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渔业发展资金按照直达资金有关规定管理,系统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地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分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算,组织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生猪良种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对以良种猪精液进行配种的能繁母猪给予补贴,推动生猪人工授精技术,调动养殖企业和农户改良生猪品种积极性。国家级畜禽遗产资源保种场资金主要用于从江香猪、长顺绿壳蛋鸡和兴义矮脚鸡种质资源保护等相关支出。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资金主要用特色作物及食用菌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等相关支出。核心育种场资金主要用种猪生产性能测定等相关支出;渔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
四、按照《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以及《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有关规定,分配给脱贫县(包括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涉农资金可由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并按照县级制定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使用。对于纳入脱贫县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绩效目标对应的指标按被整合资金的额度相应调减,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任务完成情况。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21〕171号)要求,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各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县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生猪良种补贴、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核心育种场、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生猪良种补贴、国家级畜禽遗产资源保种场、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核心育种场、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核心育种场、渔业发展)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核心育种场、渔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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