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牵头起草部门要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州人民政府令第28号)的规定,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加强评估论证,切实提高起草质量,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实施,为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附件:黔南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黔南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一、立法修改项目(2件)
(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由州水务局牵头,州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
(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由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
二、立法调研项目(2件)
(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暴雨天气防御办法》
由州气象局牵头,州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
(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
由州林业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局、州公安局和州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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