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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801649
  • 信息分类:
  • 通知  黔南州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5-05-28
  • 文  号:
  • 黔南府办发〔2025〕10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任务事项

任务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州、县(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举办两次法治专题学习(其中一次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部门至少开展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

州政府

办公室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全州政府及部门按要求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3.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创建成果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保障,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指标,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新一轮示范创建。

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二、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4.动态清理权责清单

动态调整公布州、县、乡三级政府及其部门2025年版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布。

州政府

办公室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健全社会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竞争。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或实施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公示率100%。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建议处置机制,畅通民营企业问题收集、反映、处置渠道。落实预防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坚持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惩治政府采购招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6.严格涉企许可告知承诺制

及时调整公示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办理流程和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利民便民。

州市场

监督局

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7.政府依法履约践诺

加强政府招商引资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建立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跟踪履约监管制度。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

州投资

促进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司法局等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8.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模式”,构建“贵人服务”移动服务生态。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公共资源交易用好“全省一张网”。推进水电气热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报装、投资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

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9.依法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设置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出行、就医、消费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必要的线下服务窗口,配套实施一批有效措施解决老年人、残疾人适用智能技术难题,共享数字政务成果。

州民政局

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卫生健康局、州发展改革委等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政府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推进“小快灵”立法

完善立法项目多维征集方式,编制2025年度州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制定、修改涉及企业经营活动的政府规章时,依法专门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政府规章合法性审核送审率、报备率达100%。

州政府

办公室

州司法局、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

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法制审核、风险评估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加强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送审率、报备率达100%。根据上位规定制定修订情况,常态化清理与之冲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研究、处理、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范

12.依法管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州、县两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按程序编制,在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严格按计划推进实施。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3.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评估

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适时开展后决策评估,将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4.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协议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案件等涉法事务中的“法治守门员”作用,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归卷管理,建立采纳情况台帐,因未听取、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5.试点首席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以首席法律顾问为主的法律顾问管理、培训、工作新模式,健全和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6.严格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备案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推行综合查一次,梳理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推动涉企执法规范化,统筹推进“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

州司法局

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7.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制度

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要求,落实柔性执法“一目录五清单”,统一执法尺度。严格规范罚款实施,避免类案不同罚、小过重罚、重过轻罚、只罚款不纠正违法的行为。动态监测行业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按季度核查通报罚没收入异常增长情况。

州司法局

州财政局、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8.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落实乡(镇、街道)职责事项清单,对基层接不住、监督跟不上的事项予以调整。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运行监督机制。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案件管辖争议协调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法治督察,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监督职责,推动完善乡(镇、街道)与上一级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州司法局

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9.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规范移送案件一本台账管理。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0.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管

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对举报人员信息依法依规予以保护。深入开展“护苗行动”,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州司法局

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综合执法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1.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

清理公布行政执法主体、事项,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严格行政检查标准、频次、程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和考试,确保以上人员本年度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州、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能力。

州司法局

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2.强化普法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推动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

州司法局

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23.科学依法开展应急处突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全社会应急处置意识。

州应急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4.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

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和保险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应急救援、培训、演练。

州应急局

州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








七、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


25.提升“三调三率”工作质效

建强“三调”组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推动“三率”(矛盾纠纷排查率、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经费保障率)实现100%。强化州、县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质效。全州万人起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6.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通过法律关系确定和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调解工作保障,全州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超过90%,人民调解案件补贴、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及时发放。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矛盾高发领域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排查化解婚恋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土地、医疗、物业、欠薪欠资等矛盾纠纷。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7.依法开展行政裁决

梳理公布行政裁决事项,纳入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统一行政裁决工作的程序、法律文书和操作规范。

州司法局

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8.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值。行政复议案件数超过未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数。各县(市)全年行政复议纠错率高于行政诉讼纠错率。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9.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司法监督

州、县政府及部门应诉,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回复、整改落实率达100%。

州政府

办公室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30.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贯彻落实州、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全面查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建设,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达95%以上。

州司法局

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31.推进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会商机制

加强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协作,深化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纪检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合协作工作,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执法案件、线索及时开展协调研商。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机制


3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市)政府、各级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请示重大问题。县(市)政府、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33.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引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各部门加强学法用法讲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专题讲座和本系统法治专题培训。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34.坚持示范创建引领

完成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做好全国第四批,全省第一批法治建设示范创建申报、推荐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35.强化法治督察推进

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等问题。将《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法治督察。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法治督察。推进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党委巡察、法律监督、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协同配合,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制定黔南州法治督察工作办法。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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