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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738304
  • 信息分类:
  • 批复  黔南州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3-12-07
  • 文  号:
  • 黔南府函〔2023〕168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惠水县平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惠水县平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惠水县人民政府:

报来《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惠水县平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惠府呈〔2023〕68号)收悉,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行使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批复权的通知》(黔府函〔2019〕110号)要求, 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惠水县平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请你县按照保护区划分方案及有关标准规范, 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警示牌等有关标识, 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环境管理,确保饮水安全。

三、请你县按照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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