫地区倾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职业技能大赛、“双创大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农科院、州气象局、州妇联、团州委、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4.夯实农村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在乡(镇、办)党政班子中明确分管科普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在乡(镇、办)、村两级建立科普组织。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资源整合作用,深入开展科普文明实践活动;推进科普示范县(市)创建活动;科普示范乡(镇、办)、村(社区)、学校科普基地等要提升科普工作质量,每个县(市)分别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共同推进。加强农村科普服务网络和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组织省内外科技专家、基层“三长”、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乡土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组织部、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民宗局、州大数据局、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提供人才和人力支撑。(牵头单位:州总工会)
1.开展职业精神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和大国(贵州)工匠、最美职工、五一巾帼奖、青年文明号等选树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结合相关行业性节日,每年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模工匠巡回宣讲 1 次以上。(责任单位:州总工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委宣传部、黔南广播电视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社科联,各县〔市〕政府)
2.推进实施“技能贵州行动”。在职业教育、职前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围绕家庭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各类社会服务业发展实际需求,大力开展家政、护工、养老、物流、快递等服务业培训,提升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推进新型城镇化。探索开展“技能黔匠”“州级技能大师”遴选认定和 “贵州工匠”等推荐工作,建立健全工匠的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对标全国、全省技能大赛,完善各级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每两年举办一次州技能大赛,每年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 1000人次以上,培养造就更多“黔南工匠”,培育更多地方特色经营主体。(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应急局、州总工会、州交通运输局、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政府)
3.加大产业工人科学素质能力提升。培育并壮大企业科协组织,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发挥企业、学会、协会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作用,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充分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促进创新、创业和科学素质的提升。(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资监管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黔南广播电视台、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关注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发挥老年大学、社区科普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作用,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增强老年人防诈骗意识,有效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抓住大数据建设机遇,将老年教育融入全州大数据发展,积极实施“互联网+老年教育”工程,加快老年教育数字化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大数据局、州公安局、团州委、州委老干部局、州老年大学、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2.提升健康科普服务能力。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广泛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以各级老年大学作为主要阵地,为老年人提供教育服务,加强老年人心理疏导。充分发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臵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州委宣传部、州生态环境局、州民政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黔南广播电视台、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委老干部局、州老年大学、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3.实施“老智行动”。充分调动黔南老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指导老年协会、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组建老科技工作者服务团,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实施“银龄讲学计划”。(责任单位:州科协、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教育局,各县〔市〕政府)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
1.提高科学决策和科学履职能力。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立足新发展阶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持续提高科学履职水平。(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社科联,各县〔市〕政府)
2.加大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的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依托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和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进行科技知识学习,开展基层领导干部、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利用“学习强国”“科普中国”等平台,加强科技知识的学习和普及。(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科协、州社科联,各县〔市〕政府)
3.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录(聘)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录用考试、初任培训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任(初聘)培训中开设公民科学素质相关课程内容。(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政府)
三、实施科普重点工程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扬优势、补短板,加强科学素质基础建设,在“十四五”时期实施 5 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1.鼓励科技工作者结合科研生产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将科普工作指标纳入科技人才培养指标任务和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工作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科技人才开展科普讲座和技术指导。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2.聚焦科技资源服务公众科普。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逐步建立黔南特色科普资源库、知识库。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拓展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臵科普功能。将 500 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泉—瓮安千亿级工业园区等打造成为有特色有影响的大科普基地。激发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科普的活力,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工作大格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林业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3.强化科技工作者科普责任。开展“千名专家讲科普”活动,组建科普专家队伍 1000 人以上,每年开展讲座、咨询、培训等科普活动不少于 500 场次。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科技工作者要主动、及时、准确发声,科学引导。(责任单位:州科协、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农科院、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社科联,各县〔市〕政府)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
1.支持科普创作。支持围绕主导产业、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等题材开展科普创作,从科普角度展示黔南科技成果。大力开发短视频、山歌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提供即时、泛在、精准的科普信息。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2.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推进图书、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广泛推广“学习强国”“科普中国”“科普贵州”等平台,发挥其经常性、权威性的科普作用。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利用城市公交、广告大屏、宣传栏等多角度开展科普,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黔南广播电视台、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1.整合科技场馆资源。积极推动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并与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融合共享。依托科普教育(示范)基地、黔南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教育局、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2.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全国、贵州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开展黔南州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三线”建设工业遗产、企业生产设施等,建设具有科普功能的场所。鼓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建设科普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积极推进2021-2025 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实施“十百千”州级劳动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在职业院校建立劳动教育与职业体验基地。继续加强黔南州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建设,有序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应急局、州气象局、州林业局、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1.建立应急科普协同机制。各级政府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将应急科普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领域,充实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资源,有效开展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气象局、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总工会、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2.加强日常科普宣传能力。立足参与、普惠共享,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受众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19 消防宣传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低碳日等时间节点,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生态保护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系列主题科普活动。围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气象日、世界野生动物日、世界森林日等,开展生态公益科普活动。以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等为契机,开展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借助“山水黔南”“科普中国”等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日常科普宣传。实施主题科普联合行动,打造贯穿全年的经常性科普工作链条。(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自然资源局、州应急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州气象局、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政府) 3.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按照“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的要求,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阵地,规范党群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志愿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组织部、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局、团州委、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4.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和壮大专职科普队伍。积极向上争取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动都匀、福泉、龙里等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推进新时代基层科普工作模式转型升级。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稳定壮大学校科学教育师资队伍,持续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和能力。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加大对基层科普人员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5.提升科普品牌活动影响力。突出天文科普,充分依靠 FAST落户黔南的科普资源优势,推动天文科普宣传。依托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贵州平塘 500 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时代楷模”南仁东先进事迹馆、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FAST 观测基地)、州级天文特色示范学校等天文科普基础设施和黔南州天文科普讲师团等天文专家团队,打造天文科普品牌。突出民族特色科普,充分利用黔南生态和民族文化资源,加大少数民族地区科普投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科技培训,提升黔南民族地区科普宣传品牌。依托黔南民族博物馆、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三都县水族非遗项目体验中心、荔波县瑶山古寨等黔南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结合布依山歌、独山花灯、布依族八音坐唱等少数民族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打造民族科普品牌。(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民宗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黔南广播电视台、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五)科学素质区域交流合作工程(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1.拓展国内外科技人文交流渠道。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托 500 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泉—瓮安千亿级工业园区、惠水百鸟河数字小镇等科普资源开展对内对外合作交流。加强与国内外优秀科技团体、企业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科技局、州大数据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2.丰富合作内容。依托省“海智归黔行动”,引进州外专家开展科普活动;依托省“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强化生态文明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及。实施“优才访学计划”“青年人才交流计划”“硕博培养计划”“智汇黔南计划”“黔南州重点科技人才五年倍增行动计划”等,深入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社科联、州文联,各县〔市〕政府)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州、县两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各县(市)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措施,将《方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进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州、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督查调度,召开科学素质纲要领导小组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发挥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方案》有关任务纳入部门相关计划和考核。要充分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向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法律保障。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涉及科普和科学素质提升方面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促进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大力推进科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要求,全州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农村基层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科普活动,推进公民科学素质提升。(责任单位: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开展评估表彰。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接受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根据规定推荐表彰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考核办)、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委督查考评局、州统计局,各县〔市〕政府)
(四)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逐年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确保专款专用,保障《方案》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方案》实施任务,统筹考虑和落实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科协、各县〔市〕政府)
(五)加强工作调度。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制定“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 至 2025 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2026年,汇总梳理“十四五”期间工作,接受上级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对“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责任单位: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