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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黔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3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进一步规范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人社局、州教育局联合起草了黔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时间:202448日—412日。

征求方式: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意见建议后提交

附件:《黔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黔南州教育局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4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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