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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2018年,全州民族宗教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宗委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为统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黔南奋力打造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民族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全会精神。           

  1.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学习。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选派参加专题培训班学习。选派人员参加州委组织部与州直部门、省民宗委等举办党的十九大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研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深入学习省委、州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州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省州关于向脱贫攻坚“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精神实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献计出力。

  (二)强力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

  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列为民宗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测评指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切实将创建工作抓细抓实。一是随同州政府领导到国家民委专题汇报创建示范州工作;二是召开迎检动员会和工作调度会,对创建示范州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全州 “一盘棋”的思想,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细化迎检方案,积极培塑示范点,充分挖掘示范点的亮点及创建主题,加强对县(市)及示范点创建示范工作的督查、调度和指导,并以通报形式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创建工作各项要求和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四是多次到省民宗委对接汇报创建工作,争取省民宗委领导和业务处室加强对我州创建工作的指导支持;五是认真做好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调研组到我州调研创建示范州各项工作,创建示范州工作得到了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的充分肯定;六是认真做好创建示范州迎接国家考核验收各项工作。国家民委考核验收组于10月17日至20日到我州对创建示范州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同时,组织相关省、市赴我州开展互观互检活动,对我州创建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已于11月28日至12月4日在国家民委网站上公示完毕,即将下文正式命名。

  (三)着力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

  1.深化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一是印发了《黔南州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优选100个村寨加以保护,召开了黔南州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八大工程启动会,对目标任务作了责任分解和安排部署。《行动方案》印发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州民宗委负责《行动方案》贯彻落实的日常调度工作,并列入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计划。二是着手开发民族特色村镇云数据平台和编印《黔南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图集》,将通过大数据手段的运用,对全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推介和数字化管理,现已完成调研和平台建设方案。三是强力推动国家级和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申报工作,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原则,重点抓好一批典型培育。目前,全州共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03个。惠水好花红、平塘掌布两个村寨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福泉黄丝、荔波佳荣、平塘六硐等10个村寨获批国家3A级旅游景区。民族特色村寨已逐渐成为州内外游客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目的地,有力助推了全州民族村镇的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

  2.推动民贸民品政策落实。一是按照省关于2018年民贸企业申报要求,与州财政、州人行联合完成2018年民贸企业申报工作,共向省申报民贸企业60家,清理退出企业88家;二是按月对民贸民品企业优惠贷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至2018年10月底,“十二五”以来为民贸民品企业办理优惠贷款累计达272亿余元,其中,2018年1-10月新增优惠贷款45.3亿元, 申报2018年第一、二、三季度财政贴息资金1.16亿元,优惠贷款额和贴息额均占全省一半以上,位列全省前茅;三是积极开展“十三五”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申报工作,今年新增边销茶生产企业4家。

  3.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小康巩固提升工作。按照省政府《贵州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行动计划》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2017年率先建成小康的实施意见》《黔南州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脱贫工作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加强与各部门紧密配合,整合资源和力量,加大扶持力度,做好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巩固提升工作。配合省级开展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率先小康计划评估验收工作,经评估,至2017年底,3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达到9338元,可望在2020年达到12300元的规划目标;人民群众对全面小康的认可度达到90%以上;37个村2017年底全部出列,贫困人口3522人,扣除政府兜底1887人,贫困发生率为1.7%;37个村通村道路油化硬化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通组路及寨内硬化率达到99%,实现村村通宽带,村村有电商,清洁能源全覆盖。37个村基本实现“四通八达”的目标。

  4.推动有关民族政策贯彻落实。一是按季对州直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情况进行调度,认真梳理、汇总并按季度向州政府报告;二是制定黔南州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责任分解方案并印发相关县市和责任部门,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和调度;三是继续抓好《关于支持三都水族自治县加速发展同步建成小康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按月对州直各责任部门落实的帮扶项目进行调度,截至11月底,各部门共安排帮扶项目129个,到位资金82.93亿元,其中,2018年新增投资12.75亿元。

  5.加强民族统计监测工作。按照省民宗委民族统计监测机制、少数民族地区数据监测统计工作的要求,认真完成好各项数据的统计、监测、分析任务,及时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进行整理和比较分析,提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各县市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四)着力推动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调研。对我州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村),尤其是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社区(村)的基本情况、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三”后扶模式、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情况、社区民族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调研;二是协助做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现场推进会相关工作。上半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州惠水县召开,为全省民宗系统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提供了可看、可学、可用的经验。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王平到会指导并对我省及我州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三是在全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少数民族“四帮”工作。制订了《黔南州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少数民族“四帮”服务活动工作方案》下发至各县(市),每个县(市)各安排专项经费2万元,支持开展“四帮”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五)着力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繁荣发展。

  1.成功举办黔南州民族服饰创意设计大赛。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下,成立了大赛组委会,各县(市)均按照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大赛工作圆满成功。本次大赛征集和参与初赛的民族服饰共有2069件(套),其中州外民族服饰创意作品81件(套)。决赛于2018年7月18日举行,共有668件(套)民族服饰进入决赛,其中原生态民族服饰309件(套)、创新设计服饰359件(套)。评审出集体优秀奖8个、组织奖5个;原生态民族服饰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0个、优秀奖30个;创新设计服饰一等奖6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4个、优秀奖20个、入围奖30个。通过大赛,进一步展示黔南民族文化魅力,挖掘传承黔南民族服饰文化,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民族服饰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了民族自豪感、自信心,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积极组织参加首届多彩贵州民族服饰设计大赛。制定《黔南州参加首届多彩贵州民族服饰设计大赛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通过10月11日至14日比赛,黔南州代表队共有12套服饰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两个,优秀奖八个,名列全省第一方阵。此次参赛我州代表队展示了民族元素旅游休闲装5个小组27套服饰,民族元素职业工作装6个小组18套服饰,共有民族元素旅游休闲装2组13套服饰、民族元素职业工作装1组2套服饰入围决赛。

  3.打造少数民族传统节庆。一是积极争取省级经费支持举办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2018年,我州共获省民宗委扶持节庆项目4个,资金18万元;二是重点指导县(市)开展布依族“六月六”传统节日活动。如支持指导平塘县掌布镇举办主题为“山歌唱响新时代,精准脱贫建小康”的第12届“六月六”布依歌节暨山歌歌王争霸赛活动。支持指导塘边镇清水村举办“六月六”布依歌节,开展布依山歌赛、包粽子、打糍粑等民俗活动,观众总数约1.5万人。支持指导贵定县盘江镇举办2018年鲜花小镇首届“匠心杯”“六月六”布依山歌擂台赛。支持指导罗甸县木引镇从里村举办“六月六”活动,内容包括摄影展览、布依歌展演、民族长号和民族唢呐展演等,共有2万多人参加,推动布依族传统节日文化的培塑和传承。

  4.积极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及“五个认同”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及“五个认同”教育工作。6月29日,联合黔南州委统战部、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黔南州教育局等部门在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五个认同进校园”知识竞赛活动。来自黔南师院、黔南医专、黔南职院、黔南幼专四所院校代表队参加角逐。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对伟大祖国的认知感、对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认同感、对各民族携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自豪感,引导全体师生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5.办好高中民族班和各类民族特色班,支持高校民族特色学科建设。2017年来,我委共投入民族经费15万元开展对都匀一中民族班的扶持,解决贫困少数民族学生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都匀一中配备了专职班主任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老师们对学生无微不至的关心,使他们感受到家一般的温暖。通过共同努力,都匀一中民族班学生60名学生在2018年高考均取得好成绩,一本上线56人,二本上线3人。

  6.积极组队参加第九届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九届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制定了《黔南州参加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报州政府办印发,我州共参加龙舟、陀螺、押加、蹴球、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民族健身操共7个竞赛项目,瑶族花样陀螺、水族表演2个表演项目。黔南州代表团充分发扬顽强拼搏、勇于争先的精神,共获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3个,取得了在全省18个代表团中一等奖总数位列第一方阵的优异成绩。竞赛项目获一等奖8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3个;由荔波县、三都县精心编排的技巧类表演项目《花样陀螺》、综合类表演项目《水族斗角》以高得分囊括两个表演项目一等奖,成为摘取两个表演项目一等奖的唯一代表团,并有望代表贵州省参加2019年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7.抓好脱贫攻坚“双培”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民宗委“双培”助推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双培”行动计划,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扫除汉语言障碍,掌握致富技能,提升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助推我州少数民族群众全面实现同步小康。我委高度重视并制定了系列措施。一是认真学习,统一思想,3月21日,我委召开党组会,明确将双语助推脱贫攻坚任务列为我州重点工作来开展;二是制定方案开展调研,3月22日制定并印发了《黔南州少数民族汉语言障碍地区“双培”助推脱贫攻坚调研方案》。据调查统计,我州汉语言障碍人口数为42334人,其中,16岁以下8359人,16至60岁7163人, 60岁以上26812人;三是制定“双培”行动培训方案,根据省民宗委印发的《贵州省民宗委关于实施脱贫攻坚“双培”行动计划的意见》要求,我委积极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并印发了《黔南州实施脱贫攻坚“双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四是开展“双培”培训。3月22日至25日都匀市开展水族剪纸、木人偶制作技艺培训;4月12日,三都县举办“2018年‘春风行动’扶贫产业双语培训会”等。已累计培训人数22913人,汉语言培训人数4586人,实用技能培训人数18967人,累计整合“双培”资金897.9万元。

  8.抓好少数民族古籍普查工作。一是参加省民宗委少数民族古籍普查推进会,并安排我州9名古籍普查员参加省民宗委少数民族古籍普查拾遗补缺培训,加强普查员队伍建设;二是制定并印发了《黔南州少数民族古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三是与省古籍办、省水家学会合作开展水书文献古籍普查。目前,在三都县政府支持配合下,正认真开展水书文献古籍普查。四是举办少数民族古籍普查业务培训班,6月8日至10日,省古籍办、州民宗委在黔南师院举办少数民族古籍普查培训班,省水家学会、各县(市)普查员等70余人参加培训。五是完成古籍条目的收集任务。共收集到少数民族古籍条目1281条。其中,三都县536条、荔波县374条、福泉市273条、罗甸县39条、龙里县37条、独山县15条、长顺县7条。

  二、宗教工作

  (一)强力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1.抓好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贵州省委落实宗教领域工作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自中央巡视组巡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反馈后,经州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黔南州宗教领域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成立以州委常委任组长、两位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12县(市)党委书记(副书记)为成员的宗教领域工作整改专班,下设办公室。我委相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专班,对照宗教领域12方面26项重点突出问题,制定宗教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和时间推进表,召集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召开会议9次,分组检查、巡查、暗访5次,积极督促、指导,逐项排查、处置、整改,取得显著的成效:对信教人员基础数据进行再核实再统计,截至2018年8月底,全州信教群众共113700人,其中履行入教仪式的有12231人;排查宗教活动场所举办针对中小学生、未成年人的夏令营、培训班等活动,劝止1个宗教活动场所举办以教太极拳为主的夏令营活动;排查、处置境外宗教渗透3起;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13处,其中取缔10处,规范治理3处;依法处置在国民教育各级学校、社会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传教4件;对是否有宗教背景的组织捐建学校、捐助学生的情况进行排查、管理;排查、治理省外宗教组织到我州扩张,治理未登记基督教组织1起;对外出务工人员和来我州经商办企业信教情况进行调研;对中共党员入教进行排查,对查出的13名入教党员已妥善处理;进一步落实乡、村两级责任制;加强信息员、协管员两支队伍建设,基本实现村村都有信息员(1815人),每个场所都有协管员;加大对三支队伍的培训力度,共培训25期, 4436人;广泛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仅独山县就印发资料达1万份;建设黔南州宗教信息管理数据库, 推进宗教事务信息化管理;我委制定13项宗教事务管理制度,推进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有效解决了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

  (二)抓好迎接中央宗教工作督查事项的落实。

  2.抓好迎接中央宗教工作督查事项落实。根据全省宗教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班暨迎督查抓整改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督查宗教领域12个方面26项重点问题,本着“边查边改、立行整改”的工作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在全州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不折不扣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有效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做好迎省督查工作,分组赴县(市)督查,搜集、整理迎督查资料,编成卷宗。迎省宗教领域自查自纠抓整改迎督查工作成效显著: 州、县两级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宗教工作49次;州委、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等23场(次);州、县两级举办县级以上党政分管领导干部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26场次;以州、县名义制定下发宗教工作文件61个;州、县均将宗教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共96万元;州和8县(市)将宗教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体系; 州和11县(市)将党和国家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学习内容;州、县两级均建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8县(市)将宗教领域有关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和社会综合治理机制;排查涉及极端主义、涉暴、涉恐的宗教出版物、宣传品及网上非法传播极端、暴恐音视频(未发现);处置境外渗透组织;清理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境内设立网站、论坛和其他互联网宗教平台;治理大型宗教造像,拆除长顺白云山释迦牟尼塑像、都匀斗逢山观音塑像、独山麻万湘企商都三面观音像共3尊大型宗教塑像,整改三都猴场观音大型塑像1尊, 整改龙里双龙大型宗教画像1幅;完成治理贵定莲花寺、观音寺商业化共2处;对4个民间信仰点私设功德箱予以取缔;对13个“五有”民间信仰点进行备案;对3个私设念佛堂予以取缔;排查非法开办阿语学校和经文学校,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婚姻、教育和社会生活、伊斯兰临时礼拜点、接受境外捐助资金用于清真寺建设情况,处置互联网涉及伊斯兰教舆情1起,将涉沙化都匀清真寺蓝色宝顶拆除;对1企业擅自设立天主教堂予以处置;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13处,其中取缔10处,规范治理3处;治理未登记基督教组织1起;查处未批先建、批小建大宗教活动场所2个;配合省民宗委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清理及重新备案工作,依规对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审核;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宗教领域老大难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三)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1.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各级干部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向宗教界、社会公众加强宣传解读,掀起学习的热潮,扩大了社会知晓面。广泛征求各县(市)修改《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意见,梳理汇总后提交省民宗委。对省基督教教务委员会和三自爱国会申请筹备设立长顺县广顺白鹤井固定基督教活动处所,独山县佛教协会申请筹备紫林庵固定佛教活动处所依法进行审批。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省民宗委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梳理涉及我委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深入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四进”活动,目前已进全州53个场所,增强信教群众的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守法意识,充分调动宗教界参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省民宗委深入推进宗教团体“八个一”建设和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推进宗教团体制度化建设,指导州、县宗教团体制定完善民主议事、集体决策、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等制度,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依法、规范、科学。指导各地对创建示范点开展自查,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巩固提升,确保创建示范点的效果。目前,我州获省级2018年第一批命名公示的有18个示范点。现报省级2018年第二批命名的有22个示范点。关心信教群众, 解决实际困难。春节和宗教节日慰问宗教界人士和困难信教群众。积极帮助解决危旧宗教活动场所维修难题,争取上级资金50万元, 补助维修都匀天主教堂、惠水摆金天主教堂、独山城关基督教福音堂、福泉团坡天主堂、长顺威远天主教堂、青龙寺6个场所。对龙里龙云寺功德箱乱象进行整治,使得功德箱、功德钱得以全部归还;对荔波县观音寺教职人员被排挤出庙,进行治理,使教职人员得以返寺主持教务,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三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努力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举办有55人参加的全州宗教界人士培训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大扶贫战略行动,推进“五助人间、五教同行”公益慈善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充分利用好三都水族自治县“全国宗教界公益慈善实践基地”这个平台,协助做好中央统战部(原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佛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协会等到三都县开展帮扶调研工作,全力打造全国宗教界帮扶三都脱贫攻坚的品牌。截至目前, 全国宗教界帮扶资金达 8057万元, 帮扶项目133个,有力推进了三都县脱贫攻坚工作。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一年来,全州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由于州取消了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民族班教育扶持、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等步履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文化的传承;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和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双培”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不够;民族古籍普查工作开展难度大;宗教工作人员少、经费少,工作任务繁重等。

  2019年,全州民族宗教工作将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省民宗委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中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创建示范州巩固提升工作。

  我州将认真抓好拟审定出台的《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的实施意见》《黔南州“互联网+民族团结”云平台建设方案》的实施,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助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高质量发展,由创建示范创建向全面创建,由创建示范州向创建模范州的目标迈进。

  (二)持续做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结合乡村振兴、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大旅游、大生态等战略,把握方向,突出特色,推动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

  (三)持续做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加强协调沟通,争取得到更大支持。加大宣传,动员民贸民品企业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争取支持,接受监督,把民族优惠政策用足用活,助推我州实体经济的发展。

  (四)持续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小康巩固提升工作。

  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动员各方力量,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州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率先小康的水平,为加快实现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富美黔南奠定坚实基础。

  (五)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双培”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

  指导和督促各县市按照《黔南州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双培”工作,完成“双培”任务,助力脱贫攻坚。

  (六)配合省做好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

  继续打造和提升我州表演项目和优势竞技项目,力争在全国民运会上取得好成绩。以配合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民运会为契机,发展民族体育、增强民族体质、振奋民族精神、促进民族团结。

  (七)持续开展民族节庆活动培塑。

  继续培塑布依族“六月六”、苗族“四月八”、水族端节等民族节庆,2019年重点抓好苗族“四月八”系列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八)继续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严格按照“八个一”的标准开展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学习和贯彻,依法管理基层宗教事务,着力推进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法治化。

  (九)以开展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创建为契机,以“四进”为载体,积极构建宗教关系和睦、和顺。

  巩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创建成果,在宗教领域存在突出问题整改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我州宗教工作管理水平,促进宗教关系和睦、和顺,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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