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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098683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综合政务  通知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文  号:
  • 黔南府办函〔2022〕41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黔南州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黔南州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22〕44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全州土壤资源状况和土壤质量变化趋势等情况,州人民政府决定自2022 年起开展全州第三次土壤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全州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 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

况等,全面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牧业生产布局、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主要为全州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其他草地等。

(二)普查内容。主要为土壤性状普查、类型普查、立地条件普查、利用状况普查等。其中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 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补充完善土壤类型;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种植类型、农业生产水平等。

三、普查时间

普查时间为 2022年—2025年,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启动普查工作,根据省级工作安排,龙里县作为试点县。按照省级试点方案工作要求及时制定龙里县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好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全州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方案制定、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 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配合省级开展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时间截至 2024年 11 月底。

(三)第三阶段(2025年)。整理总结普查成果,上半年, 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录入等工作,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州土壤普查基本数据;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 建成州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形成全州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州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成立州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数据资料提供、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为本地区土壤普查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并按省、州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严格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布点、采样、测试、汇总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市)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 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

(三)落实经费保障。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经费,严格落实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级承担的要求,由各级财政按工作职责承担。州本级根据省级工作经费预算安排,统筹做好全州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并确保由本级承担的经费足额到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细化分解普查工作经费,并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可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 加强监督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强化技术保障。各县(市)要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对普查队伍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练兵,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

(五)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黔南州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5月 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黔南州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杨再军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何 山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潘建辉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陆世英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   王 东 州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

            鄢成亮 州财政局副局长

           韦华艳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贾维军 州水务局副局长

           李应明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红梅 州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农村局,李应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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