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依法保障和维护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黔南州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审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审计制度(试行)》)。为推进《审计制度(试行)》更加科学规范,符合黔南州工作实际。现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征集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6月22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一是信函。请将意见建议寄至黔南州都匀市匀东镇长秀路3号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邮政编码:558000);二是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614405972@qq.com电子邮箱。
附件:黔南州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审计制度(试行)wps.pdf
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杨仁杰;联系电话:0854-822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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