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化
  • 长者服务
  • 个人中心
黔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属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25年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确保全州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愉快和有意义的寒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校历安排。各县(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统一校历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放假、开学。2025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小、中、大班)均为2月17日开学;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均为2月17日开学,9年级为2月5日开学;高中阶段,高一、高二年级为2月17日开学,高三年级2月5日开学。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推迟学生放假时间或要求学生提前返校。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后开学、放假时间的,须经县(市)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同意,报州教育局审查备案后,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二、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各中小学校要持续推进“双减”工作,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每天书面作业应少于在校上课期间的作业规定量,增强作业的针对性、有效性,避免机械性、重复性作业,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特别是要强化落实省、州关于加强科学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适当布置科学探究、动手实践类的作业,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加强对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过程监测和指导,避免开学前学生突击性地完成作业。

三、切实应对极端天气。各县(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应对极端天气的主动性、预判性和前瞻性,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切实做好低温凝冻等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假期间对校园内各类管线、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有效的防寒防冻预防措施,确保校园财产安全。要及时发布有关通知或提示,重点提醒学生注意防范低温凝冻等极端天气。

四、严密落实安全教育。各县(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扎实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学生安全工作。要充分利用“1530”安全教育机制,于寒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覆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一氧化碳中毒、防侵害、心理健康、法治教育的综合安全教育,在寒假期间通过家校联系群、电话等方式提醒家长“四知一不”(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不要随意放置车辆钥匙,任孩子骑行)。深入开展“护苗行动”,各县(市)教育局在落实好重点关注对象信息推送,做好关爱衔接的同时,针对心理情绪不稳定重点学生对象,要主动汇总属地关爱帮扶包保措施。

五、用心做好家校沟通。各县(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寒假前,认真完成校家社协同育人县级、校级培训,加强对学习过程和培训效果督促管理,确保培训质量。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全覆盖的家访活动,学校要制定“一校一案”,通过电话、微信交流或走访等形式,有效沟通学生在校和居家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等情况,引导家长督促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适当的户外活动,监督学生按时作息,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额外给学生添加书面作业、不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等给学生增加课业负担。对心理情绪不稳定等重点学生对象,学校校长要亲自开展家访工作。要重点关注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寒假期间生活情况,及时给予关爱和支持,及时化解辍学风险。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市)要持续落实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有关要求,全面检查学校在寒假期间是否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等情况。检查中小学教师是否存在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为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信息等情况。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有偿补课行为。对出现违规补课,不按规定时间放假、开学等情况的,州教育局将严肃处理并在全州通报。

各县(市)、州属有关学校在落实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会同属地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相关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黄运波 18608548198

州教育局安全稳定科,刘  飞18808541110

黔南州教育局

2025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