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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民宗局关于转发《省民宗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民宗委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民宗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近日,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贵州省民宗委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具体涉及我州罗甸、三都、都匀、荔波、平塘、长顺、惠水、独山等县(市详见附件2、3,经局领导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相关工作情况,请每月17日前上报州民宗局经济建设科。



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3月21日

各市(州)民宗委(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贵州省民宗委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贵州省民宗委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 工作的实施方案

     3.2020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创建名单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

 

贵州省民宗委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

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黔党发〔2020〕12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意见》(黔党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原则,深化运用“五步工作法”,不断提升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水平,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拓展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四帮”服务体系,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就业创业保障更加有力,公共服务更加优化,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更加深入,社区治理更加有效,促进少数民族搬迁群众真正融入社区,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显著增强,共居共学共乐共事共建氛围更加浓厚。

三、主要任务

(一)瞄准“一个目标”,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党建更加完善。

    各级民宗部门要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省民宗委机关党委要引导委系统各党支部,与“9+3”挂牌督战县(区)12个省级易地扶贫搬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党支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通过与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党组织共同过组织生活会、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2020年省、市、县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创建,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党组织提升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牵头单位:机关党办;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市(州)民宗委(局)】

    (二)推进“两个计划”,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创业就业保障更加有力。

    1.实施“双培”行动计划。在有“双培”行动计划和任务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把基本解决汉语言障碍作为长远战略目标,将“小手牵大手”等后期辅助措施纳入工作要求,逐步解决少数民族搬迁群众的汉语言障碍问题。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实际情况,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和群众意愿,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牵头单位:民语办、古籍办;责任单位:各市(州)民宗委(局)】

    2.实施民族产业发展计划。指导有民贸企业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用好用足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扶持社区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壮大。选择具备产业发展潜力的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社区发展民族文化特色产业,积极搭建产品宣传平台,对条件成熟的纳入“黔系列”品牌打造并进行宣传推广,命名挂牌一批传统手工艺传习所。【牵头单位:经发处;责任单位:文宣处,各市(州)民宗委(局)】

(三)探索建立“三个机制”,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化。

    1.探索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互通,精准摸排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少数民族人口生产生活、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等基本情况,把少数民族人口就学、就医、就业等纳入台账管理,补齐服务短板;支持铜仁市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牵头单位:政法处;责任单位:各市(州)民宗委(局)】

    2.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窗口服务机制。制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手册,依托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服务窗口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窗口,提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牵头单位:政法处;责任单位:各市(州)民宗委(局)】

    3.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沟通协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分类信息库,实现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牵头单位:政法处;责任单位:各市(州)民宗委(局)】

(四)推进“四个建设”,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文化保护传承更加深入。

    1.推进民族文化阵地建设。统筹利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已规划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打造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和社区民族文化活动室(乡愁馆)等,配置相关设施设备,为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和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创造有利条件。【牵头单位:文宣处;责任单位:民族文化宫,各市(州)民宗委(局)】

    2.推进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组建民族文体娱乐人才队伍,定期开展民族文体活动,加大民族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少数民族手工艺人才培训,推进社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搬迁社区文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文宣处;责任单位:人事处、民族研究院、文化宫,各市(州)民宗委(局)】

    3.推进民族文化活动内容建设。鼓励少数民族占比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群众规范自办民族节庆活动,促进各民族之间文化交流互鉴;支持有条件的搬迁社区以民族传统歌舞、体育、手工艺等为主要内容,结合体育、美术、音乐、兴趣班、大课间等课程,开展民族文化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丰富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文化内涵。【牵头单位:文宣处;责任单位:民族文化宫、歌舞团,各市(州)民宗委(局)】 

    4.推进中华文化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依托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文化服务设施,深入社区多方位、多角度宣传中华文化,加大对法律法规、民族政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等宣传力度,构建搬迁社区层次丰富、内容丰满的文化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增强搬迁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牵头单位:文宣处;责任单位:政法处、民族报社、电子政务中心,各市(州)民宗委(局)】 

(五)开展“五个活动”,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更加有效。

    1.开展“我们的节日”演出活动。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和少数民族特色节日等时间节点,走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组织开展“感恩奋进·和谐家园”脱贫攻坚慰问演出等文化活动,引导各族群众以“决战贫困、建我家园”的战斗激情感恩党中央、感恩总书记,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主战场中去。【牵头单位:民族歌舞团;责任单位:各市(州)民宗委(局)】

    2.开展“决胜小康、奋斗有我”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形成居民公约,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搬迁群众中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利用民族报社、民族新闻网等媒体宣传其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先进事迹,激发搬迁群众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热情。【牵头单位:文宣处;责任单位:民语办、民族报社、经发处、电子政务中心,各市(州)民宗委(局)】

    3.开展“送温暖上门”暖心活动。以工作“大调研”为抓手,在全省民宗部门深入开展走访少数民族群众活动,对生活有困难的少数民族搬迁家庭,主动上门了解实际情况并宣传有关政策,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综合施策帮助解决少数民族搬迁群众实际困难。【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市(州)民宗委(局)】

    4.开展“守望相助”邻里活动。挖掘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各族群众互帮互助、互敬互爱的好人好事和融入城镇生活的典型案例,通过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增强少数民族搬迁群众归宿感。加强少数民族搬迁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处置搬迁社区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促进搬迁社区群众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牵头单位:政法处;责任单位:民族报社、电子政务中心,各市(州)民宗委(局)】

    5.开展“学懂守用”法律服务活动。紧密结合“平安贵州”建设,编印发放法治宣传手册,深入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宣传扫黑除恶、风险防控化解、社区治理现代化、维护民族团结和谐及政策法规等;协调各级司法部门力量,针对少数民族搬迁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主动上门服务;发挥网格员在搬迁社区民族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服务群众,及时反馈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宗教以及其他方面的信息。【牵头单位:政法处;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市(州)民宗委(局)】

    四、实施时间及步骤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

第一季度:3月1日至3月31日。省民宗委各责任处室(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根据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围绕主要工作任务,制定方案明确目标,拉出作战图工期表;确定省、市(州)、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创建名单。

第二季度: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省民宗委适时确定1-2个示范社区召开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示范现场会;省民宗委各责任处室(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要主动作为,结合挂牌督战要求,围绕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五个体系”建设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典型事迹。

第三季度: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各市(州)、县(市、区)对标民族工作示范社区,以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创建为抓手,联合省民宗委各责任处室(单位)开展走访慰问、文艺演出、民族文化进社区等活动,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少数民族劳动力实用技能培训等工作。

第四季度: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法治宣传等,对照工作目标收集各责任处室(单位)、市(州)、县(市、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自查报告,制定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交叉互评互学,全面总结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做法并在全省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民宗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负责统筹调度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各地逐级成立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

(二)整合资金投入。省民宗委各责任处室(单位)要把资源和力量集中到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上来,加大资源整合和人员调配力度。各市(州)、县(市、区)要将少数民族扶持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民族产业扶持等领域,特别要向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创建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民族产业发展。

(三)实施示范带动。各市(州)、县(市、区)要以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创建为重点,采取分级负责、协作实施、共同推进的方式,切实抓好全年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创建,努力把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打造成少数民族群众“搬得出、稳得住、留得下、能致富”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

(四)强化定期调度。每月18日前,省民宗委各责任处室(单位)、各市(州)将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开展情况,各市(州)将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创建情况,报送至省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郭孝义,电话,0851-86834340,17885068190;夏旺,电话:0851-86820602,18216561948,邮箱:519394173@qq.com)。

(五)加强督促检查。省民宗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市(州)、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根据督促检查情况每季度进行排名。


附件2

 

2020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创建名单

一、省级示范创建社区

序号

所在市(州)县(区)

社区名称

备注

1

黔东南州

从江县

贯洞镇广龙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2

榕江县

车民街道卧龙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3

黔西南州

晴隆县

三宝街道新塘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4

望谟县

蟠桃街道蟠桃园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5

六盘水市

水城县

玉舍镇阿娄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6

安顺市

紫云县

云岭街道城东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7

铜仁市

沿河自治县

和平街道联桥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8

毕节市

威宁自治县

五里岗街道阳光馨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9

七星关区

柏杨林街道幸福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10

织金县

惠民街道惠泽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11

纳雍县

珙桐街道白水河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12

赫章县

汉阳街道银田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二、市(州)级示范创建社区

序号

所在市(州)县(区)

社区名称

备注

1

黔东南州

三穗县

武笔街道彩虹社区


2

雷山县

龙头街道城南社区


3

黔南州

罗甸县

斛兴街道学府家园


4

三都县

凤羽街道城南社区


5

都匀市

沙包堡街道谢官冲社区金恒星移民小区


6

黔西南州

晴隆县

腾龙岭街道温水井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7

望谟县

蟠桃街道平郎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8

贵阳市

清镇市

站街镇枫渔小区


9

遵义市

务川自治县

大坪街道敬贤社区


10

道真自治县

上坝乡八一社区


11

六盘水市

六枝特区

落别乡落别居委会(落别乡安置点)


12

水城县

陡箐镇东关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13

钟山区

金盆乡天生桥村(天生桥村安置点)

“9+3”挂牌督战县(区)

14

安顺市

镇宁县

环翠街道景宁小区


15

关岭县

百合街道同心社区


16

铜仁市

江口县

凯德街道梵瑞社区


17

大龙开发区

麻音塘街道龙江新区


18

毕节市

威宁自治县

哲觉镇论河村安置点

“9+3”挂牌督战县(区)

三、县(市、区)级示范创建社区

序号

所在市(州)县(区)

社区名称

备注

1

黔东南州

凯里市

开环街道上马石社区


2

麻江县

金竹镇官井湖社区


3

黔南州

荔波县

玉屏街道兴旺社区


4

平塘县

金盆街道新兴社区


5

长顺县

长寨街道顺兴社区


6

惠水县

明田街道新民社区


7

独山县

百泉镇望城社区


8

黔西南州

晴隆县

三宝街道新露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9

望谟县

蟠桃街道亚鲁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10

贵阳市

修文县

龙场镇新寨小区


11

遵义市

正安县

瑞濠街道瑞新居委会


12

桐梓县

燎原镇蟠龙社区


13

新蒲新区

新中街道松原社区


14

凤冈县

龙泉镇凤翔社区


15

六盘水市

钟山区

月照街道幸福里社区


16

水城县

龙场乡茶园社区

“9+3”挂牌督战县(区)

17

安顺市

平坝区

乐平镇同富社区


18

西秀区

新安街道彩虹社区


19

普定县

玉秀街道玉秀社区


20

铜仁市

万山区

丹都街道旺家社区


21

碧江区

灯塔街道矮屯社区


22

玉屏自治县

田坪镇新街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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