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农业农村局: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及州领导的批示,现将州级农业产业化资金(农田建设管理)50 万元下达你单位,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规范全州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请列入 2022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请你们按照《黔南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南财农〔2021〕191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加强项目监管,切实提高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黔南财农[2022]122号 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农业产业化资金(农田建设管理)的通知.pdf
黔南州财政局
2022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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