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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项目2024年省级配套资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预算的通知

州自然资源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增发国债项目2024年省级配套资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49号)要求,现将国债项目2024年省级配套资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预算27.33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202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黔南州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及运维,该项目总投资273.33万元,前期已下达国债资金246万元,此次下达27.33万元为省级配套资金。

二、为切实提高本次省级配套国债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预〔2023〕209号)、《省财政厅财政部贵州监管局关于加强国家增发国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黔财预〔2023〕28号)等有关规定,督促项目单位及市县加快项目实施,精确制定并严格审核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强化资金管理,严防挪用、挤占、套取等行为,对于涉及违规违法的,严格按程序移送问题线索,按规定追责问责。

    

    黔南财农〔2024〕105号附件: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绩效目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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