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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到位162%

截止2016年2月23日,全州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共到位3379.6万元,到位率占省计划2091万元的162%,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计划任务。

黔南州交通运输局把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的标准和按时、按需、足额到位作为公路管养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认真编制小修保养资金计划。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示范县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交公〔2014〕10号)和《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发〔2013〕28号)等文件规定的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标准,认真编制小修保养资金计划,2016年全州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计划共计4998.183万元,全部要求各县(市、区)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二是明确小修保养资金到位时限和要求。在下达2016年全州农村公路管养里程和路况指标时明确,2016年继续实行小修保养资金“一票否决”制,即3月30日前全部到位。逾期未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2016年的交通建设项目计划资金全部取消。三是加强对小修保养资金使用管理的督查检查。不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对县(市、区)小修保养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通报。从而,确保小修保养资金能按标准、按时、按需、足额到位,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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