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省药监局对2020年已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质量进行抽查情况通报,我州有一款已备案的化妆品存在第三类问题产品,具体为配方“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铵填报形式不正确”,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司《关于通报2020年度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质量抽查有关情况的函》(药监妆函【2020】148号)文件,配方填报规范问题,除《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明确了复配形式的复配原料,其他复配原料(如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等)待进一步明确复配形式后再规范填报要求,为此,我局高度重视,一是加强化妆品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培训;二是认真做好国非特化妆品备案的初审工作,在审核中严格把关,做到不懂多问、多请教;三是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局和上级有关化妆品的规定,待国家局待进一步明确复配形式后立即要求企业规范填报。
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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