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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州属各学校:
《黔南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的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黔南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体育场地利用率,满足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全面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社区居民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等资源,实现体育资源共享。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放原则
(一)确保教学,资源共享。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必须以确保校园安全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妥善处理好教学与开放的关系。
(二)突出重点,有序实施。积极探索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有效机制,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开放范围,分批、分阶段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工作。
(三)因地制宜,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学校,采取切实可行的开放形式和服务管理方式。
(四)制度保障,长效运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学校体育设施的合理利用。
二、开放学校
各类公办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区开放体育设施,鼓励其他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三、开放范围
学校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各类体育场(馆)的建筑物、场地和设施,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可纳入开放范围。
四、开放时间
(一)以开学时晚间、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为主。
(二)在不影响教学及校运动队训练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自主制定开放时间。
五、开放对象
以学校周边社区居民为主(包括青少年学生)。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政府负总责。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及时研究并解决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维护开放秩序。完善学校安保工作规章制度,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设施管理,确保活动安全。学校应当配备和使用符合强制标准的设施、器材,并在体育设施周边明显位置设置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安全须知。社区或体育部门应指派社会体育指导员对活动场地、活动器材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锻炼者正确使用体育设施。
(四)做好社会保险,提供安全保障。各县(市)要为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学校统一办理意外伤害公众责任保险。
(五)实施财政补助,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政府应对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给予适当补助,主要用于开放学校体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更新,支付管理成本及校园安全设施维护等费用。具体补助办法由各县(市)自行制订。
七、管理模式
各县(市)政府结合实际在州体育局、州教育局的指导下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确保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区居民安全、有序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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