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化
  • 长者服务
  • 个人中心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黔南州林业局综合科关于印发《黔南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林业局综合科关于印发《黔南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林业局,局属各科室、中心

为有序推进全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经局领导同意,现将《黔南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附件:黔南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黔南州林业局综合科      

2021108日       

附件

黔南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为确保全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掌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情况,不断提升抵御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范能力,根据《黔南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的

在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州普查办的安排部署下,通过组织开展全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摸清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客观分析全州各县(市)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水平,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权威的火灾风险信息及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任务

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等风险要素调查,针对森林草原火灾致灾因子和孕灾环境,开展全州森林草原可燃物、野外火源、气象条件、历史火灾、减灾能力的调查,全面掌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要素信息,建设森林草原火灾调查数据库;配合省级主管部门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用好全国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系统,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二、普查范围

(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范围

全州12县(市),其中福泉市作为试点先行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各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纳入所在县级行政区域统一普查、统一上报。

(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范围

草地资源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涉及有草地资源的县在此基础上进行核准,形成草地火灾风险评估本底数据。我州涉及都匀、独山、惠水、荔波、罗甸、平塘、三都等七个县(市)。

三、普查对象及内容

(一)森林和草原可燃物调查。通过分层典型抽样调查,建立各区域、各类型可燃物模型,结合森林草原资源数据估算载量。森林可燃物调查主要包括可燃物载量、平衡含水率、燃点、热值等调查。草原可燃物调查主要包括草原可燃物类型、载量调查等要素调查。

(二)野外火源隐患调查。调查林区内及周围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因素,包括林区内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农地、散坟、庙宇、烧烤点、祭拜神树及其它祭祀点等用火点,调查其位置坐标或小班(仅限于农地),必要时现场确定隐患等级。

(三)已发生野外用火调查。调查林区范围内20162020年发生的野外火源信息,包括引起火灾的火源、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违规野外用火、重要火源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口。其中,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人口的部分数据通过共享应急部门承灾体调查成果获取。

(四)气象信息获取及处理。获取和采集2011年至2020年全省历史气象公里格网数据,并进行数据处理,提取致灾危险性相关指标。

(五)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以县(市、区、特区)为基本调查和统计单位,调查1990年至2020年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包括森林草原火灾档案数据及统计数据。

(六)减灾能力调查。获取各级行政单元政府、林草行业相关部门、森林草原经营主体用于森林草原火灾防灾减灾救灾的各种资源,包括政府管理、工程设防、监测预警、专业队伍救援等。

(七)落实“边调查、边整改、边应用”要求。依据国普办相关要,按照边调查、边整改、边应用原则开展普查工作。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重点)隐患,要及时整改,提交重大(重点)隐患台账、整改落实措施(方案)、整改责任人清单等资料,及时消除重点森林火灾隐患,充分发挥第一次全国综合风险普查的作用。在调查成果中,要单独对三边的落实情况进行叙述。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

20209月至20219月,福泉市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宣传培训;开展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的收集与整理加工;组织开展试点,形成第一批普查成果。

20219月至12月,福泉市完成火灾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减灾能力评估、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编制评估区划图,提交成果资料。

(二)全面调查阶段

20218月底前,组建州级及11个县级领导小组,编制工作方案;县级普查队伍组织及物资准备;开展全州技术培训及普查软件学习应用。11个县(市)确定第三方调查单位(或明确自行组织调查),提交经县政府办(县普查办)批复的工作方案;完成州级技术培训。

2021912月,全面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隐患调查、已发生野外用火调查、气象条件调查、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查工作;样品采集与测定;开展省、州级技术指导,同步开展鲜重调查质量检查、样地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和逻辑性检查等;开展普查成果县级自查。

202213月,开展市(州)级、省级外业调查质量检查;完成各级调查数据录入、内业质检和汇总,初步建立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

202246月,完成国家局质检组织开展区划评估。

(三)评估与区划阶段

202268月,按照综合风险评估区划及防治区划规范,完成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减灾能力评估、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编制评估区划图。

20229月底之前,申请普查成果验收;汇总普查成果,编制风险普查成果报告,提交成果资料。

五、职责分工

(一)州林业局

1.负责筹集州级工作经费,指导县(市)林业局筹集工作经费。

2.统筹推进辖区内各县级单位普查工作,进度调度,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州级培训及考核。

3.负责州级各类数据收集、汇总和上报。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开展州级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减灾能力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防治区划等工作。

4.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做好技术指导、质量核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技术问题。

(二)县(市)林业局

筹集县级工作经费,完成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调查、普查人员和队伍,完成各类数据的调查、采集及载量计算;负责外业调查县级自查和成果数据质检;组织开展县级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减灾能力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防治区划等工作;负责县级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林业局要组建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普查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质量控制。坚持全过程、全员和分级分类质量控制的原则,注重分析研究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州级督查指导组、县(市)林业局要加强质量监督和指导,普查单位要做好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进度调度。按照“旬调度、月通报”的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县(市)进行通报,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四)加强普查队伍管理。各县(市)林业局要组织专人做好普查统筹协调、工作调度、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工作。普查承担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参加,扎实做好技术培训,着力提升工作技能。

(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普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在普查中获得和使用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