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教育局,州属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原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2〕61号)要求,现将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原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省级资金列2022年“205教育支出”科目, 州级资金中2021-2022学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第二批)列“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科目,2022-2023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预算列“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和“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详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补助)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和专项助学金发放等相关工作。
二、要及时在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及财政教育资金监控系统录入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实施进度等工作情况,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要严格落实省、州通知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公开举报电话,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弥补其他项目资金缺口等,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严禁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资金的现象发生。对存在违纪违规拨付使用专项资金行为,将按有关财经规定严肃处理。
经研究,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原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2167.36 万元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电话
全国监督举报热线:12317
黔南州财政局办公室:0854-8222162
附件
黔南财教[2022]42号 关于下达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原教育精准扶贫.rar
黔南州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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