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育局,州机关幼儿园:
根据《黔南州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州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 年12月,州教育局组织评估专家组对都匀市第六幼儿园、都匀市青云湖幼儿园、荔波县朝阳幼儿园等26所幼儿园进行了州级示范幼儿园创建过程性指导和评估工作。按照《黔南州示范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办法(试行)》及《黔南州示范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细则》,专家组对参评幼儿园进行了诊断和全面评估。结合专家组意见,经州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估结果
(一)第二次评估结果(26所)
都匀市第六幼儿园、都匀市青云湖幼儿园、荔波县朝阳幼儿园、荔波县甲良幼儿园、独山县尧梭幼儿园、龙里县哪嗙幼儿园、龙里县阳光幼儿、惠水县第七幼儿园、惠水县好花红幼儿园、长顺县广顺镇中心幼儿园、福泉市第四幼儿园、福泉仙桥幼儿园、福泉市陆坪幼儿园、福泉市牛场镇第三幼儿园、惠水县三都幼儿园、平塘县克度第三幼儿园、平塘县塘边第二幼儿园、惠水县第四幼儿园、平塘县第二幼儿园、瓮安县玉山镇幼儿园、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六幼儿园、罗甸县沫阳镇中心幼儿园、罗甸县第二幼儿园、瓮安县珠藏镇幼儿园、福泉市凤山幼儿园、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周覃幼儿园评为州级示范幼儿园。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教育局要指导各幼儿园根据评估意见(见附件2),认真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各幼儿园整改到位。
(二)评为州级示范园的都匀市第六幼儿园、都匀市青云湖幼儿园等26所幼儿园,从2024年3月春季学期开始执行州级示范园收费标准收取教育费、保育费等费用。州级示范幼儿园牌匾由州教育局统一制作颁发。
(三)各县(市)充分发挥县级统筹指导职能,做好2024年上半年州级示范幼儿园申创工作,督促2024年上半年申创州级示范幼儿园的园所做好各项自查整改工作,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县域学前教学城乡一体化发展。
黔南州教育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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