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6月17日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 戴孝琪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按照州委及上级审计机关部署安排,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黔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紧盯产业狠抓项目实施。全年统筹安排财政资金9.85亿元支持推动现代化工、新能源电池材料、精品旅游等重点产业发展。统筹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及省级前期经费等72.78亿元,支持全州270个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发挥财政资金拉动投资、稳定经济的积极作用。
——强化民生重点领域保障。坚持重点领域投入力度不减、稳中有增。州本级九项民生类重点支出完成78.6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9.2%,较上年增长11.6%。健全“三保”管理体系,累计调拨县(市)资金25.28亿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建立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进一步强化对债务的动态监测管理。对121家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借用财政资金及单位自有资金情况开展专项清查,追回公职人员借款250.79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4年度州本级决算草案反映,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亿元,支出88.1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53亿元,支出5.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33万元,支出8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6.32亿元,支出67.9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州级财政认真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和州工作安排,集中财力保民生、促发展,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和“三保”支出力度,为推动全州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仍需加强。建安劳保存量资金1,306.72万元结存在部门未及时有效统筹;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结存资金未及时组织清理,底数不清;4家国有独资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未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2.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不够到位。未及时分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1亿元;向实施条件不成熟的3个项目分配资金,导致3,541万元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监管不到位,1个县违规使用产业发展财政资金400万元。
3.财政支出管理水平还有待加强。1个部门未正确核算预拨资金,399.52万元专项资金脱离财政监管;1个县违规统筹专项资金644.6万元,导致一所学校欠拨学生资助补助资金214.6万元;1个部门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专项资金11.4万元被民营企业截留,其中5.68万元已被挪用。
4.绩效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对部门绩效目标编制指导不到位,部分单位绩效目标编制不符合规定;1个部门未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且项目长期未通过验收,资金执行率低,资金效益未有效发挥。
(二)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对罗甸县202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了县财政局等39家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政收入管理不够严格规范。以财政资金“空转”等形式虚增财政收入10.37亿元;违规提前征收预算收入1,000万元;违规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809.3万元;1个部门应收未收重建恢复工程费用575.75万元;未及时收回部门结余资金89.09万元。
2.财政支出不够规范有效。未合理编报学校运转经费预算,导致3所学校挤占挪用生均公用经费319万元;未按规定完成暂付款消化任务,涉及资金26,416万元;部分单位“三公”经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18.34万元。
3.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未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长期将应由财政预算保障的公办学校营养餐工勤人员工资交由营养餐配送企业垫付,涉及金额905.3万元;应退未退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自补费结余资金822.96万元。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2024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编制及财务管理不规范。未编制资产配置预算购买固定资产25.77万元;审核不严,多支付体育器材采购款4.46万元;未按协议约定及时追回借展保证金15万元;违规存放黔南州第八届运动会赞助费45万元,造成资金脱离监管被个人挪用;其他应收款112.40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
2.采购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对体育赛事活动进行价格测算,直接以项目总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进行采购,涉及资金538.78万元;编制的采购清单不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涉及采购金额169.99万元;1个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财政资金380万元。
3.项目谋划及监管不到位。1个项目选址不当,未能持续发挥公共文化服务效益;对委托实施的3个项目合同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项目被违法转包,涉及合同金额297.84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聚焦医疗、教育、农民权益等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部分投资项目建设等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一是医疗保障方面,1家医疗机构违规多收诊疗费18.76万元,涉及医保资金11.93万元、病患4120人次;医疗风险基金管理不规范,超标准计提98.26万元,未按规定使用150万元。二是教育保障方面,1个县未按规定将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营养膳食补助纳入保障范围,涉及学生2.89万人次、资金869.34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收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10.17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享受减免,涉及资金2,825.25万元。三是农民权益保障方面,1家州属国有企业实施的35个项目未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771.48万元;1家医疗机构对项目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未经审核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291.74万元;1个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底数不清、保障不全,且违规使用保障资金2,701.9万元。
(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2024年,对国道G210都匀小围寨(经阳安)至深河桥公路改造工程(都匀段)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揭示了多计清算价款4,625.52万元、超设计用地范围征地导致增加项目建设成本20,314.91万元、未经批准增加投资预算3,004.5万元等25个问题。在其他类别审计项目中,聚焦资金安全、建设质量等深化投资审计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个项目多计设计费94.67万元,且项目施工图预算评审工作滞后,存在投资管控风险;1个部门对招标发包的29个项目监管不到位,项目全部被转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实施;1个部门将未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的项目通过验收,并支付工程款22.06万元;3家州属国有企业将承接的2个工程建设项目、27个勘察设计项目违法转包给其他企业实施。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聚焦产业、风险防范、乡村振兴等领域政策落实强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方面,1个部门履职不到位,4家煤矿企业多获补助资金840.8万元未收回,存在损失风险;州县两级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疏于审核,1家县属国有企业以6家空壳企业名义申报套取财政奖补资金72万元;1个部门监管不到位,5家企业挪用专项资金61.22万元用于日常开支。二是风险防范政策落实方面,1个县违规拆借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导致项目进度缓慢,增加过渡费2,462.02万元;违规将公益性资产注入国有企业,虚增企业资产40.05亿元,部分公益性资产被用于融资抵押担保。三是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2个县扶贫产业项目未兑现分红1,826.8万元;1个县11个债权投资项目到期未收回本金2,630.63万元。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贵州好花红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对部分参股、控股企业失管失控。未按规定参与3家参股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参股企业经营管理混乱,3,400万元投资入股资金存在损失风险;对1家民营企业控股不控权,日常监管不力,民营企业账外借款开展业务并虚开发票报销费用。
2.决策不当及监管不力,导致货物滞销或资产闲置,部分资金存在损失风险。在未经充分调研的情况下,盲目上马3个与民营企业的合作项目,因相关企业违约或项目监管不力,导致2118件货物滞销、692.64万元货款难以收回、耗费108万元建成的瓶库运营项目停业;监管不力,1个项目投资失败,所购置的价值25.39万元摄像机等27件(套)设备器材闲置,且出借合作方资金40万元未收回。
3.违规开展业务,造成资金闲置及损失风险等。违规提前提取贷款,因项目终止,导致6,400万元贷款资金闲置,浪费664.77万元利息支出;合同签订不审慎且擅自延长收款期限,导致国有资金220万元存在损失风险;违规使用民营企业核算经济业务,形成账外账;下属子公司应收未收资产出租收入212.79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州级部门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等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29家州级单位超国有资产购置标准配备资产,涉及金额32.4万元。二是1所学校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1.32万元,14.26平方米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三是1个部门购置的价值254.07万元的大宗体育器材资产权属不清、已实施完成的价值147.3万元的项目资产未登记入账。四是1个县39家单位未及时处理已损坏或已遗失的固定资产,涉及资产净值58.33万元。五是1家医疗机构出租国有资产未按规定报批、价值397.54万元的10台医疗设备闲置、接受捐赠及自行购置的1023件(套)价值1,164.91万元的医疗及办公设备未入账核算管理,其中12台医疗设备移交后闲置未使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2024年,组织开展了罗甸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未对部分非法占地、非法侵占生态保护红线、无证取水等行为进行查处;对作出的17起行政处罚决定督促执行不到位,其中11起非法占用46.84亩林地行为已超执行期限但未按要求整改,6起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未按要求拆除、恢复原状或没收非法建筑物。
2.部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推进不力。8.75万亩国储林建设任务未完成;违规将4437亩营造林项目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3.资金征收管理不到位。未足额收缴1家企业污水处理费306.97万元;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52.25万元;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10家矿山企业及时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502.92万元。
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移送情况
本报告中反映的审计工作发现问题135个,截至2025年5月已完成整改46个,上缴财政资金1,038.4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4,806.39万元,促进资金下拨或发放1,059.53万元,促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43项。向纪检监察、公安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6件,移送涉及人员27人。下一步,将持续跟踪督促有关县(市)和部门(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七、工作打算
(一)不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资金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存量资金、资产的摸排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盘活沉淀、闲置在部门及所属单位的低效资金、资产,强化州级财政统筹能力。深化、优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转移支付研究审核,规范、严谨使用各类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不断加快重大项目实施,驱动经济稳健增长。始终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紧扣州委“316”总体部署,加大重点项目保障力度,不断夯实实体经济根基。加强惠企补助政策的精准推送,因时因地科学合理设定补助条件,切实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撬动产业效能的加倍扩大。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运营管理,加强经营风险防控。
(三)不断强化惠民政策保障,兜牢兜实民生底线。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推动各项惠民政策精准有效落地落实,确保民生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督促和指导扶贫产业分红合理、兑现到位。持续压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全过程管理机制,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黔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等重点方面,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为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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