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州内高校、科研院所: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对9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现转发给你们学习。
大家要引以为戒,严守科研诚信底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以及《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黔科通〔2024〕19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坚决杜绝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发生。
特此通知
黔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对9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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