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黔南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黔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持续巩固拓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2023年,龙里县获省级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地区命名,“黔南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作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推动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为黔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更加有力。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思想引领。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印发《黔南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多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政府学习计划,通过州县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共79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21次,参训人数达1376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宣讲等活动53000余场次。州、县两级党委依法治州、县办组织开展本地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13班次,参训人数达到2714人。二是加强统筹谋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州委年度工作要点、依法治州委员会工作要点推动,制定《黔南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制定《黔南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年度述法,州委主要领导现场点评,州县乡1038名党委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55人现场述法,全州三级述法全覆盖。三是加强依法应诉。2023年全州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公开庭审1176件、败诉86件、败诉率7.31%,全省最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2年保持100%,正职出庭应诉115件,正职出庭应诉率为15.13%;12县(市)政府“一把手”全部出庭应诉又出声。
(二)加快职能建设,依法履职全面提升。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及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强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2023年对全州322家单位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806次13481户,公开检查结果13481条,公开率100%。龙里县、罗甸县部门联合双随机分别获得国务院“2022年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拟予督查激励地方”激励、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推进提升“互联网+监管”,统一规范异地代收代办流程,2023年全州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38208件;优化全程网办流程,州级全程网办率89.52%;持续深化“减证便民”,2023年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112675件,“贵州省黔南州市场监管局快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获评司法部“减证便民”全国“十大典型案例”,系贵州省唯一入选案例。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黔南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工作方案》,构建数字中台开展政策找企,推广“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十不折腾”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出台《黔南州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打造黔南包容审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开展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备案,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2023年全州行政处罚依法免予、不予处罚案件共31524件,案卷评查抽查涉企案件100余件,未发现反复执法检查折腾企业现象。全省率先试点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对福泉市、贵定县、长顺县政府及部门开展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审查。三是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搭建“黔南智慧司法”信息平台,累计安装自助服务终端机1483台,实现“掌上学法、指尖普法”。规范运行州、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司法所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全州完成75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州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全覆盖,村(居)和9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服务点)。推出“‘黔’来普法、‘南’边有料”系列普法短剧,摄制《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援助法》等视频,普法宣传提质增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更加规范。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完善地方立法机制,制定《黔南州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黔南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管理规定》。开展“小快灵”立法 ,出台《黔南州促进刺梨产业发展条例》《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黔南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废止《黔南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黔南州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完成《黔南州物业管理办法》立法调研。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州县政府制定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共23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组织实施。制定实施《黔南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制定实施《黔南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创新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3”闭环监管机制,通过比对政府发文、常务会议议题、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核三个目录,落实承办人、科室负责人、法律研讨小组层层审核,完善送审材料、审核内容、卷宗管理三张清单,推进应审尽审、高质量审核和规范管理。2023年,全州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06件,提出意见37件,均被采纳,审查备案文件72件,提出意见5件,报备及时率100%。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2023年全州净增公职律师62人,公职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科学调配使用公职律师,通过统筹调配实现州本级46个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配备率100%,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县(瓮安县、龙里县)公职律师配备率100%,其他10个县(市)公职律师配备率均达到60%以上,有效缓解体制内法治人才紧缺问题。全州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严格行政执法,执法质效明显提升。一是推进落实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则放”原则,完成2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4个县(市)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承接好省政府向牛场镇下放114项、向昌明镇下放115项行政执法权,向4个县(市)乡镇(街道)下放16至34项不等的县级行政执法权,切实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机制,采取“上级主管部门+司法行政”联合评查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全州执法部门自查执法案卷11621件,州县抽查2383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州县整改问题202个,制定修改规范行政执法制度92个。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收集排查8条线索,发现问题6个,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构建以《黔南州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办法》为重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黔南州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打造黔南包容审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等“5+1”制度体系。推行“教科书式”执法,制作《黔南州“教科书式”行政执法规范示范片》,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组织全州万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考试。落实行刑衔接制度机制,2023年全州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移送案件共389件。四是强化政府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2023年,全州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665829次,立案调查16228起,行政处罚金额15144.95万元,行政(刑事)拘留人数2234人。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2023年全州开展应急演练930场次,持续提升政府应急处突能力。
(五)坚持依法处理,社会治理更加有效。一是完善重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制定《黔南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全程全域、多方多元、共治共赢”的行政争议解决联动机制,推动州、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覆盖和实体化运行。2023年,全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受理案件833件,审结781件,成功化解318件,成功化解率40.72%。二是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2023年新增和补充专职人民调解员346人,新增23.6%,全州累计配备802人。2023年全州共排查矛盾纠纷35521次,成功调解32564件,较去年上升33.7%;调解诉前案件20207件,较去年增长97.2%。三是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制定出台《黔南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持续开展山林土地类行政复议案件“院坝听证”,山林土地确权案件听证率达到100%。全面运用全国行政复议与应诉平台、黔南州智慧司法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办理100%,2023年全州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48件,同比上升8.73个百分点,纠错65件,纠错率13.71%。
(六)强化制约监督,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一是强化人大监督。2023年,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工作汇报60次,州人大办开展执法检查2次、备案州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落实。二是强化司法监督。法院、检察院依法对行政机关履行司法监督职能,全州法院发出司法建议212件,全州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48件,按期回复率、采纳率均达到100%。三是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制定《黔南州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方案》,将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贯彻落实《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列为重要内容,由州领导带队,纪检监察干部、法学专家、专职律师、新闻记者、法治业务骨干组成4个督察组,对4个县(市)、8个州级部门实地督察,督察结果形成《黔南州2023年法治督察情况通报》,报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审定后通报全州各级各部门落实整改。同时,印发《黔南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黔南州法治督察员工作办法(试行)》,加快推进全州法治督察人才库建设,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信息通报、联席会议、专项会议等工作机制,健全法治问题线索研判移送机制,进一步提升法治督察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全州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行政机关败诉率虽然全省最低,但是因不依法行政导致败诉的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仍有差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够规范,决策周期较长,依法决策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工作还有短板。执法人员法治素质能力水平不足,执法程序不够规范,需进一步增强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州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方法,强化工作举措,加快建设更高水平、高质量法治政府。一是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着力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推动决策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三是聚力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拓展“十不折腾”专项行动,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提高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优化破产案件审理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四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质效。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开展重点执法领域整治,全面提高全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五是强化法治督察推动作用。制定实施黔南州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方案,聚焦重点问题开展督察,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增强法治督察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六是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引领作用,加强示范创建项目培育,全力抓好全国第三批单项示范项目和全省第三批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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