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做好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结合全州“七五”普法验收实地督导检查和抽查情况,经研究,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申报,并予以公示。
(一)普法工作先进单位(3个)
1.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独山县纪委监委机关
3.三都县民族中学
(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个)
1.中共瓮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都匀市司法局
(三)普法工作先进个人(3个)
1.梁泽桦(惠水县第四中学)
2.宋培琳(黔南州烟草公司罗甸县分公司)
3.罗仕军(贵定县档案馆)
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10日—9月17日。如有异议,请与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
黔南州司法局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韦丹琳,联系电话:82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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