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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平塘县行政区划的请示》(平府呈〔2013〕135号)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塘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14〕26号),现就平塘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平塘县平湖镇、牙舟镇、克度镇、大塘镇、者密镇、四寨镇、摆茹镇、苗二河乡、甘寨乡、白龙乡、卡罗乡、谷硐乡、鼠场乡、新塘乡、西凉乡等15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平舟镇、牙舟镇、克度镇、大塘镇、者密镇、甲茶镇。新设置的平舟镇、牙舟镇、克度镇、大塘镇、者密镇、甲茶镇所辖地域分别如下:
(一)新设置的平舟镇辖原平湖镇、苗二河乡、甘寨乡、白龙乡,镇人民政府驻玉池社区。
(二)新设置的牙舟镇辖原牙舟镇(除卡腊村外)、卡罗乡(除冗空村外)、谷硐乡,镇人民政府驻兴陶村。
(三)新设置的克度镇辖原克度镇、鼠场乡,镇人民政府驻金星村。
(四)新设置的大塘镇辖原大塘镇、新塘乡,镇人民政府驻西关村。
(五)新设置的者密镇辖原者密镇、四寨镇,镇人民政府驻金玉村。
(六)新设置的甲茶镇辖原摆茹镇、西凉乡及原卡罗乡的冗空村,镇人民政府驻摆河村。
二、同意将平塘县原牙舟镇的卡腊村划入掌布镇管辖。
三、请你县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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