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73号)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300万元下达你们,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上隆茶果场,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要求,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电话
全国监督举报热线:12317
黔南州财政局办公室:0854-8222162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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