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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普法工作成效,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中国普法”“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动静新闻”“黔南智慧司法”APP、“法宣在线”网站等一系列线上平台学法,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普法竞答活动、旁听庭审活动。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宣传设施,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的二十大报告、党内法规、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等,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依法依规履职。2023年,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学法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法6次、干部职工会学法7次、党支部会学法3次,全局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平台积极参加学法考勤和季度、年度学法考试,优秀率达100%,法宣在线学年考试平均分90.93,考勤考试平均学分95.46,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目的。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资金保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1.财政资金助力法治建设。2023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99万元,为全面依法治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仲裁等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司法救助资金334万元,并安排100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项目经费,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投入173万元用于支持黔南州12345热线系统运维和提质增效建设,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安排1360万元的人才发展资金,为法治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上述资金的有效利用,为推动法治建设进程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财政规范支持法治建设。一是规范罚缴收入管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涉企收费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强化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事业性收入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规定,对收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常态化更新。及时将省财政厅3次更新发布的收费目录清单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进一步增加行政透明度,促进了公众参与监督。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在适宜于调解且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效率。2023年,共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5起,其中4起通过调解得到了妥善解决,投诉人主动撤销了投诉。同时,将供应商违法失信行为按有关规定依法纳入《黔南州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和《黔南州州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违法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禁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23年,我局共受理5起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均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办理结束。

(三)始终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执法,增强行政执法权威性与可靠性

1.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黔南州财政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黔南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黔南州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持续推进财政政策、收支情况、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政府采购、权责清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我局通过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43条。

2.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工作。一是强化落实财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按“双随机、一公开”程序认真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随机抽取黔南州农业农村局、黔南州卫健局、黔南州交运集团开展检查,抽查内容及检查结果及时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增强行政职权透明度。二是扎实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排查清理工作。三是从严从实加强内部层级监督。通过修订完善1个基本制度、9个专项风险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四是加强行政监督和配合审计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管理等相关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整改。

3.扎实做好财政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等制度,及时向州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决算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并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利用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会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突出理论学习、思想教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听取学习情况汇报,并要求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从局办公费用中统筹安排法治建设经费,用于购买书籍、订阅报纸、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标牌等,努力创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法治文化传播,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二)强化制度保障,理清法治财政职责

根据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黔南州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黔南州财政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2023年黔南州财政局普法工作要点》《黔南州财政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并根据《中共黔南州委 黔南州人民政府印发〈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梳理我局工作要点,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将各项任务落实到责任科室,及时报送推进情况及印证资料。

(三)推动贯彻执行,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1.推动制度实施。一是完善法治人员配备。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目前,我局法制审核人员有3人,其中公职律师1名、专职审核人员1名、外部法律顾问1名,严格遵循议事决策规则和决策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权威性、可靠性,防控法律风险。二是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做好执法人员换证和注销工作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与培训,配备执法记录设备,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做到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财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根据《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局办公室为审查机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及法制工作人员为具体审查人员,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我局制定出台了《黔南州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2.压紧压实责任。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依据职能分工落实相关任务,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报送上年度述法报告,按时高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

(四)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监督检查。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重要报告内容中,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全局干部依法依规办事,维护法律法规权威。2023年,我局未发生干部职工违规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处理等情形。

2.主动汇报法治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规范报告形式和程序,及时向省财政厅、州委、州政府、州委依法治州办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宣传阵地相对薄弱。虽然达到法治宣传全覆盖,但是普法宣传载体和普法建设阵地水平不强,有效性和亮点打造有待提升。二是法治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加强。部分法治工作人员变动,新任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掌握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继续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州委州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新要求,精细谋划下步工作。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健全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围绕新出台、新修订的财税及其他法律法规,借鉴其他部门普法宣传经验,利用原有的法治文化设施,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部门举办的各项普法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核制度,依法行政。着力推进透明政府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审核把关力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打造“阳光财政”。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财政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内开展财政执法工作,按照法治部门要求做好执法人员学习和考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知识、能力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加强法制人才建设

全面做好新录用人员岗前普法培训工作,把青年干部法治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利用年轻干部的活力与优势,高标准完成法治教育的学习及考试任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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