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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1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成效 1

第二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6

第二章 总体要求 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2

第二节 总体思路 13

第三节 基本原则 13

第四节 主要目标 14

第五节 重点工程 17

第三章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推进生态修复 18

第一节 保障区域生态功能 18

第二节 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 19

第三节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 20

第四节 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修复 21

第五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22

第六节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23

专栏1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 24

第四章 防治水环境污染,实现水生态提升 25

第一节 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25

第二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 26

第三节 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治理 27

第四节 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 28

第五节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28

第六节 推进水生态环境修复 29

专栏2 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29

第五章 推进大气协同防治,实现大气质量稳定向好 33

第一节 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绿色转型 33

第二节 聚焦工业企业加强污染防治 33

第三节 严控扬尘排放降低面源污染 34

第四节 调整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交通 35

第五节 降低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35

第六节 推行减污降碳应对气候变化 36

专栏3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36

第六章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实现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水平提升 38

第一节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 38

第二节 开展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39

专栏4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40

第七章 推进固废污染治理,深入打好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战 41

第一节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治理 41

第二节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 42

第三节 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43

第四节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 44

专栏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46

第八章 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实现声环境质量稳定 48

第一节 实施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 48

第二节 完善噪声污染监测网 48

第三节 强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48

第四节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49

第五节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49

第六节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49

专栏6声环境质量保障工程 49

第九章 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51

第一节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 51

第二节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51

第三节 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 51

第四节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52

第五节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52

专栏7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53

第十章 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55

第一节 推进环境风险常态化监管机制 55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 56

第三节 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效能 56

第四节 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 57

第五节 推广环境应急“南阳实践”试点 58

专栏8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攻坚工程 58

第十一章 强化环保科技水平,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 59

第一节 强化环境监测能力体系建设 59

第二节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59

第三节 强化环保科研能力建设 60

第四节 全面发展环保技术与产业 61

第五节 提升环境大数据应用水平 62

专栏9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攻坚工程 63

第十二章 健全生态保护制度,提升治理体系现代化 64

第一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64

第二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64

第三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65

第四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66

第五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66

第六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67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70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70

第二节 明确任务分工 70

第三节 强化区域协同联动 70

第四节 落实资金投入 70

第五节 强化宣传引导 71

第六节 强化考核评估 71


在黔南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黔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本规划依据《黔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部署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部署,结合全州实际编制,明确了黔南州“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为黔南州“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指导。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成效

黔南州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十三五”以来,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固废、重金属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强化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联动协同,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州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之州底色更加厚重。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6年至2020年,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96.3%-100%。2020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7%,PM2.5年均浓度达到18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2020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较2015年86.4%上升13.6%;全州2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51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7.32%、19.9%、45.55%、23.95%。2019年黔南州森林覆盖率达到65.82%(2020年未发布),较2015年增长8.46%,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深入推进美丽黔南林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实施100万亩森林资源增量工程,加大石漠化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进一步扩大森林面积,2019年森林覆盖率达65.82%,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7585.13 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9.04%,实施黔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共划定171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通过实施分区管控,牢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黔南州全面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黔南党发〔2018〕15号)、《黔南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黔南府发〔2018〕16号)、打赢“蓝天保卫战役”的安排和部署,紧盯“年度工作目标、四大结构调整、四大专项行动、六大措施”,以工业园区污染整治、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工业炉窑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业物料堆场扬尘专项整治、重点行业治污减排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实施大气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完成贵州川恒化工有限公司330Kt/a磷酸钙盐尾气超净排放改造等一批污染治理项目,推进瓮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建成投运瓮安县龙马磷业公司18MW尾气发电装置。完成55家“散乱污”企业整治,24家企业工业物料堆场整治。完成贵州润生制药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全州道路机扫率达到88%。淘汰燃煤锅炉20台188.05蒸吨。

碧水攻坚战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以瓮安河、重安江、都柳江流域污染治理为重点,全州范围内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推动实施“双十工程”、“三磷”专项整治排查,强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推进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的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完成瓮福、川恒、金正大、芭田、东峰锑矿等一批重点企业污染源整治,瓮安河流域水质实现达标,都柳江流域水质持续提升,重安江流域水质稳定向好。截止2020年底,全州累计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125座,污水处理能力达41万吨/天,建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1700余公里,全州实现建制镇以上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全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5.52%。

土壤污染治理效果明显。“十三五”期间,印发实施《关于黔南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监测,加快污染地块治理修复,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78%以上。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加快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土壤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大力推进实施独山、三都、福泉等县(市)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土壤修复项目。

固体废物治理逐步落实。针对磷石膏问题,出台了《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黔南州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监测暂行办法》,以瓮福、金正大等企业为重点,全面实施磷石膏“以用定产”,带动大宗磷石膏综合利用,2020年黔南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104.48%。独山县、三都县加快对流域内历史遗留废弃锑矿区废弃矿渣治理,锑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持续推进全州医疗废物处置机构运行管理工作,2019年完成黔南州下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瓮安县荣邦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2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容工程,全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1万吨/年,建成区332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目前全州12个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全覆盖。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完成279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突出整治农村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粪便及饮用水源地有关问题,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220套(其中处理规模大于20吨/天的有351套,处理规模小于20吨/日以下的有3869套),日处理污水能力约1.74万立方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360个,行政村覆盖率30%;完成禁养区调整优化,调整优化后全州畜禽养殖禁养区面积比2017年划定面积减少2119.95平方公里,有效促进了畜禽养殖健康持续发展。

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期间,对省州重点项目、脱贫攻坚项目、“双千工程”项目及绿色经济“四型”产业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为定点服务工业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推动惠水县30万头生猪养殖精准扶贫种猪场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尽快落地,持续规范企业管理,以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为抓手,推进火电、磷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规范内部环境管理,提升企业达标排放能力。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得到提升。制定了覆盖全州的“三线一单”机制,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责任考核制度机制基础上,印发实施《黔南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初步建立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林长制;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贵州省加强环保督察机制建设的八条意见》配套制度。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队伍能力得到提升。整合优化生态环境部门职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和督查问责四大职能,权威性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整合部门环境保护执法职责,调整执法机构的管理体制,执法权限进一步明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初步扭转;建立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队合一”执法队伍;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队伍能力建设加快提升;加强制度机制创新,在全省率先出台州级层面的支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管理方案。

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十三五”期间,黔南州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5”制度机制,加强调度督促指导,积极整改现场核查。目前,第一轮中央督察反馈黔南州的30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3.3%;第一轮中央督察“回头看”反馈黔南州的11个问题,整改完成率27.3%。第二轮省委督查反馈黔南州的48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7.9%,全州自查自纠的17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第二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新起点;是建设美丽中国的起步开局的五年;是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解决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保障的五年。

生态环境保护迎来新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市)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推进工作提供了重要方向指引和根本政治保障。国家层面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敢于较真碰硬、说到做到的权威。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聚焦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工作,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十九大指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2020年12月,国家为应对气候变化,正式宣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如期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省级层面上,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确立“百姓富、生态美”的发展目标,强力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锲而不舍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另外,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中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地方层面上,党的十八大以来,黔南州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发展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体系和实践体系,坚定不移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前进。二是经济放缓带来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根据国家相关研究机构预测,中国“十四五”时期年均经济增长约5.5%-6.1%,考虑疫情因素影响,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当前经济环境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经济增速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开始复杂化。高环境压力产业产能将持续下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出现和应用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另外全省全州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经济总量依然偏小,城乡发展差距较大,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三是产业结构调整将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复杂影响。从产业结构看,全州“十四五”时期服务业对GDP贡献将继续增加,第二产业支撑力仍不够稳固。碳强度下降和碳排放达峰的减排“双控”目标约束下,必须探索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的双赢路径。预计水泥、磷化工等传统工业产品产量将达到峰值,受“以渣定产”政策制约,磷化工产能增长开始趋缓。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带来的环境问题转型速度快、应对难等,累积型环境污染开始集中显现。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可能引发新型环境污染问题,将从根本上改变固定源和移动源比例、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时空分布等环境污染特征,对生态环境源头引领提出更高要求。四是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城镇化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人口加快流向城镇将冲击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环保队伍力量和环境管理机制。人们对环境质量要求、景观化生态供给、幸福感满足感等都将有大量工作要做;还有逆城市化进程、污染产业迁移等不均衡发展问题叠加造成的城镇环境问题。当前及“十四五”时期,全社会环境意识空前高涨,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预期公众参与、社会监管共治将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态势。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挑战。一是水环境质量局部问题仍比较突出。“十三五”以来,全州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生态环境历史遗留磷污染问题依然严峻,主要是受喀斯特地质环境渗透性强等影响,历史遗留磷石膏渣场(堆场)环境隐患问题依然严峻,流域周边磷化工企业“跑冒滴漏”问题带来的环境安全隐患仍存在,重安江、瓮安河流域局部时段水质还存在较大波动和超标风险。近期新开工建设了一批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项目,伴随着项目的建成投产,给区域带来磷污染隐患,进一步增加环境压力。二是空气质量仍不稳固。个别空气质量指标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标O3污染物浓度存在升高现象,2018-2020年O3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01、105和107微克/立方米;污染天气中O3为首要污染物的占比也从2018年的18.9%增长至2020年的66.7%,2020年4-11月首要污染物均为O3,表明O3已经成为黔南州首要污染物。另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等还存在薄弱环节,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能力不足,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有较大难度。三是土壤工作基础薄弱。土壤监测网络仍处于初级阶段,现有监测基础数据较少,无法全面反映全州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全州环境监测机构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专业监测人员匮乏,土壤环境监督执法、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也较为滞后;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同的管控要求、重点污染物、行业和区域、保护与修复要求尚未明确,针对不同土地用途的土壤环境分类管理体系尚未建立,与土壤管控所要求的差异管理、精准施策仍有较大差距;土壤污染防治涉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多部门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有待完善。四是固体废物环境隐患突出。全州11个垃圾填埋场,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问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仍较多,城乡垃圾分类还较难形成全民行动,垃圾“分类收、一车装”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磷石膏目前堆存量4320.41万吨,瓮福摆纪、独田渣场、川恒南渣场存在渗漏,汛期造成重安江水质波动。全州医疗废物处置体系不完善,独山、三都、长顺、龙里、荔波、罗甸、平塘等7个县还未建成处置转运体系。五是污染治理设施短板还未补齐。全州城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不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全覆盖,但厂网不配套,雨污不分流,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镇区存在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管网混接等问题,城区老旧小区未完成管网改造,镇区管网不配套,与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的“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六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任重道远。目前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约30%,低于全国水平,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短缺问题仍然突出,运维和技术力量难以得到保障。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仅为84.38%,农村饮用水源地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农村人居环境有待改善。另外,黔南州经济基础薄弱,农村环境治理资金缺口较大。七是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滞后。生态环境部门机构仍然处在改革过渡期,全州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制不健全,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缺乏,技术手段和设备有待提高,信息化建设程度低,县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亟需加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跟不上新时代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急需加快推进,服务经济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新国发2号文件重大机遇,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行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讲话精神和贵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美丽黔南建设。全面贯彻黔南州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立足黔南绿色生态的最大优势实际,着力实施绿色黔南引领工程,着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持续发挥好“绿博黔南”品牌,增创生态文明新优势,全力打造生态文明新标杆,走出走好发展与生态相融、生态与经济双赢的绿色发展道路。

第二节 总体思路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厚植绿色发展新优势,实施绿色黔南引领工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治污降碳总要求,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奋力开创“生态之州、幸福黔南”新未来。

第三节 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战略节点,坚持党的领导,谋划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布局、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继续开展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为科学决策、环境管理、精准治污提供支撑,同时充分调动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带动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注重科学合理,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治理工程,做到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抓手。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要凸显绿色发展,用绿色发展的成果提升整体发展的质量,将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要求体现在规划的方方面面。要体现科技创新,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建立生态优先的决策机制,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的新景观。

改革创新,彰显特色。按照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生态生活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巩固环境质量,传承优秀生态文化,构建和谐优美的生态人居体系,探索和实施系列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充分体现质量和创新驱动的特色,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建设发展模式。

政府主导,共治共享。综合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自治之手”,建立健全紧密联系的制度框架,对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引导和监督。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及多方互动的“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生态系统不断修复,牢筑黔南州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推动绿色资源有序开发和绿色经济有序发展;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切实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奋力开创“生态之州 幸福黔南”新未来的实践指南,全力打造生态文明新标杆。展望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持续巩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美丽黔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黔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相关指标,本“规划”从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4个方面设置了共计18项指标,详见表2-1。

表2-1 黔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现状值(2020年)

目标值(2025年)

指标属性

责任单位

环境治理

1

细颗粒物浓度(微克/立方米)

18

18

约束指标

州生态环境局

2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9.7(县级以上城市)

98.9(中心城市)

≥98(县级以上城市)

≥99(中心城市)

约束指标

州生态环境局

3

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约束指标

州生态环境局

4

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指标

州生态环境局

5

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0

预期指标

州水务局

6

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

0

0

预期性指标

州生态环境局

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9.61

24

预期性指标

州生态环境局

8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0.1175]

[0.043]

[0.307]

[0.02]

约束指标

州生态环境局

应对气候变化

9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7.99

达到省级下达目标要求

约束指标

州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

10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24.3]

[13]

约束指标

州发改局

11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

21.13

21.6

约束指标

州发改局

环境风险防控

1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78

达到省级下达目标要求

预期性指标

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

13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预期性指标

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

14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0

达到省级下达目标要求

预期性指标

州生态环境局

生态

保护

15

生态质量指数(EQI)

——

稳定提高

预期性指标

州生态环境局

16

森林覆盖率(%)

65.82

≥66

约束指标

州林业局

17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29.04

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生态保护红线数据适时调整

预期性指标

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

18

水土保持率(%)

78.41

79.49

预期性指标

州水务局

注:1.[]表示五年累计;2.指标1考核数据来源于国控点位监测数据,国控点位“十三五”为1个,“十四五”国家调整为2个;指标2考核数据来源于国控或省控点位监测数据;3.指标3、4考核数据来源于国控断面监测数据,国控断面“十三五”为10个,“十四五”国家调整为17个;4.指标6考核数据来源于国控点位监测数据,“十四五”国控点位4个。

第五节 重点工程

根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及主要任务,梳理黔南州“十四五”期间重要工程项目共233项,投资金额共计160.38亿元(中央资金91.25亿元、省级资金12.84亿元、地方政府投资10.53亿元、企业自筹26.55亿元、其他(债券、基金等)19.21亿元)。其中,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10.85亿,水环境污染治理工程85.08亿,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程1.25亿,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工程31.31亿,声环境质量保障0.03亿,农村环境改善工程28.38亿,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工程3.475亿。具体项目内容见附表。


第三章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推进生态修复

深入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以自然恢复为主,在重点区域实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提升生态功能。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示范创建,形成“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深度融合。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6%以上,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稳定提高,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达到2-3个。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增强。

第一节 保障区域生态功能

构建区域生态屏障。着力构建黔南州“一屏八带二区”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即以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一屏”)为主要生态安全屏障,以乌江、红水河、都柳江、剑江、樟江、涟江、曹渡河、清水江河流生态带(“八带”)为骨架,以河流上游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石漠化综合防治-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两区”)生态功能区为支撑,以交通沿线、河湖绿化带为网络,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绿地、农田植被等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管理。对全州所有天然林实行保护,继续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及其他破坏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行为。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区位重要性、自然恢复能力、生态脆弱性、物种珍稀性等指标,确定重点天然林保护区域,强化天然林保护。落实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责任制,确保面上管护和专人管护相结合。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实施公益林抚育采伐等措施,进一步调整林分树种组成和空间结构,以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森林质量。做好公益林政策性森林综合保险的参保工作,建立联动机制,积极与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的合作互通,为林农及时掌握政策性森林保险、获得保险服务及查勘定损赔偿等提供便利。

强化区域生态安全管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实施生态安全保护工程,完善基础设施,针对不同区域实施精细化管理,推进生态脆弱敏感区域生态系统稳定,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节 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格遵守黔南州生态保护红线及“三线一单”中生态空间划定结果及管控要求。对于生态空间按照差异化和动态管控原则,生态保护红线按照正式印发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环境功能区划及建立红线管控制度工作,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有效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对红线区域实施动态监控,及时调查处理各种生态保护红线违法行为。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总结“多规合一”省级改革试点经验,将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完整科学地体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系统引导和规范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中各主体的活动,推动生态环境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序衔接与融合。严格保障生态空间,强化底线约束,体现保护优先,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布局。应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和空间“一张图”管理,优化空间格局,提升政府空间管控能力与效率。

第三节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

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在评估现有保护地成效和重要保护对象分布基础上,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推进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整改,规范自然保护地内人类活动,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定标,纳入黔南州生态环境“一张图”,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自然生态系统。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建立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问题台账。提高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自然保护地资源监管工作,逐步规范和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深入推进“绿盾”专项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推动自然保护区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加强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初步建立湿地调查与监测、科研与技术支撑、信息网络、宣传教育体系,使全州主要河流、库塘等湿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2025年湿地保有量预计达55万亩,湿地保护率稳定在55%以上。

第四节 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修复

加强生态退化区恢复治理。深入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三年攻坚,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推进森林提质增效,积极配合省建立石漠化区域气候承载力指标体系工作,提升气候变化对黔南州石漠化区域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评估能力。对瓮安县、福泉市、贵定县区域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组织对黔南州南部8个县(市)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对东南区域的亚热带喀斯特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实施监管保护。对FAST周边石漠化区域开展石漠化专项治理。

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严格矿业权审批,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实行“一矿一策”,以生态保护红线、居民集中生活区周边及重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对植被破坏严重、岩坑裸露的矿山加大复绿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修复因采矿、道路、水利等建设项目造成的各类“秃斑”。重点对福泉市矿山地质灾害、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毁损、矿山水土环境破坏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恢复治理。

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道,推进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加强县(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完善城市绿地体系。加强城市山体河湖等自然风貌保护,开展受损山体、废弃工矿用地修复。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系统开展城市江河、湖泊、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推进城市水网、蓝道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

加强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加强重安江、都柳江、剑江、瓮安河等流域水生态修复。

第五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重点物种和重要生物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估。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带动生态空间整体修复,促进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提升。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鼓励开展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推进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监测预警,全州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开展普查工作。以林草外来有害生物为重点,布设监测站(点),组织开展常态化监测。加强外来物种引入管理,依法严格审批,强化引入后使用管控,制定安全可靠的防范与应急处置措施。加快推进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加强外来物种入侵控制。

第六节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综合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提档升级,提升全州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继续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综合平台作用,着力推动区域经济生态化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与环境服务均等化,促使更多的县(市)达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生态文明水平。重点打造具有黔南特色的水生态示范工程建成并发挥效益。

扩大生态文明示范区范围。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梳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指标和管理规程,扩大生态文明示范区数量与范围,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全面梳理黔南州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果,各部门、各县(市)主动挖掘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素材、典型和亮点,及时总结绿色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努力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形成绿色发展“黔南模式”。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级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建设管理制度,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创建活动,各县(市)梯次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创建2-3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引领模板。

专栏1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

1、矿山生态修复

针对重安江流域、都柳江流域历史遗留矿山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矿坑回填、复垦、植被恢复,对矿山进行综合治理。

2、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针对小流域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主要关注龙里县湾滩河小流域,种植水保林,封山育林,实施坡耕地治理等。

3、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重点实施平塘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

4、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建设城市绿地公园,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主要包括福泉市金鸡山公园和藜峨山体公园以及其他城镇生态环境建设。

5、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实施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6、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创建工作,争取实现示范创建零突破。

第四章 防治水环境污染,实现水生态提升

有序衔接2035年美丽中国和本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长期战略目标,依据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原则,体现约束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思路,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要求,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规划指标体系,分流域、分区域、分年度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值,确保目标落地,力争“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

第一节 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开展流域水生态基底调查。针对环境敏感区域茶园水库、樟江开展水生态环境现状基底调查,补充现有数据资料,通过水环境多样性基础摸排,掌握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现状。

推进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持续推进长江流域“三磷”排查整治,实现流域内磷石膏渣场零增量,并推进磷石膏渣场原堆存量的利用处置;长江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强化重安江、瓮安河磷污染治理,开展工业磷污染源防治,强化工程治污,实施一批磷污染防治工程;深入开展重点支流磷污染治理,加强重安江支流后河、浪波河污染整治,实施瓮安河、青坑河综合治理,提升涉磷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强化对流域已建成的河道生态沉降坝、道路沉砂池、矿山淋溶水收集渠等磷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发挥长期环境效益。

推进都柳江流域锑污染治理。加快推进都柳江流域内历史遗留废弃锑矿区废弃矿井水的巩固提升与治理,重点治理三都县都柳江干流及坝辉河、登沟小河等主要支流及独山县都柳江干流及岩棒井、马尾沟、半坡小沟、巴年河、牟尼河、响水沟、维寨河等主要支流。加强对涉锑企业的排查,按照“一厂一策”“一矿一设施”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档案台账,督促企业加快推进废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建设以及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并规范矿山渣石堆放场地,修建堆存设施,确保废弃矿渣得到有效处置。

推进剑江河流域生态修复与治理。推进茶园水库水源地保护与杨柳街河流域综合治理,建立煤矿废水处理系统、拦蓄和污染缓冲净化,加强杨柳街河道生态修复。清水江剑江河流域支流实施环境治理,主要包括三道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邦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清水江剑江河流域干流城区段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包括河道清淤及翻板坝改造、流域水生态景观升级改造以及都匀市剑江河两河汇水生态治理。

第二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

保持城市饮用水水源稳定达标。巩固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保护区整治,提高水源地保护区风险防范能力。完成新建龙里县窄冲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推进新建的都匀市大河水库和龙里县窄冲水库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整治。

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同步完成标志标识、宣传牌和隔离防护设施设置。依法清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对其上游或补给区可能影响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工业企业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排查整治。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稳步推进乡镇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到2025年12月底,完成乡镇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排查整治。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完善各级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水源环境档案制度,推进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加强水源地监测与信息发布,完善水源地管理与保护机构,严格水源地执法监察和日常巡查,定期开展水源地水利工程维修和养护,建立健全安全应急保障体系,逐年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评估,定期检查各项管理与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定期开展乡镇级水源常规监测。强化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第三节 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治理

完善污水收集体系。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组织实施雨污错接混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管网修复改造,探索解决暗涵截污不彻底等问题,实施清污分流,推进建成区城中村、老旧小区及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任务。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对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通过源头雨水减量、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加大截流倍数、设施调蓄等措施,控制溢流频次和水量。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推进其他区域实施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外排污水排放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

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对存在污水直排口、长期超负荷运行处理设施等情况的区域,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能力建设规模及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在城镇生活污染负荷较重的区域,实施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或尾水深度治理改造,排入封闭式水域的地区污水处理厂强化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根据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差距,合理规划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建设,鼓励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处置污泥。

第四节 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

持续巩固全州城市建成区治理黑臭水体成果。全面开展全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化入河排污口清理整顿成果应用,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实施雨污管道改造、溢流口改造、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一系列工程强化控源截污;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加强水体及岸线垃圾治理强化内源治理;开展水体生态修复、增强河湖水系自净能力。

第五节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按照《贵州省省管河流水库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试行)》要求,明确黔南州生态流量底线,合理配置水资源,科学制定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对控制断面流量(水量、水位)及其过程影响较大的水库、水电站、闸坝、取水口等实施统一调度管理;对于清水江、重安江、菜地河、都柳江、樟江、蒙江、涟江、坝王河、麻线河、西门河、独木河、三元河、瓮安河等13条河流部分河段因上游水利工程开发密集,导致生态流量不足问题的河段,应衔接清理小水电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改造,保障河流生态流量;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抓好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落实,强化地方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责任,完善生态流量监管体系,加强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管。

第六节 推进水生态环境修复

推进水生态修复,强化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清岸清水活动,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保护水生态系统,加强水系连通,保护水生生物及其多样性,保护水生生物群落结构,保护当地物种、特有物种、稀有和濒危物种,并保护栖息地。采取工程技术措施,修复退化或破坏的水生态环境,遏制退化趋势,形成良性循环。采取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的工程技术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增加水环境容量,改善水质,使水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同时,要有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工程技术措施全面落实,发挥最大的环境保护和恢复效果。

专栏2 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1、重安江流域

持续推进工业磷污染源防治。持续推进“三磷”排查整治,严格实施“以渣定产”,实现流域内磷石膏渣场零增量,并推进磷石膏渣场原堆存量的综合利用;实施瓮福磷石膏渣场第三次铺膜防渗工程,对磷石膏渣场再铺膜防渗及渣场调节池防渗维修;提升从磷石膏渣场至污水出水点的清污分流能力;实施末端治理能力再提升,新建福泉市牛场镇卡龙河污染防治及应急处理工程(处理能力为400立方米/小时)。

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新建福泉市金鸡山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规模20000立方米,对城镇污水收集系统进行排查完善,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强化对设施运行维护,全面提升设施运行效率。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设畜禽粪污治理工程等。

强化部门沟通协调,科学调度洪水,在汛期实施调洪错峰,提升烂木桥和发财洞出水口处防洪能力,减缓洪水淹没对污染源治理及控制断面水质波动的影响,

建设完善水利工程生态基流下放措施及在线监控措施,枯水期下放必要的生态环境水,保障重安江干流全面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保障下游河道水体自净和承载能力,同时推进重安江二级支流-皮陇河源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综合治理方案,实施沿岸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进行水生态环境现状和水生生物资源基底调查评估。建设福泉市洒金河畔、葛镜桥、洒金大桥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通过以上措施逐步修复流域生物多样性。

编制完善《重安江(黔南州境内)水环境质量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在流域内干支流新建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福泉市牛场镇卡龙河污染防治及应急处理工程-3个,重安江(福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个),完善流域区域水环境质量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2、都柳江流域

持续推进流域锑污染治理。强化对流域现有的两家锑矿开采企业管控,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到位,达到贵州省排放限值(涉锑企业污水排放锑浓度控制0.3毫克/升以内)。对历史废弃锑矿井出水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推进三都县都江镇坝街社区五坳坡和小脑废弃锑矿矿井涌水治理示范工程、三都县都柳江流域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新建三都县县城污水收集处理三期工程,进行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推进独山县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对收集管网进行全面溯源普查,开展查缺补漏和提效改造,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实现对生活污水的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加强水量调度及管理,建设完善水利水电工程生态基流下放、监控体系,保证都柳江干流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改善河流水系连通性,减缓对水生生态影响,逐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实施河湖连通工程,在枯水季节进行生态补水。推进节水型重点县建设,加强重点行业节水。

实施独山县黑神河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新建沿河截污管道,减少集镇排污入河,进行河道生态清淤,畅通河流水系,提高防洪能力,增强河流生态自净能力,提高黑神河城区段水生态环境质量,完善相关配套项目,保障城区居民人居环境。

3、瓮安河流域

开展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对瓮安河流域内的各级污水管等进行普查,通过物探、工程测量等手段排查管网错混接、空白区等情况,实施瓮安县乡镇污水处理站新建扩能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新建、改造管网(含小区内部道路管网改造)及污水处理站;开展工业污水治理,在青坑磷化工聚集区建设瓮安县青坑河片区应急污水处理工程,推进瓮安县雷打岩污水处理厂扩能3万方项目。对瓮安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实施贵州瓮安县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采取地下水截留工程,解决总磷污染问题。


第五章 推进大气协同防治,实现大气质量稳定向好

“十四五”期间,黔南州紧紧围绕各污染物协同控制为核心,实现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推动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抓好重点行业VOCs治理,强化环境质量管理。持续推进减污降碳,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全州PM2.5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第一节 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绿色转型

严格环境准入,按照贵州省和黔南州“三线一单”的要求,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五个一律不批”原则。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实施煤炭消费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5年底,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

有序发展水电,稳妥发展风电,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和地热能等,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大数据战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进大数据与磷化工、铁合金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传统产业融合。

第二节 聚焦工业企业加强污染防治

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进一步减少废水废气废渣及其它废弃物的排放,提升环保设施技术水平,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对工业园区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排放达标,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制订“一企一策”方案和空气污染应急管控方案。开展磷化工、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工程,重点整治“三磷”尾气污染问题。

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设市城市建成区不得新建每小时7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5年底,全州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加油加气站、油品运输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建立集中钣喷中心,汽修企业逐步退出钣金、喷漆工艺。

第三节 严控扬尘排放降低面源污染

严控建筑工地扬尘排放,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需做到“六个百分之百”。设市城市建成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建设周期1年以上的建筑工地需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严控道路交通扬尘排放,县级及以上城市制定城区渣土、砂石料、散煤等运输管理措施,规定运输车辆通行路线和时间段。实施城区和城郊结合部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逐步提高道路机扫率。

严控工业企业扬尘排放,推进工业物料堆场规范化管理,物料堆放场所采取封闭式仓库、设置防风抑尘围挡和覆盖、喷淋抑尘等措施。

严控矿山工地扬尘排放,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矿山企业在破碎、运输和装卸等环节要实行封闭作业,并建设防风和抑尘设施,加强矿山扬尘治理。

第四节 调整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交通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5年底,设市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重不低于90%。

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全面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到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全州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第五节 降低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严禁露天秸秆焚烧,实施秸秆还田,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多种形式利用,2025年底前,全州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农业源氨排放控制。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2025年底前,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

2025年底前,设市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室外露天烧烤,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引导餐饮企业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第六节 推行减污降碳应对气候变化

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强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等源头管控措施,积极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倡导低碳生活,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相关技术政策协同高效推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控制,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配合省级做好碳市场建设,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煤电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流程示范工程。鼓励冶炼行业开展减碳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推进打造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双达”典范城市。

专栏3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网络能力建设

开展黔南州大气网格化综合监管,推进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重点实施三都县应对气候变化省级专项资金项目、荔波县应对气候变化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惠水县濛江街道低碳示范点建设项目等。

3、强化工业废气排放深度治理

开展瓮福集团硫酸装置精矿浆深度脱硫工业化项目,针对园区硫酸装置新建1套32万方气量硫酸装置尾气磷精矿浆脱硫洗涤塔、湿式电除雾器及配套设施。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控工程,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和VOCs专项治理

实施福泉电厂原煤堆场扬尘防治工程、福泉电厂电厂供热改造项目。推进VOCs综合治理工程,以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等行业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加快建设挥发性有机物高效治理设施。


第六章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实现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水平提升

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源头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十四五”期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级下达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第一节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以铅、锌、锑等涉重金属采矿、冶炼行业为抓手,以都匀、独山、三都等县为重点,支持企业进行提标改造,进一步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实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继续推进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治理,加强已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项目后期监管。

全面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质,遏制土壤酸化等。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总结农用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技术模式,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管控目标任务。根据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农产品检测、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对土壤环境质量发生变化的要进一步开展调查,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深入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用地环境安全。完善准入管理机制,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

强化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经过环境监测明确污染隐患较小的动态退出监管单位名单,将排污量大风险较大的动态纳入监管单位名单;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到2025年底,全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当全部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开展自查、自报、自改、自验,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形成闭合监管。

第二节 开展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黔南州重点“双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排查城镇及重点农村地下水型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污染风险及水环境状况,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建立管控清单;在重点排污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染场地等为重点企业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探索适于黔南州实际的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和管控修复技术,在磷化工集聚区开展综合治理。推进工业集聚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重点推进磷化工集聚区、废弃矿山酸性废水影响区、垃圾填埋场影响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探索建立报废矿井、钻井等清单,持续推进封井回填工作。

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地下水的情况,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时,应纳入地下水的内容;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内容;对列入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建设用地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措施应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实施修复的地块,修复方案应当包括地下水污染修复的内容。

提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按省统一部署构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增强区域环境监测站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能力,提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相关分局机构、人员,明确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监管人员培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监管水平。

专栏4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1、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推进黔南州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程,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行业企业建设用地环境质量调查任务,按照地块规划用途分类开展相关项目的修复治理和风险管控项目。针对遗留矿山、矿场、受污染耕地等开展生态修复,包括:福泉磷肥厂原址、福泉市化肥厂原址场地修复工程等。实施黔南州农用地安全利用工程项目,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任务,完成耕地土壤地球化学背景调查任务,进行分类管理,开展农用地修复治理示范工程。包括:贵定县昆山昆化贵定化工厂含钡危险物处置项目、独山县历史遗留废弃锑矿矿渣污染综合整治项目、长顺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工程、长顺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修复治理工程、荔波县小七孔镇绿林村土壤安全利用项目、三都县都江镇坝街乡五坳坡和小脑遗留锑矿废渣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长江流域贵州主要干流(赤水河乌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瓮福磷矿选矿厂尾矿综合整改项目等。

2、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工程

推进三都县重金属污染地块调查评估、荔波县茂兰煤矿片区、尧农煤矿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福泉市原隆泉磷酸盐有限公司场地土壤调查与风险评估、福泉市贵信黄磷厂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独山县基长镇难寨铁矿尾矿库治理工程等。

3、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实施瓮安县雍阳河流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瓮安经济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荔波县工矿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荔波县工矿区地下水环境治理、福泉经济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黔南州都柳江流域锑矿地下水环境监管项目、贵州省黔南州重点“双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二期)等。


第七章推进固废污染治理,深入打好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四五”期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省级下达要求。

第一节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治理

强力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支持磷石膏、脱硫石膏、粉煤灰、尾矿、冶炼废渣等大宗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规模化、产业化项目落地,培育一批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利用处置示范企业、工程。鼓励多种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利用,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链形成。重点推进磷石膏“以用定产”,实现产消平衡。

持续开展尾矿库、工业渣场排查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全州范围内尾矿库、工业渣场排查整治,完善一库一档、一厂一档相关资料。“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州尾矿库、工业渣场渗漏和污染等环境问题集中排查,对存在渗漏的尾矿库、渣场督促业主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方案,并限时完成治理。推进污染治理,污染源渗漏监测和自动报警设施建设,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按照《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严格尾矿库、渣场建设项目准入。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按照省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履行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要求,提高履约意识和履约能力。

第二节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

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排查。全面摸清全州涉重金属固体废物堆存点、重金属污染场地重金属污染情况,科学核算重金属污染排放量,动态更新重金属排放全口径清单。依据受影响人口规模、治理难易程度、资金投入等因素,积极争取资金,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

强化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空间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严格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加强涉重金属企业全过程监管。深入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排查治理。

推进重点行业综合防控。推进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提质增效,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在铅、锌、锑等矿产资源开采利用集中区域实施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行动,推动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全面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以废渣治理为重点,对可利用废渣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难以利用的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土地复垦与环境综合治理,对矿山进行生态恢复综合治理。到2025年,实现部分废弃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恢复,部分污染土壤得到有效治理。

第三节 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废铅蓄电池和废机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并采取立查立改、边查边改、限时整改等手段推进问题整改。

完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建立全州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健全完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规范化运营管理,推进医疗废物清运车辆、收运服务配套;全面建成适应民生需求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实现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实现全州县市建成区危险废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理,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毒持久性废物等大宗危险废物的综合防治。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综合利用状况调查,严控二次污染。推进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试点工作,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旧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等回收网络,开展废弃荧光灯管和含汞电池分类回收和处理。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与再利用。规范废酸、废矿物油等分类收集、贮存、预处理和综合利用。

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升级改造一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重金属固体废物安全处置能力。整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贮存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大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规范化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动区域合作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适当支持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健全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管理台账。规范危险废物的转移手续和流程。鼓励和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行业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原则上立足满足本州需要。严控省外危废转入风险,全面禁止“洋垃圾入黔”。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理,严防施工过程中二次污染。

第四节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

完善生活垃圾转运处置体系。根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状及规划,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加强城市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建制镇垃圾转运站建设,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能力。积极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减少和避免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2022年建成罗甸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25年,全州所有建制镇均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转运)设施,形成全州4个垃圾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置格局。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各县(市)、各公共机构要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与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都匀市、福泉市城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5年底,都匀市、福泉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35%以上,其它县(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30%以上。

强化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在逐渐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有序推进填埋场“零填埋”基础上,开展垃圾填埋场隐患排查整治,逐步推进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稳步推进渗滤液达标处理和风险防范。各级环卫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通过“生活垃圾在线计量系统”等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建设,逐步建立全州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动态监测,确保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达标运营。推动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信息公开。

做好餐厨垃圾污染防治。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到环卫专项规划中,合理规划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实现县城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

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监管,将污泥处置、综合利用纳入相关行业规划,推进污泥规范化处置或综合利用,严禁非法倾倒、堆存污泥。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按省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全州有条件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逐步推行在中心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集贸市场等场所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在餐饮行业推广使用可降解餐盒,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专栏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1、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开展一系列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主要包括:瓮福磷石膏资源化分解制30万吨/年硫酸联产40万吨/年水泥循环经济项目、贵定县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贵定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处置产业(工业)园区项目等。

2、医疗废物处理工程

建设医疗废物项目包括:独山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三都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转站建设项目等。

3、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建设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贵定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一期)、贵定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二期)、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等。

4、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

推进罗甸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

5、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程

实施都匀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工程项目、罗甸县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设施一体化项目、贵定县生活垃圾处置一体化项目、贵定县垃圾存储中心及收运系统配套改造建设项目、三都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福泉市生活垃圾收集分类项目、龙里县固体废物治理项目等。

6、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推进瓮安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中心建设工程、罗甸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龙里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荔波县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等。

第八章 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实现声环境质量稳定

第一节 实施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

优化和调整各县(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严格执行噪声防护标准,建成区声环境质量总体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第二节 完善噪声污染监测网

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对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定期组织开展功能区声环境监测,评价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的昼间和夜间达标情况;在道路规划和建设、房地产开发等相关管理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的管理目标,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准入,禁止在0、1类区、严格限制在2类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声环境功能区监测评价结果,从噪声源、传播途径、噪声防护等方面综合分析超标原因,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方案,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提供依据。到2025年,都匀市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省要求。

第三节 强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源头防止工业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应当合理布局生产设施、改进生产工艺、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禁止在居住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医院、疗养院、学校、图书馆、幼儿园、老年公寓、机关、科研等单位所在的区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保护区域内建设排放环境噪声的工业设施。

第四节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居住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控,强化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加强餐饮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源控制管理,强化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监管,重点查处噪声敏感区噪声违法行为。加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场所群众性娱乐文化活动的管理。

第五节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机动车、铁路等交通噪声污染管控,加强机动车违章鸣号的执法监管,规范车辆行驶线路,优化设置交通标志和道路减速设施,增设机动车禁鸣标志牌,禁止货车和运渣车穿行居住区,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适当增设交通管理岗点和增聘交通协管人员。

第六节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推行绿色文明施工,严格作业时间,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减少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加强夜间施工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施工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专栏6声环境质量保障工程

1、噪声监测工程

实施黔南州声环境自动监测项目,对中心城市主要区域建设噪声自动监测点,随时能够显示噪声监测数据。


第九章 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第一节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

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实施,逐步消除乱流乱排现象,提高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运营维护能力,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切实强化投入支撑,在坚持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建立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农户自筹等多元投入机制;坚持农村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及新型社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结合,统筹规划厕所革命。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破解建而不运、运而不专等难题。

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畅流活水、长效管护”的治理思路分类综合整治。2025年前,纳入国家治理任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部完成。

第二节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在“十三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已达95%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逐步向30户以上自然村寨延伸。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对可回收垃圾进行资源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进一步减少生活垃圾处理量。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多网融合全流程管理项目,强化生活垃圾的精细化管控与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率达到省规定指标。

第三节 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

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配套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到2025年,完成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与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设施建设。完善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编制农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第四节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科学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推进规模以上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模以下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积极引进畜禽粪便厌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和商品肥有机生产等成熟技术,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在本地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并逐步推广,促进畜禽粪污变废为宝,化害为利。2025年,实现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推进水产生态养殖,禁止网箱养鱼,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因地制宜实施“稻+”多种模式。

第五节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农作物绿色防控,推动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积极推广科学施肥技术,通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肥效试验、推广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示范行动、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等工作,推动化肥减施增效工作。加强农膜使用控制,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制定扶持政策,支持综合利用企业建设标准化收储中心及专业化收集队伍,规范农业废弃物收运过程,禁止废弃农膜任意丢放。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实施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还田,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严防因秸秆焚烧造成区域性大气污染。到2025年,全州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省级下达目标要求。

专栏7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推进黔南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污水)、福泉市重安江流域后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三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罗甸县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等。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实施都匀市匀东镇附城村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都匀市马尾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瓮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贵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贵定县1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龙里县翠微村杉木寨、金批村长林寨、五新村格老湾、大岩村山坡大寨、高堡村外毛堡、团结村坝卡组、凤凰村花田、小谷朗、平坡村大朗寨、谷冰村何家寨等村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龙里县洗马镇落掌村、台上村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惠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惠水县摆金镇关山村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平塘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独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独山县秀峰村等10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荔波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罗甸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长顺县广顺镇四寨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长顺县长寨街道、广顺镇、白云山镇、摆所镇、鼓扬镇、代化镇、敦操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长顺县广顺镇核子村等村寨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黔南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污水)、福泉市陆坪镇福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黔南州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试点(一期)(惠水县山河村)、惠水县大龙村、上田村、渔湾村、青河村农村污水整治项目等。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推进独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等。

4、农村饮用水源安全提升工程

建设龙里县窄冲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都匀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河水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都匀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撒朗寨脚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长顺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等。

5、农业面源(化肥、农药)污染治理工程

实施三都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等。

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

推进罗甸畜禽粪污治理工程、长顺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等。



第十章 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第一节 推进环境风险常态化监管机制

完善环境风险排查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风险、危险化学品单位、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隐患排查评估,以预案电子化备案为重点,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着力抓好政府、部门、专项、企事业单位四位一体的预案综合管理。建立健全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跨行业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2022 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

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区域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的生产、运输、使用、存储等进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物质的监督管理。分类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提高应对环境风险能力。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等应急预案,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等风险预警。

提升环境应急响应体系。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实施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行动,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应急监测、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多层次环境应急专家管理体系。推动政府为主、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物资贮备体系建设,建立环境应急物资“一张图”。建立环境应急救援社会化体系,依托重点企事业单位培育一批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第三方环境应急队伍。建立完善全州协调统一的环境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成环境应急体系与管理平台,严格防范环境风险。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

推行危险化学品行业准入机制。推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完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行业准入标准,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禁止轻芳烃(包含苯、甲苯、二甲苯)在农药行业的使用;全面禁止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在农药、印染行业作为溶剂使用;加大化工废盐、废硫酸、废矿物油监管力度,推动公约规定的ODS、POPs、Hg等物质的淘汰、削减和控制;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处置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产生单位清单、自行处置利用单位清单、经营单位清单以及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等“4个清单”;在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省跨州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统筹处置能力建设、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处置能力结构优化,引导现有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健康发展;各县(市)统筹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建成县域医疗废物转运体系,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清废行动,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化学品生产、销售、贮存、使用单位排查,摸清全州化学品链条,建立健全化学品监管体系监管。

第三节 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效能

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核与辐射“放管服”改革工作;巩固核与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培训及网上考核改革成果,逐步配备核与辐射执法设备和防护用品;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制定《黔南州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加大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现场监督执法,探索风险指引型监管,强化核技术利用监管,开展放射源清查;规范测井源作业、运输及贮存管理;加强对变电站、广电、雷达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的电磁辐射的监管,确保电磁辐射平均水平不超过国家限值;强化跨市州移动放射源异地作业备案管理。

强化核与辐射常态化监管。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强化核与辐射社会风险评估和快速响应处置;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完善辐射安全工作许可与资质管理。

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实施重大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供应商和应急调用资源清单化管理。加强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推进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对辐射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

第四节 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

持续提升公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扩大素养调查和监测覆盖面,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持续宣传素养相关内容,针对素养知晓率较低的特征群体,加大素养传播产品开发力度,全面提升素养知晓率;探索黔南州特征污染物对身体健康影响研究;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与健康方面的政策措施。

第五节 推广环境应急“南阳实践”试点

全面完善黔南州境内跨省界河流、重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及涉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的应急管理处置能力,组织开展黔南州的“南阳实践”试点,科学确定试点工作范围、收集重点风险源基础资料、实地勘察河流沿途风险点位、设计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构建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实施跨省界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根据河流特征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情景,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应急处置单元,选择合适的筑坝地点及应急空间,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专栏8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攻坚工程

1、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应急监测、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2、辐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

有序开展水体、空气、土壤、生物、电磁环境等要素辐射环境现状调查。重点推进无主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周边环境辐射污染现状调查。

3、核与辐射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推进核与辐射执法、监测、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络。配备放射性物质处置、辐射应急防护等装备。


第十一章 强化环保科技水平,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强化环境监测能力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贵州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合理调整、优化配置以实现人事相符,大力加强执法监测队伍建设,实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调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形成与环境管理相匹配的监测网络体系。全面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完善长江、珠江出州境断面水质自动站,进一步调整优化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土壤环境监测和生物监测站点建设,推进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建成大气监测和污染预报预警系统,实现污染源实时追踪解析。推进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

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完善和配备与环境应急监测特点相适应的快速应急监测设备,提高应急监测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监测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引进。开展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业务培训,在提升监测设备配置的同时提高应急监测技能水平。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驻黔南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沟通协调,申请应急救援支持,加强与社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在事件应急状态下,按市场行为有偿调动和使用社会监测资源作为应急监测有效补充。

第二节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继续加强机构建设,贯彻执行环保机构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推进网格化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完善和健全基层环境执法机构设置,逐步增加执法人员编制,优化配置环保监管力量,实现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现环境监管服务覆盖农村地区。

继续加强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推进未达标县(市)开展环境执法、监测、应急、宣教、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监管人员选拔、培训、考核制度,提升一线执法队伍现场执法取证能力,提升专业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100%的执法机构现场执法检查配备相关仪器设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提高环境监察能力;进一步完善数字环保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加大对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法规、政策方针、专业知识、设备仪器等领域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全面实现各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全覆盖。

第三节 强化环保科研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省内各高校、科研院所优势,积极开展环境基础研究、关键治理技术研究和管理制度研究。重点在清洁生产、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土壤修复、涉磷化工业等领域科研攻关,力争取得突破;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黔南州地区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水污染成因、矿山修复、重金属污染、黑臭河道、生态环境监测、小流域生态修复等相关研究,以及环境应急预警及防控、环境管理政策等研究,建立环境保护领域产学研联动机制。

推进区域内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推广细颗粒物治理、汽车尾气净化、多污染物协同处理、水循环利用、垃圾渗滤液处理、土壤修复治理、重金属污染物减量回收、有毒有害原料替代、污泥资源化、废渣资源化等绿色工艺和装备,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

加快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州生态区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环境执法、环评管理、自然生态、核与辐射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建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实现全州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

第四节 全面发展环保技术与产业

推进环保服务行业快速发展。推进环保工程服务,加大对综合实力较强的环保工程服务公司的培育力度;加大对环境保护技术咨询、环保设施运营、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与验收、环境监测、环境监理、环境信息、环境污染治理、环境工程咨询、设计与技术评估、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成果推广应用等环境保护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全面规范环保咨询服务业,建立环境影响评价行业企业评分和退出制度;鼓励发展环境总承包服务,包括融资、设计、设备成套、安装、调试和运营服务。

大力推进先进环保装备(产品、技术)的应用推广。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建设和运营;推行垃圾渗滤液、煤矿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化工、制药、酿造、重金属等工业废水处理技术与设备;推行适合小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计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发高效清灰配件技术,提高袋式除尘器的自动控制水平;发展高效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加工处理能力的环保产业项目;鼓励研发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设备;推进研发环保材料与药剂、与污染治理设备配套的新型填料材料、用量较大的各种絮凝药剂、环境友好型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药剂;加大力度培育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成套处置装备设计及加工产业,加强农村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

构建环保产业市场化机制。建立环保技术、产品交易市场,为环保企业的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交易、工程承包等提供信息咨询和综合技术服务;积极推进信息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建立规范、透明、公正的环保服务市场;提高市场准入,严格执行行业监管制度,完善环境绩效合同管理,逐步建立环境服务企业绩效考核机制和环保服务企业诚信档案;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能耗定额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小城镇、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

第五节 提升环境大数据应用水平

继续推进全州环境大数据应用,完善州、县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监控物联网体系建设,建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应对环境管理、执法监管及应急防控的支撑体系;扩大环境大数据业务覆盖程度,建立全州环境大数据考评机制,实现用科学的数据支撑高效、精细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决策水平;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让社会力量积极地参与环境监督,形成科学、高效、公正、阳光的环境管理新模式;围绕治水、治气、治土、治渣、环境事故应急保障等重点环保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加大环保技术、科技攻关及科技成果转换,加强环境标准建设。

专栏9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攻坚工程

1、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力度,全面配套建设执法车辆、移动执法系统、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执法记录仪、各类快速检测仪、热成像仪、无人机、无人船等。

2、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水、大气、土壤、农村、危废等生态环境智能监测预警前端数据采集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完善相关监测仪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3、智慧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开展医疗废物条码跟踪管理信息化能力建设,开展集排污口监控、水源地监控、重点工业企业监控为一体的监控、预警预报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强监管能力。配备放射性物质处置、辐射应急防护等装备。

第十二章 健全生态保护制度,提升治理体系现代化

第一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在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统筹考虑环境治理中的财政需求;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对各相关专项考核进行精简整合,促进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严格落实督察整改,进一步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强化监督帮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落实“三线一单”制度,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探索“三线一单”与空间规划、产业准入的联动机制。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不断强化“三线一单”作为促进绿色发展、优化空间布局的基础作用,规划环评作为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项目环评作为落实环境目标管理、优化环保措施的关键作用。

第二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实施环评排污许可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全面开展污染源清理整顿,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有序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排查工作,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第三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推进能力建设,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全州各党政机关要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水务部门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各县(市)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推进合署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组织编写环境保护读本,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第四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强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在具备条件的中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统一涉生态环境案件的受案范围、审理程序等。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第五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的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制定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实行差别收费政策,使收费标准能够补偿水处理和污染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

第六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贯彻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协商建立横向补偿关系,采取资金补助、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横向生态补偿。

完善金融扶持。加强高污染治理、历史遗留问题治理项目库建设,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加快建立州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完善农村环境治理资金保障机制,一是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力度,可设置农村生态环境基础建设专项资金等,解决农村环境治理资金短缺难题。与此同时,加强对农村环境治理资金的监管,确保农村环境治理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创新农村环保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对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实行农村环保资金打捆使用,实现基本农田改造和农村环境整治相结合,集中成片、整体推进,有效推动农村环境治理。

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改革,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磋商、司法确认和概括性授权等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惩戒不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违法行为,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实施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制度,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完善诉讼程序和配套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和第三方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做好经费保障。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管控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和实施生态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扎实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深化补偿机制改革创新,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促进绿色资源资本化,形成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循环经济、低碳产业以及其它绿色发展的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强化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和生态环境损害“两个问责”,引入第三方评估,形成政府、市场、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州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协调规划实施,监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评估和考核规划实施情况;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农业等各部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节 明确任务分工

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研究任务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部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农业等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规划任务落实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第三节 强化区域协同联动

全州上下强化生态共同体理念,强化整体性、专业性、协调性区域合作。加强与周边州市的环境合作,建立各区域间环保合作的交流平台。加强联防联控环境保护监管机制研究,加快形成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经验。

第四节 落实资金投入

贯彻执行《贵州省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拓宽融资渠道,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生态转移支付、补贴、地方债、基金、PPP等多渠道资金合力作用,支撑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城市环境治理修复等公益性项目实施。积极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探索以资源开发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等收益弥补污染防治项目投入和社会资本回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最大限度用活用好国家各类财政资金。

第五节 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机制,扩大公民对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六节 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开展规划实施阶段性滚动评估。定期对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等进行调度。在2023年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黔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类型

所属县(市)

项目名称(A-成熟;B-较成熟)

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起始年限

建设终止年限

预计总投资

(亿元)

责任单位

实施主体类别(政府投资/社会投资/)

1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独山县

独山县2021年玉水镇温泉河(教寨段)小流域国家重点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90公顷

2021

2022

0.0545

州水务局,独山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2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独山县

独山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公顷

2022

2023

0.05

州水务局,独山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3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福泉市

重安江二级支流-皮陇河源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综合治理方案-A

占损土地治理44.27亩(其中:煤矸石占损场地治理复绿39.39亩,其他土地治理4.88亩)、煤矸石处理60770.33立方米、排水沟10段2611.69米、挡土墙1座166.14米、沉砂池8平方米、沉淀反应池3.66亩、湿地4.84亩、河道整治0.82亩、渗透墙5座86.27米、排水槽16.64米、PE管630米等。

2020

2021

0.0728

福泉市自然资源局

政府投资

4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福泉市

福泉市城市绿地公园建设项目-A

主要建设金鸡山公园和藜峨山体公园,修建休闲步道及非机动车道10公里,配套雨水管网10公里、污水管网5公里,修复生态廊道3000亩,修建康养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配套公厕10所,设置休闲座椅及凉亭25套,完善内部安全设施及相关标示标牌配套设施

2023

2025

2.5

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投资

5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福泉市

福泉市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公顷

2022

2023

0.05

州水务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6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龙里县

龙里县湾滩河镇历史遗留硫铁矿矿井酸性涌水治理项目-A

利用固液分离器+表面膜过滤净化的方法,通过自动反洗表面过滤器对原中和后废水进行固液分离,过滤器分离出的含重金属的底渣进压滤系统脱水,过滤器清液达到排放指标要求

2021

2023

0.045

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

政府投资

7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龙里县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湾滩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B

湾滩河流域矿井废水综合治理及矿址修复;湾滩河流域河道综合治理及岸边生态修复;发展湾滩河流域高效生态农业;湾滩河流域集镇污水综合治理

2023

2025

0.78

龙里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8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龙里县

湾滩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平方米,种植水保林,封山育林,实施坡耕地治理等

2022

2025

0.24

龙里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9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龙里县

湾滩河镇小城镇建设项-B

在羊场、湾寨、摆省三个片区进行小城镇生态文明化改造,建设垃圾收集设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备、道路提质等

2022

2025

1.1

龙里县湾滩河镇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0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龙里县

龙里县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团结小流域-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21公顷

2022

2025

0.0545

州水务局,龙里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1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龙里县

龙里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公顷

2022

2023

0.05

州水务局,龙里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2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龙里县

龙里县7个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工程-A

采场复绿工程、边坡复绿工程、复垦工程、排水工程

2023

2023

0.0583

州自然资源局、龙里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3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罗甸县

贵州省罗甸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A

罗甸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总规模4.18万亩

2021

2022

3.04

罗甸县林业局

社会投资

14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罗甸县

罗甸蒙江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恢复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

蒙江国家湿地公园河岸带建设65公里;消落带修复10000亩;湿地功能展示园5亩;野生动物救护站100平方米;巡护码头2座;巡护道路30公里;外来物种控制2000亩;湖底清淤500亩;科普宣教室(4个村);长廊2个(社区、学校各1个)及配套宣教设备;巡护车1辆;巡护平板电脑3台

2022

2025

0.92

罗甸县林业局

政府投资

15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罗甸县

罗甸县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6公顷

2021

2022

0.075

州水务局,罗甸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6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罗甸县

罗甸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公顷

2022

2023

0.05

州水务局,罗甸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7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罗甸县

罗甸县2个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工程-A

填埋建筑垃圾、废石、废弃建筑拆除、场地平整、客土、播撒草籽、边坡坡脚种植油麻藤

2021

/

0.0064

州自然资源局、罗甸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8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荔波县

荔波县大、小七孔景区水体复合生态净化及修复工程-A

建设生态污染物及生态拦截带、景区内基底修复工程、对于景区内的河道及湖泊采用德国淘塞微孔微压均衡输送曝气技术,通过水下曝气,对景区水体基底进行修复,对现有沉积物进行原位控制,通过供氧促进水体由厌氧向好氧转换,消解底泥有机质,控制丝状藻的大量繁殖生长,消除恶臭,提高水体透明度,为修复景区水生生态环境垫定好基础;对景区内西门地下水出露点-卧龙潭河段、卧龙潭、拉关湖、上己定湖、下己定湖、翠谷瀑布、鸳鸯湖、卧龙河、小七孔桥等区域水体进行水生生态环境的重建及修复,重点是重建已形成水下荒漠的水体的水生生态系统,对入湖及河道建设生态消落带。

2022

2025

0.61

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19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荔波县

荔波县历史遗留煤矿区域综合整治-A

采用控源截污,源头削减,过程管控等方式,对区域煤矸石、酸性废水等历史遗留污染源进行整治。

2022

2024

0.15

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20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荔波县

荔波县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78公顷

2021

2023

0.065

州水务局,荔波县人民政府,荔波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21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荔波县

荔波县3个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工程-A

拆除工业建筑及设施、场地平整客土、播撒草种、修建排水沟、边坡治理、挂防护网

2021

2025

0.0111

州自然资源局、荔波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22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平塘县

平塘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B

坝王河流域、旧司河流域、松茶河流域。结合封山育林、水土保持、退耕还林、储备林建设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治理石漠化面积21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封山育林育草,保护和修复石漠化地区植被,修建引水沟、蓄水池等解决石漠化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用水

2022

2025

0.1

平塘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

政府投资

23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平塘县

平塘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A

黔南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

2022

2025

0.37

平塘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

政府投资

24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罗甸县

罗甸县罗妥乡安抗饰面用大理石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A

1.治理工程面积共0.896公顷。2.采用机械拆除废弃建筑(水池、工业区地皮)191立方米及破碎废石522立方米;废石转运5660立方米,开挖土方合计5660立方米;场地整平11041平方米。3.播撒芒草+刺槐草籽,合计88.27公斤,播撒面积1.1公顷。4.种植油麻藤,共计种植260株。

2021

2021

0.00445

罗甸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投资

25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罗甸县

罗甸县边阳镇川邻砖厂页岩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A

1.治理工程平面积共4562.36平方米。2.机械拆除废弃建筑657.41立方米。3.场地整平4562.36平方米。4.客土体量为1368.71立方米。5.播撒芒草草籽+刺槐籽,播撒面积4562.36平方米。

2021

2021

0.00195

罗甸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投资

26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长顺县

长顺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翁吟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A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9平方公里

2022

2023

0.05

州水务局,长顺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27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惠水县

惠水县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惠水县董照河小流域-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02公顷

2022

2024

0.065

州水务局,惠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28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三都县

三都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公顷

2022

2023

0.05

州水务局,三都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29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惠水县

惠水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公顷

2022

2023

0.1804

州水务局,惠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30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贵定县

贵定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A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公顷

2022

2022

0.05

州水务局,贵定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31

水环境污染治理

都匀市

都匀市墨冲河水环境治理项目-A

实施都匀市墨冲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和周边区域农田退水水生态修复

2023

2024

0.04

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32

水环境污染治理

都匀市

清水江剑江河段水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A

综合治理河道,建设水源涵养、保护及修复工程、河湖滨带水生态修复及治理工程、水资源节约利用与保护工程、水生态监测系统建设等。

2021

2025

4.0382

州水务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33

水环境污染治理

都匀市

都匀市凤席河沙寨河段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3

2024

0.171

州水务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34

水环境污染治理

都匀市

都匀市墨冲河平浪河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4

2025

0.2259

州水务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35

水环境污染治理

都匀市

都匀市打建河阳和、基场河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144

州水务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36

水环境污染治理

都匀市

都匀市凤席河墨冲关上河段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1652

州水务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37

水环境污染治理

都匀市

都匀市京舟河凯口河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2358

州水务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38

水环境污染治理

都匀市

都匀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河水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A

开展隔离防护设施建设、标识牌设立;开展原著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

2021

2022

0.05

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39

水环境污染治理

独山县

独山县黑神河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A

治理河段污染底泥清理9.2万立方米;新建截污管道30.01公里及附属配套设施;新建生态沟渠2.3公里;新建生态护岸16.84公里;新建生态步道16.84公里

2022

2025

1.05

独山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40

水环境污染治理

独山县

独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A

宋家桥、城北、麻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2021

2023

0.6

独山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41

水环境污染治理

独山县

独山县星朗河河道治理工程-A

主要包括堤防工程、清淤疏浚等工程建设,综合治理长度约7.6公里

2022

2023

0.41

独山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42

水环境污染治理

独山县

独山县8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A

全长约16000米,包括管井、挖槽、埋设、回填、恢复地面设施等

2022

2025

1.6

独山县住建局

政府投资

43

水环境污染治理

独山县

独山县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A

独山县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对独山县城区中华北路、和平路、紫薇大道、南通北路、秀峰东路、秀峰西路、四通路、南通南路、尹珍路、营上路、朝阳路、中南路、公园路、香樟路、神河路、虹桥路,共16条市政道路污水管网进行改造,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铺设DN400污水管道总长度12公里。

2022

2025

0.297

独山县住建局

政府投资

44

水环境污染治理

独山县

独山县黄江河尧弄至下巴茶河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189

州水务局、独山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45

水环境污染治理

福泉市

福泉市牛场镇卡龙河污染防治及应急处理工程-A

新建处理能力400立方米/小时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水池,截洪沟,附属增加雨季应急处理设施等;增设浪波河、溪家湾、发财洞三座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换凤山桥边采水系统一套

2020

2025

0.27

黔南高新区

政府投资

46

水环境污染治理

福泉市

瓮福磷石膏渣场第三次铺膜防渗工程-A

对因历史遗留问题经过道路、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区内的含磷回收液管线进行改造,改造长度约6公里;烂木桥含磷地下废水漏点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新建600立方米/小时地下废水处理设施一套);含磷回收液管面源污染生态治理及应急处置工程;含磷回收液管面源污染区域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2021

2022

0.3

瓮福集团

社会投资

47

水环境污染治理

福泉市

福泉市洒金河畔、葛镜桥、洒金大桥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A

在尾水达标的基础上通过新建人工湿地实施福泉市3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

2022

2024

0.18

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48

水环境污染治理

福泉市

福泉市浪波河石板河桂花村、廻龙村、朵郞坪村段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3645

州水务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49

水环境污染治理

福泉市

福泉市皮陇河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1677

州水务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50

水环境污染治理

福泉市

福泉市凤山镇洗布河竹王城段、冬青段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3

2024

0.3123

州水务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51

水环境污染治理

福泉市

福泉市黑塘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A

开展隔离防护设施建设、标识牌设立;开展原著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

2021

2022

0.06

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52

水环境污染治理

福泉市

磷化工氨氮废水资源化处理技术及工业化应用研究-A

通过自主研发的“化学沉淀法+折点加氯法”除水中氨氮的技术,将公司原有中水深度处理装置省级为梳理能力为200立方米/小时的氨氮废水处理装置,确保中水氨氮得以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回收。

2021

2022

0.1516

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53

水环境污染治理

贵定县

贵定县县城三期污水处理工程及管网改造工程-A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1.25万吨/日,改造县城、集镇污水收集管网30公里

2022

2025

2.16

贵定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54

水环境污染治理

贵定县

贵定县柿花树小河、白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B

柿花树小河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微生物植物措施修复工程、生态河道治理,开展33座废弃煤窑矿渣、废水处理,清运淤泥、污染物堆积体12420立方米,采用声波清洗2760米河道及水体淹没区;开展柿花树河河道(2+760-4+660)生态治理(全长1.9公里)整治白水河河道总长5公里,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微生物植物措施修复工程、河道污染物清理

2023

2025

0.64

贵定县人民政府、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贵定分局

政府投资

55

水环境污染治理

贵定县

贵定县昌明镇等四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人工湿地净化项目-A

在尾水达标的基础上通过新建人工湿地实施贵定县5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

2023

2025

0.13

州生态环境局、贵定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56

水环境污染治理

贵定县

贵定县独木河猴场堡打锡河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1

2023

0.225

州水务局、贵定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57

水环境污染治理

贵定县

贵定县西门河枧山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1

2022

0.2625

州水务局、贵定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58

水环境污染治理

贵定县

贵定县云雾镇独木河五道河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1

2022

0.1125

州水务局、贵定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59

水环境污染治理

荔波县

荔波县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A

处理处置18吨/日

2023

2025

0.3

荔波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60

水环境污染治理

荔波县

荔波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A

排放标准提升为一级A

2023

2025

0.17

荔波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61

水环境污染治理

荔波县

荔波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A

排放标准提升为一级A

2023

2025

0.05

荔波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62

水环境污染治理

荔波县

荔波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A

建设改造污水收集管网20公里

2023

2025

0.5

荔波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63

水环境污染治理

荔波县

荔波县小七孔方村河地莪村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36

州水务局、荔波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64

水环境污染治理

荔波县

荔波县樟江拉柳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4

0.225

州水务局、荔波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65

水环境污染治理

荔波县

荔波县历史遗留酸性废水调查与风险评估-A

开展荔波县历史遗留酸性涌水污染成因及范围。采用水文地质,钻探,物探等手段,查明酸性废水情况,为后期管控和治理提供必要条件。

2022

2024

0.036

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66

水环境污染治理

荔波县

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城四期污水处理工程-A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5000吨/日,新建污水收集管网20公里。

2022

2025

0.3070

州水务局、荔波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67

水环境污染治理

龙里县

湾滩河、洗马河、打草河水环境治理-A

计划完成龙里县湾滩河、洗马河、打草河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历史遗留矿山治理1处、污水源点治理1个、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15公里,以及推进弃置土地地质环境修复的其他工程,主要措施有河道垃圾清理、矿山植被恢复、污水源治理等

2021

2025

11.6

龙里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68

水环境污染治理

龙里县

龙里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A

新建污水管网及设施,包括龙里县龙山镇水场污水处理厂,龙里县龙山镇中坝污水处理厂,龙里县龙山镇草原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提升泵站等

2021

2025

14.65

龙里县水务局

社会投资

69

水环境污染治理

龙里县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三期)-B

污水处理厂区:新建日处理规模为300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建设相应的建、构筑物及设备、污水再生回用系统。新建污水输水干管DN300-DN1000约17000米,包含县城及周边片区新建房开及用水单位污水收集管网

2023

2025

1.7

龙里县水务局

社会投资

70

水环境污染治理

龙里县

龙里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B

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置厂一座,日处理50吨,污泥通过发酵等成为高热、有机能源产品,配套建设废处理、供电等设施

2023

2024

0.26

龙里县水务局

社会投资

71

水环境污染治理

龙里县

龙里县醒狮镇等3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项目-A

在尾水达标的基础上通过新建人工湿地实施龙里县3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

2023

2024

0.0967

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72

水环境污染治理

龙里县

龙里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A

新建渠道、生态护岸、拦水堰、河道整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

2021

2025

4.5498

州水务局、龙里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73

水环境污染治理

龙里县

龙里县独木河谷冰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0334

州水务局、龙里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74

水环境污染治理

龙里县

龙里县独木河湾寨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3

2024

0.45

州水务局、龙里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75

水环境污染治理

龙里县

龙里县三元河田榜至平寨段河道治理项目-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4

2025

0.2699

州水务局、龙里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76

水环境污染治理

龙里县

龙里县窄冲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A

开展隔离防护设施建设、标识牌设立;开展原著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2022

2023

0.0122

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77

水环境污染治理

罗甸县

罗甸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A

对罗甸县城老城区(城东片区、城西片区及河滨片区),污水管网进行改造。1、新建市政污水主干管网21.33公里(管径DN400~DN800)。2、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48.58公里(管径DN200~DN300)。3、新建DN800尾水排放管2.1公里。4、管线清淤12.50公里。5、非开挖管线破损修复3.00公里。开挖修复、更换新管7.00公里。

2021

2023

1.193

罗甸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78

水环境污染治理

罗甸县

罗甸县大小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A

新建污水收集管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927米,DN200双壁波纹管691米;Φ1000混凝土圆形污水检查井113座,DN110UPVC管2080米,400*400小方井208座,DN325*8焊接钢管68米,破路恢复1923平方米

2021

2021

0.0253

罗甸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79

水环境污染治理

罗甸县

罗甸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A

处理处置规模10吨/日

2022

2025

0.247

罗甸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80

水环境污染治理

罗甸县

罗甸县坝王河林勤河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1148

州水务局、罗甸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81

水环境污染治理

罗甸县

罗甸县坝王河董当沫阳河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5

0.3093

州水务局、罗甸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82

水环境污染治理

罗甸县

罗甸县逢亭河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1056

州水务局、罗甸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83

水环境污染治理

罗甸县

蒙江水生态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试点项目-A

开展蒙江水生态现状调查,包括对浮游生物、水生植物、底栖动物、鱼类等种群结构、生物量及多样性开展调查并进行评估。对重点河流、湖库进行水生态监测。

2022

2025

0.01

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84

水环境污染治理

平塘县

坝王河、六硐河、曹渡河流域沿河集镇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A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809立方米/天,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99.04公里,配置移动式垃圾箱(2立方米)1400个;建设流域污染物生态隔离带69.69平方公里,开展水体基底修复,提高水体透明度,取水区域水体进行水生生态环境的重建和修复工程;建设坝王河塘边镇、克度镇集镇段人工湿地1.03平方公里、生态护岸101.6公里,生态沟渠53.15公里

2022

2025

3.62

平塘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

政府投资

85

水环境污染治理

平塘县

平塘县六硐河龙平大桥下游段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3

2024

0.045

州水务局、平塘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86

水环境污染治理

平塘县

平塘县坝王河平坡段、柏枝关段、翁进段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4

2025

0.1688

州水务局、平塘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87

水环境污染治理

平塘县

平塘县曹渡河洋方段、旧司段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4

2025

0.0609

州水务局、平塘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88

水环境污染治理

黔南州

黔南州擦耳岩水库等1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 -A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标准化建设

2022

2025

0.3845

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投资

89

水环境污染治理

黔南州

黔南州10个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A

实施10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

2022

2025

0.3

州生态环境局、贵定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90

水环境污染治理

平塘县、罗甸县、三都县、荔波县

黔南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流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A

实施平塘县、罗甸县、三都县、荔波县等4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流域污水收集处理项目

2022

2025

0.3

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县、罗甸县、三都县、荔波县

政府投资

91

水环境污染治理

三都县

三都县都江镇坝街社区五坳坡和小脑废弃锑矿矿井涌水治理示范工程-A

采用“矿井巷道填充阻控技术”+“人工湿地”方法进行治理矿井涌水3个(五坳坡新八井、33号井、SD-XN-1苗家洞、SD-XN-20),新建处理锑矿矿井涌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1250立方米/天

2021

2023

0.2012

三都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

政府投资

92

水环境污染治理

三都县

三都县污水处理四期工程-A

新建污水处理厂12座,处理规模为3500吨/天,新建污水管网116公里

2022

2024

1.8139

三都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93

水环境污染治理

三都县

三都县县城污水收集处理三期工程-A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为5000吨/天,新建污水管网24公里

2022

2023

0.5869

三都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94

水环境污染治理

三都县

三都县周覃镇新区污水处理工程-A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能力近期处理规模达2000立方米/天,敷设双壁波纹管1090米

2022

2023

0.178

三都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95

水环境污染治理

三都县

三都县周覃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A

新增A2/O一体化设备1套,将原生化沉淀池、组合池改造为混凝沉淀池,末端增加过滤器及紫外消毒器,进出水端各设置在线监测间一座。经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2022

2023

0.0258

三都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96

水环境污染治理

三都县

三都县城镇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A

新建污水管网50公里,改造污水管网30公里

2023

2024

0.4

三都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97

水环境污染治理

三都县

三都县污水处理三期工程-A

新建污水处理站7座;污水处理规模为近期(2020年)4400立方米/天,远期(2025年)处理规模9800立方米/天;铺设污水管(DN150-DN500)79929米;Φ1000检查井1593座;配套建设厂区供配电、给排水、道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2021

2023

1.27

三都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98

水环境污染治理

三都县

三都县县城雨污分流工程-A

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处理总规模3000立方米/天,铺设污水管网34.99公里,铺设雨水管网27.64公里

2022

2024

2.0145

三都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99

水环境污染治理

三都县

三都县城镇和社区雨污分流工程-A

铺设污水管网40公里,铺设雨水管网114公里

2022

2024

1.5

三都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100

水环境污染治理

三都县

三都县都江河巴佑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4

2025

0.18

州水务局、三都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01

水环境污染治理

瓮安县

瓮安县乡镇污水处理站新建扩能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A

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扩能污水处理站2座,提升改造(一级B标提至一级A标)污水处理站10座,共建设10镇1乡污水管网369.36公里,提升泵站11座

2021

2022

2.4623

水务局

政府投资

102

水环境污染治理

瓮安县

瓮安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中心建设工程-A

新增日处理50吨污泥填埋场1座,污泥压缩设备一套,烘干设备一套

2023

2025

0.4

瓮安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103

水环境污染治理

瓮安县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A

新建算水坝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等设施

2021

2025

0.35

瓮安经济开发区

政府投资

104

水环境污染治理

瓮安县

瓮安县青坑河片区应急污水处理工程-A

青坑河片区日处理2万立方米污水综合治理工工程

2023

2025

0.5

瓮安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105

水环境污染治理

瓮安县

瓮安县瓮安河牛宫段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2262

州水务局、瓮安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06

水环境污染治理

瓮安县

瓮安河流域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修复-A

开展流域内矿山、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

2022

2024

0.1

州自然资源局、瓮安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07

水环境污染治理

瓮安县

瓮安县雷打岩污水处理厂扩能3万方项目-A

实施瓮安县雷打岩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扩能建设项目

2022

2025

0.06

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08

水环境污染治理

长顺县

河道治理-A

麻线河、摆所河、水波龙河、冗雷河、猛簸河河道清淤、新建河堤等

2022

2025

2.41

长顺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109

水环境污染治理

长顺县

长顺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A

完成长顺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环境问题整治

2023

2025

0.3

长顺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政府投资

110

水环境污染治理

荔波县

樟江流域荔波县国控断面(朝阳段)沿岸环境整治-A

建设无动力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1135套,分散收集管56350米。零散安装化粪桶793个,零散安装隔油器793个。

2022

2024

0.2577

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111

水环境污染治理

荔波县

荔波县备用水源拉寨水库环境保护-A

新建 “集中式”污水处理站5座,“单户型”污水处理站21座,主要采用人工湿地工艺,污水总设计处理量32.20立方米/天。

2022

2024

0.0478

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112

水环境污染治理

荔波县

荔波县黑臭水体治理-A

采用“集中式”和“分散式”污水处理工艺,完成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流域水环境质量

2022

2023年

0.1

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113

水环境污染治理

罗甸县

罗甸县城区莲花河水环境治理工程-A

河道整治工程:截污管网修复,排污渠拆除6160立方米,截污干管1814米;新建2套橡胶坝抬高上中游河道水位。水质提升工程:投放河道底质改良剂9.4吨,矿物质生态修复剂20吨,高效微生物菌种8吨,生物蜡块462块,太阳能喷泉式曝气机20台。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新建人工浮岛(挺水植物)5000平方米,人工浮岛(浮水植物)5000平方米;生态驳岸,生态砖471573块。

2022

2015

0.31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

政府投资

114

水环境污染治理

惠水县

惠水县小龙灌区节水标杆建设-A

节水规划建设面积1.78万亩,节水设施改造面积10500亩,节水改造面积占总面积60%,建设计量设施36套,开展渠道清淤和水毁修复等,年节水量50万立方。

2022

2023

0.023

州水务局,惠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15

水环境污染治理

惠水县

惠水县坝王河洛平河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0883

州水务局、惠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16

水环境污染治理

惠水县

惠水县坝王河扪摆村河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2

2023

0.1278

州水务局、惠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17

水环境污染治理

惠水县

惠水县涟江长征村河段河道治理工程-A

新建堤防、清淤疏浚

2024

2025

0.171

州水务局、惠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18

水环境污染治理

都匀市

都匀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撒朗寨脚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A

开展原著居民生活污水治理。

2021

2022

0.0235

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19

水环境污染治理

都匀市

都匀市坝干河和三道河(上段)治理

(1)三道河:新建及改造污水管道约2120米, 新建污水检查井80座。其中,河道东侧排污管改造新建管道长1825米,管径为DN600毫米; 河道西侧排污管道改造管道为160米, 管径为DN600毫米; 向河道两侧主要污水排放源预留污水管道135米,管径为DN300毫米.
(2)坝干河新建污水管道:新建污水管道约1692米, 新建污水检查井75座。其中,河道排污管新建管道长1562米,管径为DN400-500毫米,向河道两侧主要污水排放源预留污水管道130米,管径为DN 400毫米。
(3)坝干河排洪沟西侧新建污水沟(管道):新建截污沟706米,新建污水管道约706米,新建污水检查井45座。

2022

2023

0.0946

州水务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20

水环境污染治理

惠水县

惠水县城污水处理三期工程

建设城市二级地下式污水处理厂1座及配套污水管网。

2022

2025

3.608128

惠水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社会投资

121

水环境污染治理

惠水县

惠水县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提升工程

完善8个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系统建设。

2023

2025

2.857317

惠水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社会投资

122

水环境污染治理

惠水县

惠水县百鸟河片区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及配套污水收集系统。

2022

2025

0.229265

惠水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社会投资

123

水环境污染治理

惠水县

黔南州惠水县三合村冯家桥水库等 15 个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整治工程

1、标牌70块、宣传牌15块、交通警示牌24块、围网900米;2、污水处理设施266套(单户一设施1.5立方米三格净化槽+人工湿地)

2022

2023

0.0279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

政府投资

124

水环境污染治理

黔南州

龙里县贯城河补水工程

通过新建补水工程,补充城区河道枯期基流量,提升水体流动性和跟换速度。一期通过引三元河水补充贯城河,二期通过引龙里县经开区2万吨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于生态环境补水。

2021

2025

0.8

龙里县人民政府、贵龙集团

政府投资+社会投资

125

水环境污染治理

黔南州

福泉市金鸡山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为20000吨/天。

2022

2023

0.8

州水务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社会投资

126

水环境污染治理

黔南州

惠水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新建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30公里污水管网

2022

2024

1.2

州水务局、惠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社会投资

127

水环境污染治理

黔南州

贵州瓮安县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

对瓮安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采取地下水截留工程,解决总磷污染问题

2024

2025

0.15

瓮安县人民政府、瓮安县经济开发区

政府投资

128

水环境污染治理

黔南州

重安江(福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1、双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及配套设施;2、马场坪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管网建设工程;3、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一座。

2022

2025

0.28

州生态环境局、黔南州高新区、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29

水环境污染治理

黔南州

贵州省黔南州茶园水库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价

对茶园水库流域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进行调查,掌握生态环境状况、建立基础数据库。

2022

2025

0.05

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30

水环境污染治理

黔南州

贵州省黔南州樟江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价

开展樟江流域(荔波段)水生态现状调查,包括对浮游生物、水生植物、底栖动物、鱼类等种群结构、生物量及多样性开展调查并进行评估。对重点河流、湖库进行水生态监测。

2022

2025

0.09

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31

水环境污染治理

福泉市

福泉市龙昌镇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规模2000立方米,及配套管网。

2023

2024

0.3705

福泉市人民政府、州水务局

政府投资

132

水环境污染治理

福泉市

福泉市牛场镇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规模3000立方米,及配套管网。

2023

2024

0.4943

福泉市人民政府、州水务局

政府投资

133

水环境污染治理

福泉市

福泉市浪波河流域磷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新修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水池

2022

2025

0.3

福泉市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投资

134

水环境污染治理

福泉市、瓮安县

黔南州瓮安县、福泉市三个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净化项目

新建污水厂尾水提质净化工程总规模27000立方米/天,建设人工湿地总面积54000平方米。其中:(1)瓮安县三期污水处理厂尾水提质净化规模20000立方米/天、建设人工湿地40000立方米;(2)福泉市马场坪206污水处理厂及石板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提质净化规模7000立方米/天、建设人工湿地14000平方米。在尾水达标的基础上通过新建人工湿地,进一步消减污水厂尾水入河COD、BOD5、总氮、氨氮、总磷等指标,使尾水主控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主控指标指COD、BOD5、氨氮、总磷),巩固瓮安县天文省控断面及下游沿江渡国控断面水质、福泉市吴家桥市控断面及下游凤山桥边国控断面水质。

2022

2025

0.6

福泉市人民政府、瓮安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投资

135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福泉市

瓮福集团硫酸装置精矿浆深度脱硫工业化项目-A

针对园区硫酸装置新建1套32万方气量硫酸装置尾气磷精矿浆脱硫洗涤塔、湿式电除雾器及配套设施

2020

2025

0.25

瓮福集团

社会投资

136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福泉市

福泉电厂原煤堆场扬尘防治工程-A

对电厂煤场网架封闭抑尘改造

2021

2022

0.089

福泉电厂

社会投资

137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福泉市

福泉电厂电厂供热改造项目-A

对磷石膏产业园等周边企业提供蒸汽供热,减少废气排放

2022

2023

0.73

福泉电厂

社会投资

138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荔波县

荔波县应对气候变化省级专项资金项目-A

玉屏街道办事处、朝阳镇、瑶山乡、小七孔镇、甲良镇、茂兰镇、佳荣镇、黎明关乡应对气候变化示范工程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共8个

2022

2025

0.1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139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三都县

三都县应对气候变化省级专项资金项目-A

普安镇、大河镇、周覃镇、中和镇、都江镇、九阡镇、三合街道、凤羽街道应对气候变化示范工程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共8个

2021

2023

0.045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

政府投资

140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惠水县

惠水县濛江街道低碳示范点建设项目

完成濛江街道山河村、民河村太阳能路灯安装

2022

2023

0.003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

政府投资

141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黔南州

黔南州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综合监管-A

在中心城市都匀市建设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11套、安装扬尘监测设施19套,大气环境综合监管平台1套,分析污染物排放趋势等,对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行精细化管理。

2023

2023

0.0341

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

政府投资

142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独山县

独山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A

新建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年处置医疗废物能力600吨,面积约3000平方米

2021

2023

0.06

独山县卫健局

政府投资

143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独山县

独山县基长镇难寨铁矿尾矿库治理工程-A

对独山县难寨铁矿厂开采区及废弃库区进行治理

2021

2023

0.04

独山县应急局

政府投资

144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独山县

独山县历史遗留废弃锑矿矿渣污染综合整治项目-A

对独山县遗留锑矿废渣进行原位修复治理

2021

2021

0.021

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投资

145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独山县

独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A

垃圾转运站设备升级更换、收运设施维修更新

2022

2025

0.5

州住建局、独山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46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福泉市

福泉市贵信黄磷厂场地修复工程-A

开展治理复合污染场地(包含拆除、场地硬化、厂房及烟囱拆除等)、处理污水池底泥、修复污染土壤、处理固废、场地平整等

2023

2025

0.2

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47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福泉市

贵州省福泉磷肥厂原址场地修复-A

对贵州省福泉磷肥厂原址场地进行修复整治

2023

2025

0.19

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48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福泉市

福泉市原隆泉磷酸盐有限公司场地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A

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约 154 个、 固体废弃物样品 4 个、废水样品 1 个、地下水样品 4 个。并评估地块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及损害的性质和程度大小。

2021

2022

0.00042

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49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福泉市

贵州省福泉市化肥厂原址场地修复工程 -A

对贵州省福泉市化肥厂原址场地修复

2021

2022

0.07

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50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福泉市

贵州省福泉经济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A

通过对福泉经济开发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掌控化工园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强化污染源头防治,推动建立全国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

2022

2025

0.0342

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51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贵定县

贵定县生活垃圾处置一体化项目-A

第一期:改建贵定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继续建设垃圾转运站20个,补充站点不足,20吨/个;改建贵定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扩增至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地沟油10吨,实现贵定县和龙里县两县共用处置设施需求;新建贵定县可回收垃圾分拣和有害垃圾存储中心,占地面积50亩,可存储可回收垃圾1500吨,有害垃圾500吨;采购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必须的前段收运设施设备,机扫车2台、高压冲洗车2台、洒水车2台、登高作业车1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300套、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5台、餐厨垃圾收运车3台、餐厨垃圾收运专用桶200个、有害垃圾运输车1台、分类果皮箱300个、勾臂车12台、拖拉机5台、勾臂式垃圾箱300个、垃圾转运斗10个。第二期:新建乡村可腐垃圾存储分解有机肥存储站20个,可存储处置可腐垃圾500吨/个;采购农村生活垃圾“两分”式户用收集箱50000个,收运车100台;乡镇新建牤虫养殖式餐厨垃圾处置中心6个

2022

2025

1.98

贵定县综合执法局

政府投资

152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贵定县

贵定县垃圾存储中心及收运系统配套改造建设项目-A

新建贵定县生活垃圾分拣、有害垃圾存储、可回收垃圾存储中心,占地120亩,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设计分拣量200吨/日、存储可回收垃圾200吨、有害垃圾10吨。新建昌明社区转运站、猴场堡社区转运站、岩下社区转运站、旧治社区转运站、云雾窑上转运站、新巴转运站等6个垃圾转运站;改造9个地埋式转运站

2022

2023

0.8

贵定县综合执法局

政府投资

153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贵定县

贵定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一期)-A

新建焚烧设施设备,占地20亩含厂房,回转炉,配套相应环保设施。新建垃圾存储池20000立方米,按每日300吨垃圾存储1个月用量

2024

2025

0.8

贵定县综合执法局

政府投资

154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贵定县

贵定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二期)-B

新建在线计量监测系统、收转运调度系统、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并融合为贵定县生活垃圾无害处理平台

2025

2026

1.5

贵定县综合执法局

政府投资

155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贵定县

贵定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处置产业(工业)园区-A

发挥水泥窑装备和产业优势,加大固体废弃物的使用和处置,实现工业固废、污染土壤、建筑垃圾、医疗固废的综合处置能力,创建“无废城市”试点示范项目,技术成熟

2022

2024

1.2

贵定县工信局

社会投资

156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贵定县

贵定县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建设项目-B

项目预计投资2000万元,项目建设废旧物资回收中心,占地10000平方米,建设拆解车间、各类分类库房及办公用房

2023

2025

0.3

贵定县工信局

社会投资

157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贵定县

贵定县昆山昆化贵定化工厂含钡危险物处置项目-A

针对原中国人民解放军3326工厂企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化学危险废物钡渣进行清运和处置,区域面积为18000平方米,清运和处理废渣量约为90000立方米(约144000吨),并对区域土壤生态环境开展修复治理

2021

2022

0.4

贵定县盘江镇人民政府

社会投资

158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荔波县

荔波县工矿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A

结合荔波县历史遗留工矿区水文地质状况,开展样品采集、监测分析等工作;对荔波县历史遗留工矿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地下水污染现状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完成荔波县历史遗留工矿区地下水基础环境信息系统;完成荔波县历史遗留工矿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报告的编写

2022

2023

0.05

荔波县人民政府、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159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荔波县

荔波县工矿区地下水环境治理-A

按照荔波县工矿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开展治理工作

2022

2023

1

荔波县人民政府、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160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荔波县

荔波县小七孔镇绿林村土壤安全利用与治理-A

针对荔波县绿林村的管辖范围内严格管控类地(85.5 亩)提出种植结构调整的措施、安全利用类地块(434.2 亩)采用综合类安全利用技术、优先保护类地块(533.4 亩)采用综合类安全利用技术

2021

2023

0.0286

荔波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投资

161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荔波县

荔波县茂兰煤矿片区、尧农煤矿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A

对茂兰煤矿片区和甲良镇尧农煤矿进行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共采集土壤和固体废弃物样品542个、地表水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42个

2021

2022

0.02

荔波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投资

162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龙里县

固体废物治理-A

3000万元;设计规模为日收运生活垃圾280吨,其中:醒狮镇40吨/日、谷脚镇40吨/日、洗马镇60吨/日、湾滩河镇60吨/日、龙山镇40吨/日、冠山街道办事处40吨/日;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14座,配置垃圾车34量,配置其他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等

2021

2025

0.3

龙里县住建局

政府投资

163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罗甸县

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A

项目建设规模为700吨/天,项目服务范围为罗甸县、惠水县、长顺县辖区所有乡镇以及平塘县(大塘镇、通州镇、克度镇、塘边镇)四镇

2021

2022

3.1006

罗甸县住建局

社会投资

164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罗甸县

罗甸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A

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一座,占地100亩,处理建筑垃圾50万吨/年,同时生产25万吨再生骨料,10万吨预拌砂浆,2万吨水泥掺合料,10万方砌块,10万方墙板

2023

2025

1

罗甸县住建局

社会投资

165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罗甸县

罗甸县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设施一体化项目-A

购置分类垃圾桶、转运车

2023

2025

0.5

州住建局、罗甸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66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黔南州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程-A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行业企业建设用地环境质量调查任务;分在产企业、关闭企业和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按照地块规划用途分类开展相关项目的修复治理和风险管控项目.

2021

2025

0.3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投资

167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三都县

三都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A

建设生活垃圾一体化设施,含征地、厂房建设。规划设计等前期费用,分拣设备采购,终端处理设备、转运车辆采购等,项目覆盖全县六镇二街道

2022

2023

1.5

三都县住建局

政府投资

168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三都县

三都县重金属污染地块调查评估项目-A

对淘汰关停涉重企业场地及采冶废渣堆场周边耕地展开调查,确定污染地块污染物类型、污染物浓度、污染物空间分布、污染边界,并对污染地块的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及治理修复方案

2022

2024

0.1

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

政府投资

169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三都县

三都县都江镇坝街乡五坳坡和小脑遗留锑矿废渣污染综合整治工程-A

采取矿渣堆表面平整、修筑挡渣墙、墙下截水沟、监测池;修建截洪沟;覆土绿化等方式治理锑矿废渣。

2022

2022

0.021

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投资

170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瓮安县

长江流域贵州主要干流(赤水河乌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B

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土壤污染治理

2023

2025

0.242283

瓮安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投资

171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瓮安县

瓮安县雍阳河流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A

通过对雍阳河流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掌控流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强化污染源头防治。

2022

2022

0.05

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72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瓮安县

贵州省瓮安经济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A

通过对瓮安经济开发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掌控化工园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强化污染源头防治,推动建立全国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

2022

2025

0.0176

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73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长顺县

长顺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工程-A

完成长顺县辖区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调查,通过对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及试剂改良,降低治理区域内食用农产品可食用部位中目标污染物含量

2021

2025

1

长顺县人民政府、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政府投资

174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长顺县

长顺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修复治理-A

完成长顺县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或高关注地块污染成因调查,及完成污染地块修复治理

2023

2025

1

长顺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政府投资

175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都匀市

都匀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工程项目-A

开展30户自然村寨前端保洁生活垃圾收运试点设施建设,投放密封式垃圾箱、配置生活垃圾收运车辆。

2022

2025

0.5

州住建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76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福泉市

瓮福磷石膏资源化分解制30万吨/年硫酸联产40万吨/年水泥循环经济项目-B

年消纳磷石膏(干基)70万吨,生产硫酸30万吨、联产水泥40万吨。建设约44212平方米厂房,其他配套设施。

2022

2023

6.5108

瓮福集团

社会投资

177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福泉市

瓮福磷矿选矿厂尾矿综合整改项目-A

实施英坪尾矿充填治理采空区生态修复,大信、磨坊充填站项目,a层尾矿复配团球矿装置扩能技改项目。

2021

2023

2.57

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78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福泉市

福泉市生活垃圾收集分类项目-A

开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新建生活垃圾分类暂存中心。

2021

2025

1.7

州住建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79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福泉市

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A

日处理300吨生活垃圾,配套6MW汽轮发电机组

2020

2021

1.6

福泉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投资

180

土壤环境治理与固废污染防治

黔南州

贵州省黔南州重点“双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二期)

开展全州12县市区重点“双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调查和评估工作重点以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大型化工企业和矿山开采区为主。

2022

2022

0.1035

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投资

181

声环境质量保障

黔南州

黔南州声环境自动监测项目-A

对中心城市主要区域建设噪声自动监测点,随时能够显示噪声监测数据

2022

2025

0.03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投资

182

农村环境改善

黔南州

黔南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污水)-A

每年完成36个以上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22

2025

2.0

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83

农村环境改善

都匀市

都匀市匀东镇附城村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A

完成1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2

2023

0.02

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84

农村环境改善

独山县

独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A

梯次推进独山县8镇1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各行政村自然村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2021

2025

5.5

独山县人民政府、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独山分局

政府投资

185

农村环境改善

福泉市

福泉市重安江流域后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A

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涉及1个街道办事处,1个乡镇,共计4个村1456户,共5279人,污水处理规模218立方米/天,主体污水处理工艺选取人工湿地工艺

2022

2025

0.09

福泉市水务局

政府投资

186

农村环境改善

福泉市

陆坪镇福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A

建设污水管网9.119公里,人工湿地式污水处理站13座,新建45.41平方米公厕2个。

2021

2022

0.0496

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87

农村环境改善

贵定县

贵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A

采取分散式、无动力人工湿地等工艺,开展贵定县5个镇2个街道中15个行政村110个自然寨生活污水治理

2021

2025

0.7

贵定县人民政府、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贵定分局

政府投资

188

农村环境改善

贵定县

贵定县1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A

完成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2

2024

0.2

州生态环境局、贵定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89

农村环境改善

惠水县

惠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A

因地制宜,以分散式为主对2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2025

2025

1.5

惠水县

政府投资

190

农村环境改善

惠水县

惠水县摆金镇关山村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A

完成1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2

2022

0.02

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91

农村环境改善

荔波县

荔波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A

荔波县樟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荔波县甲良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污水处理工程

2022

2025

3.9068

荔波县人民政府、荔波县城投公司、荔波县水务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192

农村环境改善

龙里县

龙里县翠微村杉木寨、金批村长林寨、五新村格老湾、大岩村山坡大寨、高堡村外毛堡、团结村坝卡组、凤凰村花田、小谷朗、平坡村大朗寨、谷冰村何家寨等村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A

完成10个村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1

2022

0.066

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93

农村环境改善

龙里县

龙里县洗马镇落掌村、台上村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A

完成2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1

2022

0.02

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194

农村环境改善

罗甸县

罗甸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A

新建人工湿地,处理总规模为270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收集管网315公里

2021

2025

0.9

罗甸县人民政府、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

政府投资

195

农村环境改善

罗甸县

罗甸畜禽粪污治理工程-A

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其中粪污收集池6000立方米,干粪贮存室6500平方米

2023

2025

0.05

农业农村局

政府投资

196

农村环境改善

罗甸县

罗甸县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A

实施“三改”(改厕15000户,改厨10000户,改圈5000户)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收集(管网1500公里)和集中处理设施(500个);进一步加宽串寨串户路150万平方米;新建垃圾池1000个,垃圾箱15000个

2023

2025

3

罗甸县住建局

政府投资

197

农村环境改善

平塘县

平塘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A

修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系统,距离城镇1-2公里左右可实现重力自流的村寨,采用敷设管网就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较困难,相邻村寨距离在0.6-1公里左右范围、居住较密集、具备污水重力流集中的相邻多个村寨,采用多村寨敷设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站联合集中处理,处理工艺主要采用A/O+人工湿地;A/O;人工湿地等方式。对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较困难、相邻村寨距离1公里以上、居民分布不具备与相邻村寨重力自流联合集中处理的村寨,采用单独建设污水处理站分散处理,处理工艺主要采用厌氧池+人工湿地、厌氧池+生态渠、净化槽等方式

2022

2025

1.09

平塘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

政府投资

198

农村环境改善

三都县

三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A

污水管网516.69公里,污水处理规模3600吨/日,人工湿地0.0216平方公里,护栏38.64公里

2021

2023

1.5

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

政府投资

199

农村环境改善

三都县

三都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B

建设两个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片区(周覃镇示范片区、大河镇示范片区),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包括39个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1处区域粪污处理中心建设,4900亩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2个村庄径流污染治理工程等)

2022

2024

0.95

三都县农业农村局

政府投资

200

农村环境改善

瓮安县

瓮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A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023

2025

0.3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

政府投资

201

农村环境改善

长顺县

长顺县广顺镇四寨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A

完成1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2

2023

0.05

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202

农村环境改善

长顺县

长顺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A

重点选择支持205个中小养殖场(户)开展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升级、完善,按照填平补齐、先建后补的原则,重点建设黑膜沼气池、粪污存储池、雨污分流、干粪棚及节水饮水设备等环保设施。支持由招投标中标社会化服务企业或公司建设长顺县2个区域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重点开展厌氧消化沼气生产线和有机肥加工生产线建设,配套相关设施装备。

2022

2024

0.6

州农业农村局、长顺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203

农村环境改善

独山县

独山县秀峰村等10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A

完成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1

2022

0.05

州生态环境局、独山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204

农村环境改善

长顺县

长顺县长寨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完成长顺县长寨街道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2023

2025

1

长顺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政府投资

205

农村环境改善

长顺县

长顺县广顺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完成长顺县广顺镇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2022

2025

1.2

长顺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政府投资

206

农村环境改善

长顺县

长顺县白云山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完成长顺县白云山镇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2022

2025

0.8

长顺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政府投资

207

农村环境改善

长顺县

长顺县摆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完成长顺县摆所镇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2023

2025

0.8

长顺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政府投资

208

农村环境改善

长顺县

长顺县鼓扬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完成长顺县鼓扬镇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2023

2025

0.8

长顺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政府投资

209

农村环境改善

长顺县

长顺县代化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完成长顺县代化镇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2023

2025

0.6

长顺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政府投资

210

农村环境改善

长顺县

长顺县敦操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完成长顺县敦操乡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2024

2025

0.5

长顺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政府投资

211

农村环境改善

长顺县

长顺县广顺镇核子村等村寨生活污水处理工程-A

完成广顺镇核子村、石板村、来远村,白云山镇中院村、鼠场社区、改尧社区,长寨街道种获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2

2023

0.07

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县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212

农村环境改善

都匀市

都匀市马尾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完成马尾村村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2

2023

0.02

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

213

农村环境改善

惠水县

黔南州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试点(一期)(惠水县山河村)

完成惠水县山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2

2023

0.02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

政府投资

214

农村环境改善

惠水县

惠水县大龙村、上田村、渔湾村、青河村农村污水整治项目

完成4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1

2022

0.009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

政府投资

215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独山县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A

配置执法取证设备及车辆

2022

2025

0.1

独山县人民政府、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独山分局

政府投资

216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独山县

独山县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A

强化独山县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

2022

2022

0.3

独山县人民政府、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独山分局

政府投资

217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独山县

独山县生态文明智能化监测平台建设项目-A

大气、水、土壤、农村、危废等生态环境智能监测预警前端数据采集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

2022

2025

0.4

独山县人民政府、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独山分局

政府投资

218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贵定县

贵定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B

强化提升县级贵定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配置执法取证设备、车辆、快速监测设备等

2023

2025

0.1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贵定分局

政府投资

219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贵定县

贵定县“智慧生态”监管平台建设项目-B

集排污口监控、水源地监控、重点工业企业监控为一体,建设监控、预警预报智能化平台,加强监管能力

2023

2025

0.1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贵定分局

政府投资

220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荔波县

荔波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A

建设王蒙、何家寨、新荣甸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3套,包括站房及设备配置等

2022

2025

0.045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221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荔波县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A

配置执法取证设备及车辆

2022

2025

0.05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222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荔波县

荔波县大气网格化综合监管-A

荔波县大气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设

2022

2025

0.08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223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荔波县

荔波县县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建设-A

集排污口监控、水源地监控、重点工业企业监控为一体,建设监控、预警预报智能化平台,加强监管能力

2022

2025

0.1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

政府投资

224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黔南州

数字环保信息化- A

开展医疗废物条码跟踪管理信息化能力建设、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工况监测能力建设

2022

2024

0.3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投资

225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黔南州

黔南州“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建设-A

集排污口监控、水源地监控、重点工业企业监控为一体,建设监控、预警预报智能化平台,加强监管能力

2022

2025

0.1

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投资

226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黔南州

黔南州都柳江流域锑矿地下水环境监管项目-A

开展都柳江流域独山县、三都县境内锑矿涌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水质监测(3年)。

2022

2024

0.01

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投资

227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三都县

三都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A

三都县交梨河、潘家湾、来术河等重要河流跨州或跨县入境断面按国家标准建设3套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包括站房及设备配置等

2022

2024

0.2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

政府投资

228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三都县

三都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转站建设项目-A

总投资280万元,其中设备100万元,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项目目标为满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85%

2022

2023

0.1

三都县卫健局

政府投资

229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三都县

三都县都柳江流域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工程-A

在坝辉河、坝街河新建地表水自动监测站2处

2022

2023

0.16

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

政府投资

230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三都县

三都县智慧城市调度指挥及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A

项目用地面积10亩,建筑占地432平方米,建筑面积2592平方米。新建设4个扩展系统(占道经营监控、环卫监控、渣土车监控、智能灯杆),1个机房配套系统及18个基础子系统。其中,占道经营及环卫监控点位193个,渣土车监控卡口10个,智能灯杆系统约5000根杆体、79个配电箱改智能化、智能垃圾桶1000个,新建执法办案中心(含“一站式”服务大厅、指挥调度室及相关配套用房);新建机房配套系统(含设备室、电力室、休息室、安防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市民服务中心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2022

2023

1

三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府投资

231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长顺县

环境监测能力-A

配置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具备噪声和振动6项、配备挥发酚振荡器、石油萃取仪、高锰酸盐指数600型智能机器人分析系统和化学需氧量机器人、采样车、车载冰箱、无人机、照相机、紫外测油仪、细菌封口机等设备)、

2023

2025

0.08

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政府投资

232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长顺县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A

配置环境监察设备(执法执勤专用车、移动执法包、移动执法终端、现场执法记录仪、个人防护包、测距仪、流量计、采样设备、无人机、数码照相机、快检试剂包等)

2023

2025

0.1

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政府投资

233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长顺县

杜鹃湖及板丛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及打朝省控断面、黄花寨水库坝堤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A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按国家标准各建设2套,共计4套(处、点),包括站房、设备设施配置、配电、土地等

2024

2023

0.15

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政府投资

合计







1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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