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州审计机关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13个,审计领导干部16人,其中:县政府主要领导1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7人,县直部门主要领导8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2023年初,州委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全州2022年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审议年度审计对象。我局按照会议要求,积极推进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质效。
二是科学谋划项目,有序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根据《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规定,按照州委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州、县两级审计机关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全面开展审计,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
三是注重数据分析,提高审计实效。树立“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据化审计思路,指导各县(市)审计机关开展审前调查、采集被审计单位相关业务数据,组织州、县审计人员进行集中数据分析及培训,集中梳理、分析疑点数据,为现场审计提供数据支撑,提升了审计精度、拓展了监督广度。
四是强化对下指导,提升自然资源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在州本级项目审计组配置各县(市)从事自然资源审计的年轻同志,在项目实践中为各县(市)培养自然资源审计人才;安排各县(市)同期实施自然资源审计项目的人员到州本级项目现场观摩,学习现场审计和疑点核查方法,提升基层审计干部能力和水平。
五是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以领导干部履行资源环境保护责任为主线,结合被审计地区的总体情况和资源禀赋特点,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通过审计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及被审计单位在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六个方面161个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件,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件;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价,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2024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各项要求。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2024年项目计划,突出审计重点,以领导干部履行资源环境保护责任为主线,通过审计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及被审计单位在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作出评价,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提供更加有力的参考支撑,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二是强化审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计质效。强化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大数据应用、测绘技术应用等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提升审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提高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和配备适用工具,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基础保障。
三是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与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共享各类业务数据、统计数据、考核结果等基础信息,为审计组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及问题清单及时移交各行业主管部门,形成“1+N”监督合力,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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