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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1675981
  • 信息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3-06-11
  • 文  号:
  • 黔南府函〔2023〕84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瓮安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瓮安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瓮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来《关于审查瓮安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瓮府呈〔2023〕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瓮安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批准将瓮安县建中镇太文村,共1个镇1个村的集体农用地0.0286公顷(茶园0.028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瓮安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二、你县应严格依法履行土地转用后实施程序,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

三、你县应严格执行安全、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建设管控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正式用地范围内需要办理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行政许可手续的,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获得批复后方可使用土地。

四、你县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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