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南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州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五、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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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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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修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方案》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州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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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黔南州水网建设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州水务局 |
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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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黔南州贵南高铁沿线休闲康养旅游度假带发展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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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修改《黔南州水资源综合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州水务局 |
202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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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定《黔南州关于实施“八项行动”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24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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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定《黔南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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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制定《黔南州促进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 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州林业局 |
2024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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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制定《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州林业局 |
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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