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南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州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五、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黔南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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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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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关于推进茶产业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2026-2030年)》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州农业农村局 |
202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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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黔南州金属非金属矿山高质量发展意见》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6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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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黔南州支持返乡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州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2026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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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黔南州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州住房城乡 建设局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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