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化
  • 长者服务
  • 个人中心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黔南府发〔2023〕6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州人民政府对州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黔南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一、对4件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二、对12件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三、对6件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请原制定机关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启动修改程序。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州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州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州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州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黔南州医疗纠纷预防与调解处置办法(试行)(黔南府令第21号)

2.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残疾人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南府发〔2018〕4号)

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6〕30号)

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9〕18号)


附件2

州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发〔2007〕33号)

2.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增存挂钩增减挂钩制度提升用地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发〔2019〕11号)

3.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南府发〔2021〕6号)

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城镇非农业人口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0〕115号)

5.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和登记管理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3〕36号)

6.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统一规范建设用地市场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4〕39号)

7.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5〕150号)

8.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7〕11号)

9.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全面推进小规模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7〕140号)

10.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9〕18号)

11.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深入实施旅游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八项措施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9〕91号)

12.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若干规范措施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9〕98号)


附件3

州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黔南府函〔2020〕161号)

2.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办发〔2016〕36号)

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8〕13号)

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意见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8〕64号)

5.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城镇市政道路建管养分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9〕8号)

6.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9〕17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