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化
  • 长者服务
  • 个人中心
黔南州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黔南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相关文件精神,围绕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工作目标,持续巩固拓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一是州委、州政府带头学。提请州委、州政府分别带头在州委常委会、常务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重要文件以及新修改统计法4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中共黔南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想认识。二是部门内部认真学。通过各类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新修改统计法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精神40余次,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防治统计造假专题学习研讨及新修改统计法青年理论学习研讨,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专题培训扎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分管领导先后5次在本部门和县市开展统计法治专题讲座,与州委组织部联合举办黔南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解和执行力,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四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召开黔南州统计法治工作会暨统计造假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以来全州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当前统计法治工作任务,并通报黔南州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进一步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想防线。

(二)强化法治工作统筹,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4黔南州统计工作要点》,与全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加强普法工作计划、学法清单等相关文件的制定,确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及时听取法治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狠抓督察整改。根据《黔南州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州委依法治州办做好我局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根据督察反馈的问题,拟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销号。选派2名干部担任州法治督察员,按照州委依法治州办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三是落实报告制度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黔南州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开展执法工作,严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做好2024年权责清单、执法计划、“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执法人员名单的更新与公示工作。制定并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及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确保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依法依规处理省统计局转办的问题线索,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公正、透明、高效。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积极开展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印发了《黔南州统计局关于废止<黔南州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并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失效废止处理,进一步规范文件管理,提升行政效能。三是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聘请与管理。认真落实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任1名法律顾问,负责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发、案件评查中的个案问题提供指导,并对合同等业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环节中的作用,确保依法行政和决策的合法性、规范性。四是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及做法清理,组织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的集中排查清理,对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及时清理纠正。

(四)多措并举抓宣传,营造懂法敬法尊法良好氛围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以案释法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一是认真开展普法培训。结合各专业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等工作会议,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新修改统计法,引导其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履行法定义务,并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二是加强送法上门服务。各专业结合执法检查入规入统等工作,深入政务大厅、企业现场等场所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及其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统计对象依法统计的法治意识,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三是深入开展现场普法。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纪念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答疑解惑等形式,及时解决群众在统计方面的疑难问题,持续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理论的知晓率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统计意识,营造懂法敬法尊法良好氛围。四是积极参加学法测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新修改统计法相关内容,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统计法律法规测试,以学促考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统计法律法规入脑入心。五是强化法治阵地建设。通过制作展板等方式,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修订统计法的宣传内容,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的普及与深化。六是充分运用新媒体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依托“黔南智慧司法”平台及“黔南普法”抖音平台“黔南法治微课堂”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五)加强监督贯通协作,凝聚监督合力。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州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黔南州统计监督与舆论监督贯通协作机制》《关于建立黔南州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完善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效能。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在舆情风险防控问题线索转办等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共享信息、高效处置问题,有效提升整体工作效能。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全州符合报考条件的统计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目前都匀市统计局、惠水县统计局已具备独立开展执法检查的能力,实现了全州县级统计机构独立执法零突破。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普法宣传仍需加强。主要问题在于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足,未能严格按照统计标准和制度要求报送统计报表、建立统计台账,且在统计指标的理解上存在偏差。因此,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数据质量。

(二)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全州统计系统持有统计执法证的人员数量不足,部分县(市)尚不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的能力,需从其他县(市)抽调执法力量协助完成执法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有序推进各项法治工作落地落实。

(一)紧盯学习提升,筑牢依法治统思想防线。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及其他统计法律法规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到指导统计工作实践中去,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水平

(二)紧盯督察整改,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根据2024年法治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我局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问题实行表格化、清单式、销号制管理,建立整改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确保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如期整改落实到位。

)紧盯普法教育,提高法治能力水平。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机制,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培训教育,持续开展统计业务专题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积极创新普法方式,提高统计对象依法统计意识。

)紧盯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工作效率。一方面积极动员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统计业务干部考取统计执法证,增强统计执法力量;另一方面加强对符合条件及现有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统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担当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统计执法队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