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交通运输局:
5月21日,贵州罗甸县境内正在施工建设的惠罗高速公路边阳隧道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6月28日,瓮安县境内在建贵瓮高速公路芦基桥8号桥墩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五月下旬以来,我州道路交通施工领域事故频发,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州内外造成了不利于黔南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省州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上述事故的发生已充分暴露出了我州道路交通施工领域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根据省州领导的要 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州境内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的安全,现就做好全州道路交通施工领域的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关系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抓好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的安全,是你局和相关单位的法定职责,务必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好。
当前和今后几个月,正是各道路交通施工单位赶目标、赶进度、赶任务、赶工期的紧张阶段,也是事故高发、易发期。我们一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高度重视,认真抓好道路交通施工领域的安全工作。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管理,迅速行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把各种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为了迅速扭转当前我州道路交通施工领域事故频发的不利局势,确保下半年的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安全有序的进行,请你们立即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施工单位立即开展道路交通施工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施工单位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时的督查检查。
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不服从管理,拒不接受整改的,一律实施停工整改强制措施,并从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请将各施工单位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你们组织督查检查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分季度于9月30日和12月31日报州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黄光宇 ,联系电话:13658549264,8251665。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和处罚打击力度,落实责任,严厉打击。要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并严厉追究责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政府监管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全州道路交通施工领域形成安全、和谐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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