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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null/2023-00000
  • 信息分类:
  • 批复  黔南州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3-07-19
  • 文  号:
  • 黔南府函〔2023〕101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州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呈请审批黔南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黔南自然资呈〔2023〕24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南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由你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局印发并认真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围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单元、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实施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加快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三、州自然资源局要会同州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改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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