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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786336
  • 信息分类:
  • 批复  黔南州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文  号:
  • 黔南府函〔2023〕183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

州生态环境局:

报来《关于印发黔南州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请示》(黔南环呈〔2023〕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南州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文本由你局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部署,进一步强化全州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不断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状况,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三、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此复。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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