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林业局,局属各科室、中心:
根据《黔南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黔南州 2021 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消委〔2021〕1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全州林业系统 2021 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为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根据《黔南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黔南州 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消委〔2021〕1 号)文件精神,结合林业行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黔南州林业局综合科
2021 年 12 月 14 日
全州林业系统 2021 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救灾、森林防火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防火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州关于安全生产、消防、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紧盯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坚决防范发生重大以上消防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和亡人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全州今冬明春林业行业稳定和谐,确保全州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森林草原防火。
今冬明春是森林防火高风险期和易发时段,各县(市)林业局要精心安排巡护和检查,特别是对“中国天眼”、绿博园、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及输油(气)管线、高压输电线、农林、田林结合等敏感区域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护巡查,坚决把火源阻断在山下林外。
(二)抓好火灾防控。
各县(市)林业局,局属各科室、中心要加强办公单位区域用火用电安全管控,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老旧电线路、消防设施老化失效、不合格电热取暖器具、伪劣电插排使用、电插排串联使用等容易引起火灾隐患,加强整改,切实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各县(市)林业局要督促指导好辖区内涉林企业、涉林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他涉林场所、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本系统不发生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县(市)林业局,局属各科室、中心要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深化“119 消防安全月”活动,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员疏散逃生演练工作;要将农村用电用火消防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纳入驻村干部工作内容。各县(市)林业局要继续组织涉林小型经营场所经营者开展集中约谈警示培训,观看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发动经营者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积极发动单位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全民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月”活动。
(四)抓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市)林业局要严格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防范化解重大以上消防事故和森林草原火灾。
二、工作原则
(一)提高认识、科学谋划。
各县(市)林业局要坚持“两个至上”原则,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结合冬春季节火灾高发易发的特点,认真制定本级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排查、落实整改。
各县市(林)业局、局属各科室、中心要加大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各县(市)林业局要加强森林草原草原火灾隐患、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宣传教育、防灾救灾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热点监测、野外火源管控,确保安全防范不留死角,排查整治不留盲区。
(二)严格督导、严肃问责。
州林业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市)林业局火灾防控工作、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涉林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督察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约谈,督促落实改进措施。各县(市)林业局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前报州林业灾害防治中心。12月起,每月 20 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2022 年 3 月 30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张永涛,电话:0854—8234119,邮箱:qn82341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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